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第四节大学生集体的社会心理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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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作为一种特殊的接触群体,有许多不同于松散群体的社会心理特征,其中主要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和相互影响,如集体的团结(目标、舆论与规范)、集体成员的自决、内聚力、集体的情绪参与、心理气氛与士气。现将集体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特点分述如下。

一、集体的团结

团结是集体成员沟通与结合的重要因素,首先它表现为能使共同活动的内容、目的、价值定向取得一致,集体的目标影响各个成员的行为和活动成果。但集体目标并不一定就是每个成员所希望达到的目标,在组织内部有一个相互协调各种矛盾冲突的过程。这就要求集体成员对共同目标有深刻的认识;并通过符合各个成员需要的集体活动,体会到目标的意义与价值;而后成为全体的总目标。其次表现在全体成员共同遵守共同的行为规范或准则。对规范的遵从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被迫的遵从,这种遵从是由于集体的压力产生了与共同期望相一致的行为;第二种是对规范的真正的自觉的接受。保持规范的一致性是集体团结的一个重要条件,但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过分的一致性也会降低它的成员应付变化和改变行为的能力。第三是舆论的调节,舆论是不成文的对集体成员行为加以支持或约束的一种调节集体成员相互关系的方式。团结的指数是由集体中各个成员沟通的数量、频率、强度和相互肯定或相互否定选择的数量等方面测定的。但集体的团结并不抹杀各个成员的个性,也不要求它的所有成员在团体评价与观点的各个方面都相互一致,只是在共同活动的目的与任务上保持一致。其中增加群体成员之间沟通的机会能使团结程度较低的集体,在规范标准与价值观念上更趋一致。有人认为(莫里诺)通过改组群体的构成方式,淘汰那些“被排斥者”,吸收较高吸引力的成员进入集体是增强团结指数的一种有效方式。这样就得到一个公式,就是群体的团结可以确定为相互肯定选择的总和与相互否定选择的总和之间的差除以(n-1)。这个公式证明了集体成员的实际接近和相互影响的可能性,它为形成高度的团结创造了前提。

从团结形成的实质上看,团结的标志是集体成员价值观念的一致。价值观念、规范、目标和动机在个性结构中占主导地位,个人有把集体作为行为定向依据与来源的倾向,全体成员在共同目标的基础上才能加强价值观念的一致性。因而团结的指数就是集体成员对于整个集体具有重要意义的事件的观点与意见一致性的程度(或次数)。

二、个人在集体中的自决

个人在集体中对各种社会影响是有选择的,集体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特点也表现在参加者对各种影响所采取的选择态度,接受或者拒绝集体的共同活动内容、目的与价值。个人能否与集体一致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不愿意与集体发生冲突,而导致被反对或被孤立的不愉快结果;一种是个人的行为动机与集体的目标一致。

在集体中,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是在自觉评价共同活动内容的基础上形成的,在以集体的公益活动为任务的组群中,是不是会发生从众心理,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因为从众的对立面是不受暗示性和拒绝,这表明个人坚定、自主;但另一个方面就是个人在集体中的自决,在冲突情境中遵循集体的理想、目的与价值,使自己的观点与集体要求一致。这种自决可以叫做集体主义自决,因为他之所以采取积极的态度选择集体目标,不是由于群体的压力,而是真正理解集 的价值。

为了验证这个问题,有人使用伦理判断调查表对一部分学生进行了调查,要求学生对这些判断必须说出同意或者不同意,被试中有极少数非从众者或拒绝者。经过一段时间以后,把更大范围的调查表发给这些被试,每一个判断旁边都有被试群体是否同意的判断,使这些被试获得一种错误的信息:不同意他们原来的看法。在群体压力下有些被试表现出从众,改变了原来的伦理判断。但是大多数学生不顾群体的压力,实现了个人在集体中的自决,承担起集体价值维护者的角色。

三、集体的凝聚力

集体的凝聚力是指群体成员之间互相吸引的强度和分担群体目标的程度。群体成员之间相互吸引的强度越大,个人目标与群体目标能够有机结合起来,群体的内聚力也越大。凝聚力的大小直接影响工作效率和生产率的高低。一个经常实现目标的集体(如获胜的球队),其内聚力也高;一个经常完不成任务的群体,其凝聚力也差。在群体目标与组织目标相反时,高内聚力的群体也可能会产生低生产力。内聚力与生产率的关系是错综复杂的。群体的内聚力越高,越愿意遵循群体的规范与目标,如果在工作或生产力缺乏诱导条件,高内聚力的群体与其他群体发生矛盾或摩擦时,又会限制更多的生产,这在霍桑实验中有所发现。这个实验发现有一个实行计件工资的车间,工人的生产率是保持在中等水平上,每个工人的日产量平均都差不多,原因是他们自发形成的规范是谁也不能生产过多,突出自己;谁也不能生产太少,影响全组产量。由此可见,群体规范态度是影响内聚力与生产率的关系的一个重要因素。内聚力与生产率的关系依赖于群体态度与目标一致性而发生变化,有四种形式:(1)群体态度积极内聚力高,生产率亦高;(2)群体态度积极,内聚力低,生产率也会提高;(3)群体态度消极,内聚力高,生产率一般或降低;(4)群体态度不支持目标,内聚力低,对生产率没有明显的影响。(参阅俞文钊:《管理心理学》,甘肃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60~261页。)

