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不是家长的出气筒

该死的老板,这个月又无故扣钱。望着手中的这点工资,我心里一肚子气,一直憋到了家里。

刚进家门,就看见女儿将那本我喜欢的画册给弄破了。火,一下子被她点燃了。我照着她的屁股就是几下,直至将手打麻了,还不解恨。女儿不明白是怎么回事,边哭边说:“你是坏妈妈,我不喜欢你。”

那晚,老公和我谈心:“你这是怎么了,不就是工资少拿了点,至于把火气发在孩子身上吗?她又不是你的出气筒,你想打就打,想骂就骂。她也是个人啊,也需要别人尊重她。”

一番话,说得我无地自容。孩子也是人,也需要得到尊重。可是我却将孩子视为我的出气筒,高兴的时候,又是搂,又是抱,又是亲。不高兴时,又是打,又是骂,又是冷眼相对。我这样做,不仅教育不好孩子,更会让孩子从心底里瞧不起我这个当妈的。

在那之后,我改变了许多。不再因自身的原因,而迁怒于孩子。有时,遇上烦心的事情,我也能够心平静气地去面对。大人再生气也不能打孩子,更不能把孩子当成出气筒,这是我后来悟出来的道理。

为什么说家长是罚不出孩子的成长?

在所有对孩子的教育方式中,我们最通常的选择是体罚。虽然很多人会引用苏联教育学家马卡连柯说的话:“凡是使用惩罚能够有益处的地方,就应当使用惩罚。”但事实是,用暴力形式教育孩子的家长只是为了自己的方便,而漠视了孩子的感受。人们希望这种偷懒的办法解决孩子教育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幻想着孩子会成长为自己理想中的状态,而对于这种体罚所带来的危害却不甚了解。

在李晓(化名)的小房间里,一张大大的项目明细表被贴在墙上醒目的位置,上面详细列明了李晓可能在家中所犯的错误,以及要为错误付出的代价。比如:不按时吃饭,罚站一刻钟;不听家长的话大声哭泣,不许吃午饭或者晚饭;从幼儿园回家后要检查当天的功课,如果不能让母亲满意,要打手心十次;自己的玩具如果被弄坏,必须向父母承认错误,并且停止游戏一天,罚站一小时。李晓的父亲颇为得意地说:“当初为了做这张项目表,我可是费了好大的心血,现在的这张成品基本包括了小孩子在家里能犯下的所有错误,在处罚上也体现了科学合理的原则,不但让他以后不敢再犯类似的错误,对他的身体也没有什么生理伤害。”刚刚五岁的李晓规规矩矩地坐在父亲旁边,对于父亲的话几乎没有反应,也完全没有同龄人那种活泼好动。大多数时候,他只是呆呆地坐着,眼睛空洞地注视着地面。只有当父亲的手不经意地在他头上轻轻拍打时,李晓才像是猛地醒来,小心地注视着旁边的父亲,选择自己应该的反应。

和李晓父亲具有同样思维的父母并不在少数,在媒体多次宣扬“现在的孩子比以前脆弱,无论身体还是意志都缺乏承受能力”的论调后,越来越多的人盲目地将体罚视为对孩子性格的磨练,甚至有人开始信奉“棒打出孝子”之类的民间逻辑,动辄对孩子施暴,却丝毫没有觉察到这种暴力本身也在从另一个方面影响着孩子的成长。

除了在家庭里,幼童们在一些幼儿教育机构也经常受到暴力的侵害,有些手段造成的损伤令人难以相信。

韦女士有一个四岁的孩子,在附近的幼儿园就读。韦女士现在提起发生在孩子身上的事情仍然感到气愤:“那天早上我送鹏鹏去幼儿园后就去买菜,等我买完菜经过幼儿园时,居然看到鹏鹏光着屁股站在幼儿园三楼的阳台上。”

韦女士说,当时鹏鹏的裤子脱到膝盖处,他撅着屁股站着,韦女士还以为他要大便,于是急忙大声喊道:“鹏鹏,那里不能拉屎,赶紧把裤子穿上。”谁知鹏鹏一听到妈妈的声音,立马就哭了,他说:“妈妈,我不是在拉屎,是老师罚我站。”

韦女士一听很着急,马上去找鹏鹏的班主任陈老师,“陈老师说鹏鹏跟其他小朋友打架,小孩子手很重,所以脱他裤子罚站。”事后她又找到园长,园长就说了句不好意思。韦女士说,当时鹏鹏一直哭着说不想来上学,她自己也很生气,但是想到当时已经交了下个月的学费,所以想上完一个月再转学。

