关于近视家长们普遍存在的认识误区

进入六月,不少学生即将迎来大考。由于学习过于紧张,家长们发现孩子的视力不断下滑,他们真怕孩子戴上厚厚的眼镜,于是到处打听有什么办法能阻止视力的下降。不少家长把希望寄托在各种名目繁多的近视治疗仪以及其他治疗方法上,很多家长惧怕戴镜矫正治疗,戴眼镜真的会加速近视的发展吗?对于近视家长们普遍存在以下几个认识误区:

误区一:把孩子的视力下降等同于近视

我们的眼球犹如一台精密的照相机,屈光系统恰似镜头,可以将远处透射来的平行光线聚焦到视网膜,使我们清晰地看到远处的物像。一旦在没有调节力参与的情况下,我们的眼轴长短和眼球屈光力不能很好地匹配了,就称之为“屈光不正”。如果光线仍能形成焦点,但焦点在视网膜前称之为“近视”,而焦点位于视网膜之后的称为“远视”;光线不能形成焦点而是形成一条焦线的叫做“散光”,焦线位于视网膜前的是“近视散光”,焦线位于视网膜后的是“远视散光”。不管是哪一种屈光不正,光线都不能很好地在视网膜聚焦,而是在视网膜上形成弥散斑,所以导致视物模糊。通过适当地配戴眼镜,可以重新使光线正确聚焦在视网膜,获得清晰物像,从而提高视力。

1983年的一项中国人眼屈光不正发生率的报告提示:7~13岁人群正视仅占59.56%,远视占25.21%,近视占15.07%,其他0.17%。所以,孩子视力下降不一定都是近视。只有严格的规范的验光才能诊断屈光不正的性质并指导配镜。

误区二:认为配戴眼镜会加剧近视的发展

其实早在1966年,上海市近视眼戴镜问题协作组对中学生中戴镜与不戴镜的近视眼者进行了为期14~25个月的比较观察,发现戴镜与否不影响近视眼的发展。戴镜的目的是矫正视力,使工作、学习、生活更加便利。正确适当度数的眼镜矫正,可以提高视力,缓解视疲劳,恢复调节与集合的平衡,预防或矫正斜视、弱视,减低屈光参差,建立和发展双眼视功能,戴镜矫正近视散光还有可能阻止屈光度数加深。

眼科学研究发现,新生儿大多为远视眼,其平均屈光度为+2~+3D(也就是老百姓说的远视200~300度),此后随眼球发育,屈光状态逐渐向近视方向移动,远视度数逐渐减少。儿童以及青少年正处在身体生长发育期,生理上眼球也正处在近视化过程中,如果严格的散瞳验光证实已经是近视而不是什么假性近视,那么以后孩子的屈光状态只可能是近视度数不同程度地加深。

误区三:靠使用近视治疗仪来挽救视力

各种近视治疗仪可不可以减缓视力的发展甚至减少近视度数呢?

经过一段时间近视治疗仪的使用,也许患儿的视力有某些程度的提高,但这种视力的提高只是识别视力表的技巧能力提高罢了,而不是视网膜上的物像真的清晰了。目前除了能够改变屈光状态的角膜塑形术以及准分子激光手术(两者都有一定的医疗风险和适应症)之外,还没有哪种治疗方法可以从根本上改变屈光不正的屈光状态。

至于假性近视,它是眼内睫状肌痉挛造成的,并不是真正的近视,即便不做特殊治疗,只要减少视近时间、多做户外运动,也可以不同程度地减少睫状肌痉挛,使得近视状况减轻,视力提高。

关于儿童近视的认识误区

宝宝从小就近视,作为父母的很担心。其实宝宝会近视完全是因为一些生活上的误区,只要预防工作做好了,宝宝便能拥有好视力。

误区一:宝宝视力不好,都是假性近视,经过治疗,可以扭转。

首先,这里要区分“近视”和“近视眼”。近视是指远视力低、近视力正常的一种现象。如果宝宝常常表现为视远模糊、视近正常可以看作是假性近视。其本质上不是近视眼,常常是由于远视眼、散光眼、调节异常或某些眼病造成的近视状态。通常无需治疗,视力大多可自行恢复正常。

而近视眼是指屈光不正,是屈光概念。一旦宝宝出现了近视性屈光异常(眼球变大,前后径延长),成了近视眼,目前是没有理想方法能使其恢复正常的。

如果宝宝是原发性(先天性)近视眼,其发展过程是不可逆的,视力无法恢复正常。

误区二:宝宝早戴眼镜,会使近视越来越深。

儿童近视眼目前尚无治愈方法,但为了能使宝宝身心正常发育,应尽早配戴眼镜,合理进行光学矫正,帮助改善视力,提高生活质量。由于年龄关系,加上近视眼本身的特点,儿童近视眼通常都有不断加深的可能,但这与是否戴眼镜没有直接关系。

