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合并症的处理妊娠

合并原发性高血压应如何进行孕期监护妊娠合并原发性高血压多见于年龄较大的经产妇,在住院产妇中的发生率为0.66%。孕妇容易并发妊娠高血压综合症、心衰、肾衰和脑溢血等,胎儿会出现宫内发育迟缓,窘迫及死胎、死产等。所以,对患有高血压的孕妇加强孕期监护十分重要。(1)高血压病人怀孕后应尽快到医院就诊,进行全面查体,特别注意血压和心、脑、肝、肾等重要脏器功能的监测,征询医生的意见可否继续妊娠。临床上根据病程进展将高血压病分为三期,第三期高血压病患者,也就是出现心力衰竭,肾功能减退,高血压脑病及眼底出血或渗中的任何一项,应避免妊娠,否则也应在早孕期作治疗性人工流产。育龄妇女所患高血压病多在第一或第二期。(2)定期产前检查.除了产科常规检查外,每次产前检查都要测血压,临测病情有无发展;要作心脏和肺脏听诊,必要时可作心电图或心肺X线摄片,以了解心脏功能;检查眼底,观察有无渗出和出血;作尿常规检查,了解肾脏功能状况。(3)定期进行B超,胎儿监护仪、羊膜镜及雌三醇检查,监测了解胎儿发育状况及在宫内安危情况。(4)解除各种思想顾虑,注意孕期的休息和营养,保证足够的休息和睡眠,最好左侧卧位。建议低盐饮食,增加蛋白质、维生素的叶酸的摄入,有助于预防并发妊娠高血压综合症。(5)经充分的静养和服用镇静剂,而血压仍高于正常,可选择使用降压药,如肼苯达嗪等。应注意,使用降压药时不要使过高的血压急骤下至过低,以免引起胎盘供血不足导致流产或死胎等。(6)如果情况允许,要尽可能等到妊娠足月再分娩,但是病情严重者应及时终止妊娠。妊娠合并心脏病应注意哪些事项妊娠和分娩是人生的一个特殊时期,由于要担负胎儿的生长发育,心脏负担增加,这对正常的孕妇来说,是可以胜任的,但对患有心脏病的孕妇来说,可造成心功能进一步减退,甚至引起严重的后果。因此,患心脏病的妇女怀孕后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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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症是孕妇健康的拦路虎

导读,严重影响母婴健康,是孕产妇和围生 儿死亡率的主要原因。

  妊娠期高血压综合征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PIH)定义为妊娠20周后,孕妇发生高血压,蛋白尿及水肿称为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其中高血压指血压升高达≥140/90mmHg,或血 压较孕前或孕早期血压升高≥25/15mmHg。因为许多正常妊娠者也表现为水肿,故水肿也可不列其定义中。如果只是血压升高,而无蛋白尿出现,称为妊娠 高血压,多指妊娠结束后血压可以很快恢复的这部分患者。

  妊娠期高血压综合征是妊娠期特有的疾病,严重影响母婴健康,是孕产妇和围生 儿死亡率的主要原因。流行病学调查发现,初产妇、孕妇年龄<18岁或>40岁、多胎妊娠,妊娠期高血压病史及家族病史、慢性高血压、慢性肾炎、抗磷脂综合 征、糖尿病、血管紧张素基因T235阳性、营养不良,低社会经济状况,都增加发生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风险。其病因至今尚未阐明,有关其病因学始终是产科学 的研究热点。近年来,随着分子生物学、遗传学及分子免疫学的进展,国内外学者从更深层次的理论研究角度提出了各种学说,这些理论学说对PIH病因研究及认 识此病的病理生理过程具有重要意义。主要的学说有:①免疫学说;②遗传学说;③内皮细胞激活和损伤学说;④胎盘或滋养细胞缺血学说;⑤氧化应激学说;⑥瘦 素与PIH。