被脱裤子罚站的事情给鹏鹏留下了心理阴影。从那次以后,每次提到上学,他都会大哭大闹,甚至提出要回老家河南。

韦女士说,更严重的是,以前鹏鹏都没穿短裤的习惯,但从那时起,他就一直吵着要买短裤。“他说要是穿了短裤,以后被老师脱裤子就不会光屁股了。”鹏鹏跟记者说,那次光屁股罚站,他觉得很难为情,觉得其他小朋友都在笑他,“我再也不敢去那里上学了”。

当着一大群人的面,被迫脱了裤子光着屁股站着,这对任何年龄的人而言,都是一种侮辱。这种强烈的受辱感,会让幼小的 心灵受到伤害,留下长久的阴影。

幼儿园的陈老师解释说:“因为不能打他,所以……”但是,对于一个孩子来说,这种侮辱比体罚更恶劣,也更可怕。试想,在这样的环境下,孩子怎么健康成长?在这样的阴影中,他的一生要怎么过?

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某天学校领导说,某老师这样做错了,也应该脱光了罚站,不知道老师会是什么感觉?即使是孩子,也应该具有最起码的自尊。对于成年人来说,这样的侮辱都会令其感觉丢脸;对于一个脆弱的孩子来说,伤害无疑更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退一步说,即使这位老师是法盲,也应该知道起码的常识常情常理和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

美国惩戒与家庭暴力专家默里·施特劳斯与同事在2009年公布了一项针对体罚儿童的社会调查。他们主要的调查范围是美国806名2岁至4岁儿童与704名5岁至9岁儿童的智力测试分数,历时4年的调查与测试的结果是,前一个年龄组中未遭体罚过的儿童智商平均得分比经常挨打者高5分;后一组内这一差距为2.8分。“这与家长打孩子次数也有关系,”施特劳斯说,“打得越多,孩子心智发展越慢。哪怕是打得很少也有影响。”

纽约市蒙蒂菲奥里儿童医院儿童心理医生拉希勒·布里格斯说,先前研究清楚表明,负面压力能改变儿童大脑构造,损伤神经。“你如果打孩子,就等于告诉他们这是一种处理问题的方法,”布里格斯说,“但如果你使用其他管教方法,就能教授孩子更高级的认知技巧、自制力、因果以及逻辑思维能力。”

研究虐待儿童现象的纽约市布鲁克林医学中心儿科门诊主任斯蒂芬·阿吉勒认为,殴打和其他体罚形式意味着大人“已经失控,如果体罚成为家常便饭,就可能影响孩子心理健康”。虽然部分家长辩称自己打孩子时能够不失控,但布里格斯说他们很难做到次次都控制住自己。“你一旦和孩子有肢体接触,就打开了闸门,加大(情绪)转为难以控制的可能性”。

施特劳斯在研究报告中指出,一项对32个国家、超过1.7万名大学生的调查表明,“体罚子女的家长比例越高,那个国家国民平均智商就越低”,反之亦然。布里格斯认为这些发现有一定道理。但她补充说,很难梳理出影响智商的全部因素,例如经济状况和父母受教育程度等。

尽管如此,专家们仍建议家长认真考虑管教子女的方式。布里格斯说,管教子女的方法“应让子女有所收获”。如果仅仅是大打出手,孩子们就一无所获”。阿吉勒则推荐家长听从儿科医生建议,寻找更有效的管教方法。

在对孩子的惩罚教育中,多数家长出现了两次误读,一是简单地将惩罚等同于体罚,而又将体罚具象化为殴打。这种做法通常的后果并不是孩子改正自身的错误,反而令孩子产生了极为强烈的心理扭曲,偏离了正常的成长轨迹。第二,家长们认为惩罚会有助于孩子遵守基本的社会规则和约束,并认为这将会让孩子受益一生。但一项跨国调查显示,在不当惩罚情况下,孩子们普遍对于约束和公共规则产生错误的理解,有些甚至表现为非常痛恨,更糟糕的是,这种痛恨将会伴随孩子的终生。

心理学家更指出,惩罚孩子的目的在于抑制并消除不良行为,因此,在对孩子进行惩罚时,应向孩子讲明为什么要罚他,不然可能孩子会觉得不公平,虽然受了罚,心里却不服气。因为不明白受罚的原因,下次他可能犯类似的错误甚至在情感或行动 上同父母对抗,因此,在施以惩罚时,家长必须向孩子讲明道理,让其知道自己的行为错在哪里,使其心悦诚服,同时和他讨论或向他提出要求,下一步应该如何改正错误、如何努力。

此外,在惩罚中,我们千万不能放弃说服与开导,否则,孩子越受惩罚,不良行为反而越多,这就与我们的出发点背道而驰了。

有些心理学家甚至建议,当孩子犯了错误后,不要贸然给予人为的惩罚,而是让孩子在错误所造成的直接后果中去体验内心的不快与痛苦,从而迫使其改正错误、纠正过失,这同样是一种惩罚,但由于后悔和改变的念头是由孩子内心自发形成的,对孩子的教育作用会更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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