防止集体凝聚力产生的副作用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其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一是凝聚力高的群体容易压制不同意见的发表,个别成员难以表达正确的看法,以致造成决策上的失误。二是容易滋生小团体意识,这种群体意识往往产生本群体的完美感与盲目乐观情绪;有时文过饰非,发动个别成员宣扬自我决策的合理化;对其他群体抱有成见,轻视对方的实力;对群体内部不同意见施加压力,使部分成员产生压抑感,并错认为沉默即同意群体决策。

四、集体的情绪参与或情感移入

情绪的参与或感情的移入可以称为移情。移情是使我们站在别人的立场和关系上体验别人的情感与感受。在一个集体中,如果它的成员彼此之间缺乏移情,不了解别人的观点、价值取向和感受,他就无法与别人在思想上沟通。集体形成的特点之一就是每个人在情绪上与情感上渗入到集体中去,对集体的成功与失败发生共同的感受,为集体的成就而自豪和兴奋,这是一种情绪上的认同和情感上的归属感。当群体中的每一个成员把这种体验传递给别人,就成为一种组织集体成员的一种动机而争取共同目标的实现,并克服挫折心理。因此情绪的参与认同是集体团结的一个重要标志。

有人利用运动感觉协调仪这种装置来试验六人的协调与受挫后的表现。实验时六人一组,分几个组进行竞赛。群体的任务是使书写探针沿着仪器上盘S形的洞孔通过而不碰到它的边。碰到边时就是犯了错误。只有六 把手协调一致运动时,才能顺利地完成任务。惩罚是用电刺激器或刺耳的噪音。第一个阶段因错误给全体成员以惩罚;第二个阶段以给部分人惩罚代替整体惩罚。研究结果表明:不同发展水平的群体在受到上述两种不同惩罚的情况下,其表现有本质的不同。测定的标准是无论整体受惩罚还是部分受惩罚,沿着洞孔通过的时间接近或相等。这说明在群体中有情绪认同现象。从三种被测试的群体来看,接近集体类型的群体的两项实验的时间接近,集体成员承受部分成员所受到的挫折;在松散的群体和少年违法者的群体中这种认同很差。由此可见,情绪参与或认同是集体形成的一个特点。

五、集体的心理气氛与士气

心理气氛就是集体中占优势的一般态度和感受,这种态度和感受支配着全体成员的情绪。士气是群体成员完成共同任务时所表现的共同状态。因而有的集体循规蹈矩,和睦相处;有的集体心烦意乱,紧张不安;有的集体学习呆板,沉默不语等等。这种种不同的班级气氛,在勒温提出的三种领导管理方式中表现得最明显,管理严密的班级有条不紊,但失之呆板;放任自流的班级行为散漫,情绪烦乱;民主形式管理的班级行动协调,思维活跃。根据一项实验研究的结果表明,有的学生在专制群体中,其攻击性的言行达到行为总量的90%;而几周后换到另一个民主团体中迅速下降到40%。另一个学生在民主群体中,其攻击性言行只占行为总量的30%;而几周后转入专制群体中就上升到90%。这说明领导者对被领导者通过鼓励、暗示、范例、惩罚与禁止促进了群体成员的行为、态度和情绪向一定的方向发展。当某种心理气氛形成之后,它对一些新进入群体的成员有巨大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士气是群体成员完成共同任务时所表现的精神状态。一个具有高昂士气的群体一般表现出下列特征:群体的内聚力强,群体成员能明确地掌握群体的共同目标,对目标给予有力的支持,因而全体成员有强烈的认同感与归属感,一致维护群体存在的价值。但士气只是提高工作效率或生产率的一个重要条件,班级领导者或教师还需要注意其他各种条件的配合。例如,一个班级只顾满足自己的心理需求,而不管学校或集体目标的达到,这种高昂的士气就会与组织目标相抵触,以致妨碍共同任务的完成。