误区三:宝宝近视了,就应严格限制用眼。

儿童在生长期常会发生由于过度用眼(如长时间看电视、弹琴等),而轻度单纯性近视眼。对此,通常应当注意用眼卫生,包括适当限制用。

但对于较小就出现的度数较高,发展较快的近视眼,由于多为先天性,尚无证据表明与过多用眼有关。家长不应歧视,不要责难。孩子可以正常读写,正常看电视。当然平时亦应注意视力保护,经常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积极矫治。

预防

从小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多多眺望远处,显然有益于延缓近视。同时,合理、均衡的饮食、不偏食、不盲目“进补”对预防近视有着重要的作用。

另外,通过检查可以确定与预测宝宝是“已经近视”、是“近视眼可能者”(将来会变成近视)、还是“近视眼不可能(或是可能性小)者”。最主要的检查方法就是用阿托品扩瞳验光。

对于已经近视的宝宝宜戴合适的眼镜;对于近视眼可能者应注意其用眼卫生;对于近视眼不可能者,不必过分限制其用眼。因此,建议家长最好尽早(宝宝能分辨视力表起)带宝宝到医院眼科接受验光等检查,以确定属于哪种类型。

温馨提示

1、孩子是否近视一定要通过阿托品扩瞳验光才能确定。

2、近视眼者的眼球会变长、变大(不是外观上)。眼球轴长为23。5毫米的眼睛视力正常,大1毫米便近视300度,小1毫米便是远视300度。因此,用超声波检查眼球轴长可知道孩子是否近视。

3、单纯性近视眼在发生过程中,内因(遗传)是基础,外因(环境因素)是条件,因此,遗传仅具有一定的影响作用。

4、近视眼病在人群中只占3%,大多为先天性,受遗传因素影响。其眼底有近视性的变性改变,视功能影响明显,矫正效果差。

目前家庭教育普遍存在的误区

一、对儿童的全面健康发展重视不够

目前很多家长都关注孩子的生理发展,但只关注孩子是否吃饱穿暖,是否身体发育健全,这些并不是生理发展的全部。我在参加少男少女课堂的辅导时发现,孩子在青春期有很多困惑。从社会心理学角度,不同年龄段的发展任务不同,处于6~12岁年龄段的孩子,应该对于自己作为一个生物体形成正确的看法,如男女的不同,性别的特征差异等。在认知方面。不少家长对孩子的认知发展很重视,但只关注孩子的学习成绩和特长培养;在道德方面,也只关注孩子是否听话,认为只要在学校遵守纪律就行,忽略了对孩子正确价值观的培育。

正是在家庭教育中的上述误区,才导致了诸如李某的悲剧。

我们说儿童全面发展,主要指以下5个方面:生理:不仅有身高体重,还有青春期发展;认知:主要是智力发展,也包括对社会事务的认识;精神:心理健康和自我调控,与同伴的情绪共容,对自己情绪的控制;道德:接受社会规则,价值选择的判断;社会性发展:对所处社会制度的认识、对社会规则的认知接纳、对社会人际关系的处理等。

二、忽略了对孩子的必要控制

家庭教育其实应该是两手抓,一手抓接纳,一手抓“控制”。

什么叫接纳?接纳是对孩子的理解和尊重,小时候对孩子的拥抱、抚触、蹲下来和他说话;把孩子当成一个独立发展的主体来尊重,平等沟通;对孩子好的行为支持和赞赏。

什么是控制?孩子是未成年人,在成长的过程中需要必要的约束。控制是明确告诉孩子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对孩子成长中违反社会规则、不符合社会规范的行为要及时制止,给予引导。

接纳和控制都要有度。接纳不足是忽视,接纳过分是溺爱;控制不足是放纵,控制过分就是暴力。我们既要会对孩子的优秀和进步说“你真棒”,也要对孩子的一些不当行为明确说:“不可以”!

李某从之前殴打他人构成寻衅滋事,到近期又涉嫌犯罪,可以看到,其家长在他的成长过程中忽略了对不当行为的必要控制和限制。

三、对什么是孩子的全面素质认识不足

美国一位心理学家提出了“素质”概念,指的是人区别于其他人的,与人的最后成功有一定的因果关系的内在要素。

我们提倡培养孩子的综合素质,但一些家长把综合素质简单地理解为让孩子掌握更多技能,其实综合素质不仅仅是指技能和智力,更重要的是态度和价值观。态度是一个人认识事物的能力,关乎品质,关乎个人的价值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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