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迈父亲状告14岁儿子,原因究竟为何?

近日,一则父亲状告14岁儿子讨要数百万房产,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为何父亲状告14岁儿子?年迈父亲状告14岁儿子,原因究竟为何?

近日,一则父亲状告14岁儿子讨要数百万房产,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为何父亲状告14岁儿子?年迈父亲状告14岁儿子,原因究竟为何?

小凌11岁父母协议离婚了把数百万的财产给了他

小凌14岁父亲突然反悔了状告儿子要求撤销赠与

从家庭美满的幸福孩子,到手握数百万的富翁,再到法庭之上的被告,14岁的小凌(化名)这些年所有的经历,全部源于父母当初的一个决定。3年前,父母离婚时,把家里的财产都给了他。3年后,父亲反悔了,把14岁的小凌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对儿子的赠与。于是,年幼的孩子成了被告。

共同财产全给儿子

小凌原本有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他的父母于上世纪90年代初结婚,婚后第7年生下了他。2009年初,小凌11岁时,父母因为感情不和,协议离婚。

“考虑到娃儿以后的生活,为了保证他健康成长,我们约定把夫妻的共同财产都给儿子。”小凌的母亲说,这些条款清清楚楚地写在离婚协议书上。父母离婚后,母亲是小凌的监护人。父母离婚这3年,小凌一直跟母亲生活在一起。

小凌的父母离婚时到底给了他些什么呢:在江北区、渝北区、北部新区,大大小小一共有6处房产的全部或部分产权。其中一套位于北部新区的房子有220多平米,买的时候就把99%的产权登记在了小凌名下。父母离婚后,小凌和母亲以110万元的价格把这套房子卖了。父亲反悔之后,向法院申请对另外五套房子进行了价值评估。经过专业机构评估,这五套房产一共价值220多万元。

这样算下来,还在读书的小凌俨然是一个手握数百万的富翁。但其实3年来,这些财产一直没过户到他的名下,都是母亲在帮他打理。

父母离婚后,小凌跟母亲和外婆住在北部新区龙湖西路一套100多平米的房子里。小凌的姨妈住了一套房子。小凌的奶奶住了一套房子。另外的一个门面和一套房子都租了出去。

父亲要求撤销财产赠与

没想到,离婚3年后,父亲后悔了。“我离婚后,一点儿财产都没有了,现在身无分文,生活都很困难。我要撤销我对儿子的赠与。”这是父亲起诉小凌的理由。父亲说,离婚后他并没有办理过把财产过户给儿子的手续,“赠与的财产在交付前,都可以撤销。”

法院开庭时,小凌并没有出现,而由代理人出庭,而他的母亲也以法定代理人和该案第三人的身份,坐在法庭上与前夫对簿公堂。这对曾经的夫妻穿着都很体面,走进法庭时双方都很冷静,没有彼此打招呼。

小凌的父亲在庭上陈述了诉讼请求后,小凌的代理人马上进行反驳:原告(即小凌父亲)与第三人(即小凌母亲)的离婚申请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原告单方面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书中对财产分配的协议,于法无据,应予以驳回。

小凌母亲接过话头:“我们离婚时,说好了把所有财产给小孩。当初就是因为这样,我才同意离婚。这是对小孩的经济补偿和抚养费用。而且,他到现在,都没给过小孩任何费用。我愿意把财产赠送给小孩。他单方面要求撤销约定,侵害了我和小孩的权益。”

“当初是愿意赠送,但我现在要求撤销!”法庭调查时,气氛一度有些紧张,小凌的父亲坚持认为,房产还没过户之前,他有权撤销赠与。

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江北区法院审理此案后,昨日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 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离婚时,协议约定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凌所有,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为目的,放弃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的赠与行为。该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未发现在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

法院认为,在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的情况下,赠与财产的目的已经实现。相关财产是否办理变更登记,并不影响协议的效力和赠与的效力。此外,对小凌父亲提出已无任何财产,严重影响生活的理由,因为缺乏事实依据,法院没有采信。