2005-06-23   下载:vardownloadText='';if(downloadText.length>0){document.getElementById("downloadcontent").style.display='';} 【上一篇】【下一篇】varnRelNewsCount=0;if(nRelNewsCount>0){document.getElementById("relnewscontent").style.display='';}

中国第四代罪犯的犯罪心理特征(上)

   在人类进入航天时代的二十世纪末的今天,犯罪已成为世界第三大公害。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犯罪率虽然相对比较低,但犯罪率的持续增长也已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犯罪心理学家试图从犯罪心理结构这一微观领域入手,探索出一条阐释犯罪原因的新路子,费尽苦心将犯罪依性别、年龄、罪类等标准分门别类地剖析,由于忽略了时代的文化、经济结构对人的个性心理的深刻影响,因此,这种研究得出的结论不甚符合当今中国罪犯的实际。

   人类社会发展的各个时代各有其不同的文化特质,社会变革时期文化特质的变异更为明显。人的心理是人脑对客观现实的主观反映,因而,一代人与一代人(准确地说,应是当今时代的人与上一时代或下一时代的人)在道德观念、价值取向、生活方式诸多方面也就必然存在较大的差异。在以广告、股票、夜总会为标志的商品经济社会成长起来的人,他的思想观念决不同于在以标语、口号、批判会为特征的极左时代成长的人,这种由于时代不同而产生的不同差异是显而易见的。纷纭复杂千奇百怪的罪犯更是一代不同一代,研究罪犯心理必须重视他们的这种代际差别。

   所谓“代”,就是指在一定的社会中,由相同年龄层的人们成长和活动于这个特定的时代和环境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的社会文化特质的人群。划分“代”要掌握一代人的共时性(即具有大致相同的年龄),更要掌握他们的共有性(即相同的社会文化特质)。传统犯罪心理学忽视了“代”的共有性这极为重要的一点,将凡是同一年龄段的罪犯简单归类,譬如老年犯罪、青少年犯罪或未成年人犯罪,如此不论哪时哪代,不问“代”的差异,一律等量齐观,显然失之偏颇。

   按照“代”的理论,在一个大视野里纵观新中国的罪犯,可以比较清晰地发现:建国至今,成千上万、进进出出的罪犯大致可分为四代。

   第一代罪犯:大体上是建国初至“文革”前的罪犯。他们大多出生于解放前,主要受旧社会封建买办文化的熏染,主流代表着一个被推翻的阶级及其附庸。他们的个性、人格和心理与那个被推翻阶级和旧时代的命运相联系。

   第二代罪犯:大体上是十年动乱时期的罪犯。他们更多的是受“革命”“造反”的“教育”,代表着各个派性组织,拉山头、打砸抢,在中国社会上制造动乱。他们或者混水摸鱼,不惜以坑害国家、社会或他人为自己捞取好处。他们的人格、心理是以帮派、无政府主义为特征的。

   第三代罪犯:是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犯罪在改革开放期的罪犯。他们是中西文化、新旧文化激烈碰撞冲突的产物,是在观念和行为上不能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大潮的失败者,对改革开放的社会现实抱程度不同的抵触情绪。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只代表自己。为满足个人需求欲望,不顾他人利益,将个人幸福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的极端利己主义便是这代罪犯人格、个性的典型表现。

   第四代罪犯:大致为1972年以后出生的罪犯。他们大多是在1979年实行改革开放以后入学接受教育的,他们的社会化是在经济体制转型期开始的,基本上没有受文革时代的影响,主要是受到改革文化,或称中西文化融合的熏陶,从思想到行动,他们从始至终属于这个经济时代。时代造就了他们,他们又叛逆了这个时代。他们犯罪的根源,无论从宏观、中观、微观方面看都孕育在当今时代。他们的个性承受当今时代的捶挞而 不同于前几代。因此,他们在犯罪心理结构上和虽在转型期犯罪但归属于第三代的罪犯有较大的区别。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社会歪曲形态仍然存在,目前第四代罪犯已开始陆续走进监狱之门,这个罪犯群体的人数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增多。仅以陕西省某监狱为例,1993年底押犯中18~21岁的罪犯已占5%,1994年又呈现出上升趋势。由此可见,加强对第四代罪犯的研究,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笔者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数字统计、问卷等方法对一百名第四代罪犯进行调查分析,发现他们的犯罪心理特征呈现明显的时代特征。请看《陕西省某监狱百名第四代罪犯情况统计表》:

(附图{图})

