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

  孩子不好好吃饭,经常得病是困扰许多家庭的常见问题,尽管家长不断地改变食谱,可孩子还是不感兴趣,想尽办法(如:哄、许愿、骗、吓)可是对孩子不起作用,孩子不吃主食,喜吃零食,每到吃饭时间会找借口推辞,每到一个时期或季节,孩子就出现食欲不振,甚至得病。其实很大程度上是小儿厌食症惹的祸。

  小儿厌食症是指小儿(主要是1岁-6岁)连续两个月以上的食欲减退或食欲缺乏,并且排除患有感冒或内科慢性疾病的情况。表现为不思饮食、厌恶摄食、食量明显少于同龄正常儿童的一半以上。伴形体偏瘦,体重下降或不增,皮肤干燥,毛发稀黄,但精神尚好,活动如常。多有喂养不当史,如进食不定时定量,过食生冷、甘甜之物,吃零食及偏食等。同时需排除其它病变引起的厌食,如,4岁以上小儿慢性胃炎,各种原因的肝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习惯性便秘等消化系统疾病;寄生虫病;急、慢性感染性疾患,如败血症,结核病等;心肾及内分泌疾病,如充血性心力衰竭、肾功能衰竭、酸中毒及尿毒症,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各种内分泌腺功能改变,如甲状旁腺,肾上腺皮质功能等;营养缺乏疾病,缺铁性贫血,维生素缺乏症。实验室检查提示缺锌、缺铜与厌食有关。

  引起小儿厌食症的原因

  1、不良的饮食习惯、喂养不当是厌食症的主要因素。

  有的孩子吃饭不定时,不规律,饮食单调,引起胃消化液和其中的酶活性降低,影响了正常的食欲。还有些家长缺乏喂养常识,一味盲目追求高蛋白、高热量的食物希望促使孩子健康成长。相反小孩对这些食物并不感兴趣,爱吃的多吃,不爱吃的就少吃,或不吃,日久造成偏食,影响孩子生长发育所必需的各种营养物质的摄入。还需注意的是,高蛋白、高糖饮食可使食欲下降,如,过多进食肉类及鱼虾,饭前吃糖果、点心等零食,可影响神经调节功能和消化液的分泌,产生胀饱感,长期可导致小儿厌食。

  2、后天失调是小儿厌食症发生的因素。

  中医理论讲脾胃乃后天之本,小儿消化系统在生理方面常处于虚弱状态,消化功能不足,分泌胃液的数量及质量均低于成人,加以小儿生长发育迅速,需要量比成人相对增多,若后天缺乏精心调护,听任小儿生活无规律,进食不按时,贪吃零食,饮食偏嗜,饥饱无度,更难增进食欲了。

  小儿味觉敏感期在婴儿期4~6个月,食物质地敏感期在6~7个月,如果错过这两个关键期,没有合理添加辅食,未受到各种味道和不同质地的食物的刺激,大脑中形成固定模式,以后调整起来就会很困难,婴儿往往在1岁后拒绝新口味和不同质地的食物,断乳后不能适应普通饮食,而造成偏食、食谱单调或食欲不振。

  3、情绪变化,精神压力,也是小儿厌食症的发病因素之一,不可忽视。

  (1)小儿天生存在逆反心理,父母希望小儿长胖,不合理地要求多吃,甚至强迫进食,使小儿产生抵抗情绪,感到紧张,逐渐把进食变成精神负担进而逃避或拒食。

  (2)情绪变化,精神压力或变换环境,家庭不和,进餐时口角等影响食欲,或家长要求过高,多加限制,均能形成厌食。

  4、有很多药物,对胃肠道粘膜有刺激作用,可以引起食欲低下。例如氨茶碱、止痛药、红霉素、水杨酸类制剂及洋地黄等。

  5、维生素A\D中毒、气候过热、湿度过高均可引起小儿厌食症。

  本病如果长期得不到缓解,可并发多种疾病。小儿处于不断生长发育中,相比成人 要更多的营养供给,如果营养供给不足,不但会影响小儿的正常生长发育,严重时会使生长发育停滞,体内脏器萎缩,这样必然会影响小儿的正常免疫系统。如由于厌食导致的严重营养不良患儿,可出现细胞免疫功能紊乱和血清抗体减少,从而容易发生各种细菌、病毒和真菌等感染,且感染往往持续、迁延不愈,表现为反复感冒、发烧或反复咳嗽,不吃、不好动、体重不增、个子不长等。

  小儿厌食症的防护调理

  1、因喂养方法、饮食习惯和食物质量不当的厌食要注意纠正偏食、吃零食的习惯,保持合理的膳食,建立良好的进食习惯,按照不同年龄给予营养丰富、容易消化的食物,婴儿期要按时添加辅食。