法院最终驳回小凌父亲的诉讼请求。

父亲状告14岁儿子要求撤销财产赠与

小凌原本有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他的父母于上世纪90年代初结婚,婚后第7年生下了他。2009年初,小凌11岁时,父母因为感情不和,协议离婚,把数百万的财产给了小凌。没想到,离婚3年后,父亲后悔了,状告14岁儿子要求撤销赠与。

小凌11岁父母协议离婚了把数百万的财产给了他

小凌14岁父亲突然反悔了状告儿子要求撤销赠与

从家庭美满的幸福孩子,到手握数百万的富翁,再到法庭之上的被告,14岁的小凌(化名)这些年所有的经历,全部源于父母当初的一个决定。3年前,父母离婚时,把家里的财产都给了他。3年后,父亲反悔了,把14岁的小凌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对儿子的赠与。于是,年幼的孩子成了被告。

共同财产全给儿子

小凌原本有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他的父母于上世纪90年代初结婚,婚后第7年生下了他。2009年初,小凌11岁时,父母因为感情不和,协议离婚。

“考虑到娃儿以后的生活,为了保证他健康成长,我们约定把夫妻的共同财产都给儿子。”小凌的母亲说,这些条款清清楚楚地写在离婚协议书上。父母离婚后,母亲是小凌的监护人。父母离婚这3年,小凌一直跟母亲生活在一起。

小凌的父母离婚时到底给了他些什么呢:在江北区、渝北区、北部新区,大大小小一共有6处房产的全部或部分产权。其中一套位于北部新区的房子有220多平米,买的时候就把99%的产权登记在了小凌名下。父母离婚后,小凌和母亲以110万元的价格把这套房子卖了。父亲反悔之后,向法院申请对另外五套房子进行了价值评估。经过专业机构评估,这五套房产一共价值220多万元。

这样算下来,还在读书的小凌俨然是一个手握数百万的富翁。但其实3年来,这些财产一直没过户到他的名下,都是母亲在帮他打理。

父母离婚后,小凌跟母亲和外婆住在北部新区龙湖西路一套100多平米的房子里。小凌的姨妈住了一套房子。小凌的奶奶住了一套房子。另外的一个门面和一套房子都租了出去。

父亲要求撤销财产赠与

没想到,离婚3年后,父亲后悔了。“我离婚后,一点儿财产都没有了,现在身无分文,生活都很困难。我要撤销我对儿子的赠与。”这是父亲起诉小凌的理由。父亲说,离婚后他并没有办理过把财产过户给儿子的手续,“赠与的财产在交付前,都可以撤销。”

法院开庭时,小凌并没有出现,而由代理人出庭,而他的母亲也以法定代理人和该案第三人的身份,坐在法庭上与前夫对簿公堂。这对曾经的夫妻穿着都很体面,走进法庭时双方都很冷静,没有彼此打招呼。

小凌的父亲在庭上陈述了诉讼请求后,小凌的代理人马上进行反驳:原告(即小凌父亲)与第三人(即小凌母亲)的离婚申请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原告单方面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书中对财产分配的协议,于法无据,应予以驳回。

小凌母亲接过话头:“我们离婚时,说好了把所有财产给小孩。当初就是因为这样,我才同意离婚。这是对小孩的经济补偿和抚养费用。而且,他到现在,都没给过小孩任何费用。我愿意把财产赠送给小孩。他单方面要求撤销约定,侵害了我和小孩的权益。”

“当初是愿意赠送,但我现在要求撤销!”法庭调查时,气氛一度有些紧张,小凌的父亲坚持认为,房产还没过户之前,他有权撤销赠与。

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江北区法院审理此案后,昨日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 女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离婚时,协议约定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凌所有,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为目的,放弃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的赠与行为。该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未发现在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

法院认为,在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的情况下,赠与财产的目的已经实现。相关财产是否办理变更登记,并不影响协议的效力和赠与的效力。此外,对小凌父亲提出已无任何财产,严重影响生活的理由,因为缺乏事实依据,法院没有采信。

法院最终驳回小凌父亲的诉讼请求。

孩子身材矮小,究竟是何原因?