  综上所述,根据最新研究,可以从遗传及免疫角度对其病因和发病机制加以一元化解说,即由于多基因遗传导致母体对胎儿滋 养叶抗原的低识别,造成防护性免疫反应减弱和排斥反应增强,使滋养叶细胞功能受损、浸润能力下降和胎盘浅着床,进而引起胎盘缺血缺氧以及局部细胞免疫反应 增强,使胎盘局部出现氧化应激,表现为脂质过氧化和释放氧自由基,同时释放大量炎症因子,激活中性粒细胞,直接或间接导致血管内皮损伤,最终引发PIH 。

  关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降压治疗,并不能预防子痫前期发生和改善胎儿娩出,因为子痫前期的发生并不是血压升高造成的,且会因血压降低导致头部和子宫供血不足,但是当血压过高时,降压治疗还是很必要的。

  慢性高血压的降压治疗如果已经在妊娠前就是用降压药物可以继续使用,不过要注意药物的不良反应。妊娠高血压,如果血压不是很高,如高血压1、2级,患者也没有高血压带来的靶器官损伤情况,可以不必积极降压,因为没有证据表明,降压药可以改善新生儿预后。

  温馨提示

  ①ACE-I,羊水过少,或新生儿肾衰,亦可能引起胎儿畸形。

  ②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T1受体拮抗剂)。

  ③利尿剂。可以与其他药物合用增加疗效。但是也有人认为利尿剂可进一步减少血容量,使胎儿缺氧加重。先兆子痫妇女血容量减少,除非存在少尿情况,否则不宜使用利尿剂。

(编辑:赵春婷)

孕妇需知妊娠合并症的冰山一角

妊娠期高血压综合征是妊娠期特有的疾病,严重影响母婴健康,是孕产妇和围生儿死亡率的主要原因。

妊娠期高血压综合征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PIH)定义为妊娠20周后,孕妇发生高血压,蛋白尿及水肿称为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其中高血压指血压升高达≥140/90mmHg,或血压较孕前或孕早期血压升高≥25/15mmHg。因为许多正常妊娠者也表现为水肿,故水肿也可不列其定义中。如果只是血压升高,而无蛋白尿出现,称为妊娠高血压,多指妊娠结束后血压可以很快恢复的这部分患者。

妊娠期高血压综合征是妊娠期特有的疾病,严重影响母婴健康,是孕产妇和围生儿死亡率的主要原因。流行病学调查发现,初产妇、孕妇年龄<18岁或>40岁、多胎妊娠,妊娠期高血压病史及家族病史、慢性高血压、慢性肾炎、抗磷脂综合征、糖尿病、血管紧张素基因T235阳性、营养不良,低社会经济状况,都增加发生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风险。其病因至今尚未阐明,有关其病因学始终是产科学的研究热点。近年来,随着分子生物学、遗传学及分子免疫学的进展,国内外学者从更深层次的理论研究角度提出了各种学说,这些理论学说对PIH病因研究及认识此病的病理生理过程具有重要意义。主要的学说有:免疫学说;遗传学说;内皮细胞激活和损伤学说;胎盘或滋养细胞缺血学说;氧化应激学说;瘦素与PIH。

关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降压治疗,并不能预防子痫前期发生和改善胎儿娩出,因为子痫前期的发生并不是血压升高造成的,且会因血压降低导致头部和子宫供血不足,但是当血压过高时,降压治疗还是很必要的。

慢性高血压的降压治疗如果已经在妊娠前就是用降压药物可以继续使用,不过要注意药物的不良反应。妊娠高血压,如果血压不是很高,如高血压1、2级,患者也没有高血压带来的靶器官损伤情况,可以不必积极降压,因为没有证据表明,降压药可以改善新生儿预后。

温馨提示:孕期不宜使用的降压药

1、ACE-I:可能引起胎儿生长迟缓,羊水过少,或新生儿肾衰,亦可能引起胎儿畸形。

2、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T1受体拮抗剂):不良反应同上。

3、利尿剂:有争议的药物。可以与其他药物合用增加疗效。但是也有人认为利尿剂可进一步减少血容量,使胎儿缺氧加重。先兆子痫妇女血容量减少,除非存在少尿情况,否则不宜使用利尿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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