  孩子的食谱要做到粗细调剂,荤素搭配,食物多样化,让孩子吃得全一些,杂一些;食谱要经常调换,防止单调,同时要尽量做到新鲜可口,色香味俱全,促进食欲。

  吃饭要定时定量,不同的孩子食量不同,应该以吃饱而不过饱为佳,使胃中食物在一定时间内排空,重新产生食欲。婴儿一般4~5小时即可排空,所以一日三餐,中间加一次点心较为适宜。

  吃饭时要有固定的地方,让孩子安静而舒适地坐着就餐,家长应尽量不要谈和吃饭无关的事情,有事到饭后再行处理。要给孩子纠正一些不良的卫生习惯,如吃饭时哭闹,饭前不洗手,饭后打闹跑跳等。

  由缺锌引进的食欲低下宜食鱼肉,因为动物性食品含锌成分较多,须在膳食中保持一定的比例,此外可增加锌的摄入量,于100g食盐中掺入1g硫酸锌,使锌的摄入达到标准用量(约每日10mg),食欲可以增加。如有慢性疾病和营养不良,须及早治愈。

  2、对先天不足后天营养不良的厌食患儿,要注意加强护理,注意保暖,预防感染,合理哺喂,尽量采用母乳喂养。病时要加强护理,病后要注意静养,不能滥服补品和补药,宜多吃蔬菜水果容易消化的食物,增进食欲。

  3、坚持正确引导,注意孩子的情绪变化。家长对患儿既不要百依百顺,也不要打骂,既不要对其学习、生活等方面提出不切实际的过高要求,更不要采用恐吓、惩罚的方法强迫进食,造成思想负担,引起反感,更加厌食。环境变化时,要正确引导使其逐步适应。对孩子厌食的心理矫治,应注意做好以下几点:给孩子做出好榜样,如果父母挑食或偏食,则孩子多半也是个厌食者;注意引导,当孩子不愿吃某种食物时,大人应当有意识有步骤地去引导他们品尝这种食物,既不无原则迁就,也不过分勉强;创造好的吃饭气氛,使孩子在愉快心情下摄食;不要使用补药和补品去弥补孩子营养的不足,而要耐心讲解各种食品的味道及其营养价值。

  4、对厌食患儿要注意观察:

  (1)是否伴有疲倦,精神萎靡不振,低烧,应考虑排除结核病。

  (2)是否同时反应迟钝,皮肤粗糙出汗少和发育慢的,应考虑排除甲状腺功能低下症。

  (3)是否伴有腹痛、腹胀、腹泻、便血等,应考虑排除肝炎、痢疾等消化系统病变,以免延误病情。

  (作者石家庄市第一医院儿科主任胡民;市卫生局宣传教育中心刘晓丽整理)

河北省的计划生育新政策内容

河北省计划生育新政策内容

按法定婚龄推迟3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为晚育。实行晚婚的,奖励婚假15天;实行晚育的,奖励产假45天。奖励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对实行晚婚、晚育和计划生育的村民,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奖励办法。

以下是河北省计划生育新政策相关知识的汇总,仅供参考。

◇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

第五章奖励

第二十五条按法定婚龄推迟3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为晚育。实行晚婚的,奖励婚假15天;实行晚育的,奖励产假45天。奖励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对实行晚婚、晚育和计划生育的村民,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奖励办法。

第二十六条对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经县级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从领取《独生子父母光荣证》之日起,到子女18周岁止,对独生子女父母由双方所在单位每月分别发给不低于5元的奖金。

(二)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对产妇增加奖励产假30天。

(三)对符合第十四条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而自愿不再生育的夫妻,适当给予奖励。独生子女父母的奖金来源和奖励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七条对独生子女入托儿所、幼儿园、上小学、就医住院,给予照顾。在扶持发展生产上,对独生子女户给予优先照顾。分配住房、宅基地,城乡企业事业单位用工,在同等条件下照顾独生子女父母。

第二十八条对执行本条例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或者计划生育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河北省的计划生育新政策内容

河北省计划生育新政策内容

按法定婚龄推迟3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为晚育。实行晚婚的,奖励婚假15天;实行晚育的,奖励产假45天。奖励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对实行晚婚、晚育和计划生育的村民,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奖励办法。

以下是河北省计划生育新政策相关知识的汇总,仅供参考。

◇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

第五章奖励

第二十五条按法定婚龄推迟3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为晚育。实行晚婚的,奖励婚假15天;实行晚育的,奖励产假45天。奖励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对实行晚婚、晚育和计划生育的村民,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奖励办法。

第二十六条对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经县级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从领取《独生子父母光荣证》之日起,到子女18周岁止,对独生子女父母由双方所在单位每月分别发给不低于5元的奖金。

(二)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对产妇增加奖励产假30天。

(三)对符合第十四条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而自愿不再生育的夫妻,适当给予奖励。独生子女父母的奖金来源和奖励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七条对独生子女入托儿所、幼儿园、上小学、就医住院,给予照顾。在扶持发展生产上,对独生子女户给予优先照顾。分配住房、宅基地,城乡企业事业单位用工,在同等条件下照顾独生子女父母。

第二十八条对执行本条例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或者计划生育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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