孩子身材矮小往往愁坏家长!究竟是先天遗传有关还是后天营养不足?为何父母身材高大,而孩子身材矮小?别着急,瑞金医院儿内科肖园医生来为您解答!1怎样知道孩子是否矮小?

孩子出生后,每次体检中量身高是必不可少的项目。然后对照相应的年龄和性别标准进行评判,如果孩子的身高低于同龄、同性别儿童平均身高减去两个标准差或者矮于第3百分位数,那么医生或者保健人员就会告知父母,孩子矮了,可能要进行评估。

除了身高外,还应该看孩子的生长速率,有时候身高还在正常范围内,但生长速率已经明显下降,这个时候也不能掉以轻心。正常情况下,孩子出生后前两年生长速率是最快的(第一年平均25cm,第二年平均10cm),之后开始逐渐下降,但不应低于每年5cm,进入青春期后生长又开始加速,但持续时间较短,之后身高增长逐渐减慢直至停止。如果体检时发现孩子的生长速率开始下降过多(比如身高的百分位数水平下降超过2条主要的百分位数线)那也是不正常的。

2孩子矮小,一定是有问题么?

有好多孩子除了矮小,其他方面都正常,所以只是其中的一些矮小儿童可能会有问题,这就需要医生仔细进行鉴别。

通常,如果矮小时伴有以下特征,说明需要儿科医生进一步评估的可能性很大:

非常瘦;

生长速率突然减慢;

出生时体重太轻或身长太短,比如足月儿体重小于2.5kg或身长小于48cm;

伴有其他慢性疾病;

出现多个器官的异常;

有比较特殊的体型或体貌;

父母都比较高;

父母中有一方明显矮。

3孩子为什么会矮小?

决定一个人身高的因素很多,通常来说一下这几点最重要。

遗传基因孩子生长发育的轨道及其特征、潜力可由父母的遗传所决定。既往的科学研究已经确定一个人最终身高80%左右是由遗传决定的,因此父母的身高和孩子最终的成人身高有着密切的联系,但它只是决定了孩子生长发育的潜力。而这种潜力能否完全发挥还看后天因素。此外,有一些单基因遗传病,有时候父母只是携带者,他们的身高可以正常,但孩子有可能会出现非常矮小的情况。

饮食营养从生命之初的受精卵开始,一直到出生后孩子的生长发育均需要充足的营养供给。当所需营养的供给充足、比例恰当,孩子的生长潜力可以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胎儿时期宫内营养不良和出生后2年以内的营养不良不仅妨碍孩子身高、体重的增长,还会使得机体其他系统功能出现障碍。

母亲情况胎儿在宫内的生长发育不仅和营养有关,还与母亲的生活环境、营养、情绪、疾病、不良生活习惯等密切相关。母亲在妊娠早期如果受到辐射、病毒感染、某些致畸药物、毒物、重大精神创伤,均可造成宫内胎儿发育的迟滞,从而进一步影响出生后孩子的生长。

疾病影响一般来说慢性病可严重影响孩子的身高,比如先天性心脏病、慢性肾脏病等;由于骨骼的生长需要受到各种内分泌激素的调控和遗传的影响,因此某些内分泌疾病、染色体病和遗传病可以严重影响孩子的身高;性早熟由于可以使骨骼的发育明显早于实际年龄,从而使骨骼生长期变短,虽然孩子身高甚至一度较高,但最终身高却有可能明显矮于正常。

生活环境良好的生活环境和习惯是促进孩子生长发育达到良好状态的重要因素。活动的减少、睡眠过短以及过晚、不良的家庭关系、心理应激和精神创伤等都会妨碍孩子的身高增长。

对于矮小症儿童,干预时间尤为重要,总的原则是宜早不宜迟,尽量在青春期前进行干预。对于一出生就明 瘦小的孩子而言,4岁后就可以进行评估和治疗。而在美国,已经有儿科内分泌学家建议把这个年龄提前到2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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