   此表显示出,第四代罪犯的犯罪类型中杀人(伤害)、抢劫、盗窃、流氓、强奸(奸幼)等五种罪占97%,其他罪只占3%,(数罪并罚者按主罪统计),即体能型犯罪多于智能型犯罪。这是因为第四代罪犯目前大都处于青少年时期,智力水平还未发育成熟。犯杀人(伤害)罪占34%,犯抢劫罪占25%,这是由于第四代罪犯主体自我意识普遍增强,崇尚暴力,在人际关系冲突的激情下容易使用暴力攻击对方。另外在现代社会物质生活丰富的条件下,人的精神方面的需求亦大大提高。强奸罪比例(16%)不太大,这与在新时代观念下,社会接受和宽容了某些越轨的性行为有很大关系,当然,这与当前我国法律不够完善有关,也以没有触犯现行法律为前提。

   通过归纳总结,我们发现第四代罪犯具有以下犯罪心理特征。

   一、社会责任感淡薄,以自我为中心,突出自我实现,自我开放。

   第四代罪犯象当今社会其他青少年一样,身体、智力发展一般都比较好,但家庭和社会的情感发育不良,缺乏社会责任意识和情感。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使第四代罪犯中独生子女占了绝大多数,由于父母的溺爱和娇纵,他们很少有机会接受艰苦磨练,不仅意志柔弱,而且情感也十分脆弱,同时,由于某些学校教育过于强调对个性的培养,致使他们的社会价值观也变得扭曲和无疆界化了。第四代罪犯处于这样的时代,他们中大多数人不了解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要求,缺乏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的培养和训练;他们对国家、对人民、对集体、对他人缺少基本的责任感和道义感,以致于无视甚至藐视社会公德。他们喜欢反问“良心值几个钱?”80%的罪犯在被问及他们犯罪时有没有想到对不起亲人或他人,都回答说当时没有考虑那么多,可见他们的家庭和社会责任感淡薄到了何种程度。当然,客观地讲,现代社会强调个体的主体地位,重视人的自我价值的实现,培养人的自我意识,这无疑是正确的。但第四代罪犯在社会化过程中由于在某一环节上的失误,导致他们形成了绝对以自我为中心的个性特征,过份看重自身价值,而自我监督和约束机制则渐渐退化。在人际关系中暴露出很大的缺陷,他们把金钱、财富与人生价值等同起来,凡事以个人利益、兴趣为准则,追求“自由”、“独立”,对他人与社会置之不顾,甚至加以侵害,养成一意孤行、我行我素的不良习性,最终自我迷失以致跌入泥潭。如罪犯彭××(1974年出生、伤害致死罪)初中毕业后进工厂工作。与人交往自以为是,任性专横。一天在车间劳动工间休息时,与他同车间的工人吴某凑过来要他让人座,彭不肯,吴即在彭头上摸了一把,并骂了一句走开,彭顿感受了污辱,顺手操起凳子追上前去猛击 的后脑,吴当即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彭因此而被捕判刑。提审时,彭犯还说:“活该!谁让他(死者)惹我”。透过这个典型案例,我们可以清楚看到畸形的自我意识在第四代罪犯实施犯罪过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把人生看作“潇洒走一回”就是他们这种自我实现和自我开放的生动形象。

   二、需要宽泛化,以满足感官刺激为主。

   对第四代罪犯来说,“跟着感觉走”是他们最好的写照。在今天的商品经济社会,广告铺天盖地,信息量大,传播速度快,在这种环境下,第四代罪犯各种各样的欲望被引发出来,以至于感觉逐渐钝化。就象汉光武帝刘秀吃遍山珍海味反而觉得没了胃口,竟留恋起当年亡命时吃的乞丐饭一样。他们无所适从,需要泛化。寻找“感觉”成为他们普遍的心态,为追求感官刺激而不惜伤害他人取乐的(占15%)、去盗窃的(占5%)、去赌博的(占2%)、去寻畔滋事、调戏强奸女性的(占20%)。

婴儿第2个月的心理特征

摘要:婴儿第2个月的心理特征,满1个月后,婴儿的表情丰富,对他发声打招呼,或是摸摸他的脸颊,都会即刻回应。到了2个月,会突然发出声音,心情好的时候会自言自语则是出生3个月后的事。这个时期的婴儿,被抱起来看到母亲的乳房时..

满1个月后,婴儿的表情丰富,对他发声打招呼,或是摸摸他的脸颊,都会即刻回应。

到了2个月,会突然发出声音,心情好的时候会自言自语则是出生3个月后的事。

这个时期的婴儿,被抱起来看到母亲的乳房时,嘴巴会自动张开,也会分辨奶瓶的形状,可以说是进入学习阶段了,称之为条件反射现象。懂得被母亲抱起喝奶的舒适,因此特别喜爱喝奶,若母亲经常充满爱心的予以哺育的话,将有助于婴儿的心理发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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