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新政策独生子女明年或许不再孤单

【妈妈网特稿】从2001年来,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夫妻才能生育第二个子女,独生子女“孤单”了12年。而最近,延宕数年的“单独二胎”(夫妻双方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生育第二个孩子)政策,有望在近期重启,如进展顺利,将于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试行。

2013二胎新政策:单独二胎政策重启

单独二胎政策重启

据最新报道,“单独二胎”(夫妻双方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生育第二个孩子)政策,有望在近期重启,如进展顺利,将于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试行。“‘单独二胎’政策确实在重启,但具体的实施方案尚未最终确定。”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翟振武教授表示。他预计,届时分省份、分批次实施“单独二胎”的可能性将更大。对此,国家卫计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司长毛群安回应称,他尚未得到授权发布有关信息。

分省分批实施?广东的小伙伴们很期待

如果放开“单独二胎”政策,第一批试点城市会是哪些呢?网络舆论有了各种猜测。作为曾表态愿作为“单独二胎”试点的省份,广东居民更是抱有期待。然后,有相关负责人成广东还没接到政策变更或试点通知,目前仍按原来政策施行。

广州市人口计生局副局长许先云表示,广州在生育政策问题上,根本上是执行国家和省的相关政策规定,具体抓好落实。对于广州目前有多少家庭符合“单独二胎”政策的规定,他表示未作任何统计。“一切以国家和省的政策为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推荐专区阅读:【子宫后位如何受孕】【试管婴儿移植后饮食】【什么食物含叶酸】【生男孩吃什么】【月经周期多少天正常】【精子存活时间】【月经前后几天是安全期】【排卵监测】【人工授精】

浙江等7个省的小伙伴迎来了希望

“生育政策不是一成不变的,始终处在调整和完善当中。当前,根据广大群众的意愿、东部发达地区人口增长放缓的趋势以及地方政府的呼吁,已经有浙江、上海、黑龙江等7个省市开始实施"单独"政策,即夫妇双方有一方为独生子女,即可生育二胎,而且城乡同步。”全国政协委员、国家人口计生委党组成员杨玉学表示。

浙江等7个省的小伙伴迎来了希望

权威专家大胆预测:“二胎”政策将全面开放

相关权威专家进一步透露,一项“更为大胆”的方案也在酝酿中,那就是2015年,即“十二五”结束之后放开“二胎”政策,即届时夫妻双方,无论是否是独生子女,均可生育第二个孩子。

至迟从2007年开始,数家官方的研究机构就已接受国家人口计生委的委托,就生育政策的进一步调整完善展开调研。2010年1月6日,国家人口计生委下发的《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思路(征求意见稿)》提到要“稳妥开展实行‘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家庭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政策试点工作。”

关于启动“单独二胎”政策,当时占主流意见的是由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中国人口学会副会长翟振武教授所带领的团队制定的分省份放开的“三步走方案”:即从2011年开始,首先开放东北地区及浙江等省试行“单独”二胎政策;第二步,放开京沪等省份;第三步,在“十二五”(2015年前)内,实现全国全部放开“‘单独’生育二胎”政策。

三明市单独二胎最新政策

3月2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单独两孩”新政自条例公布之日起启动,审批时限为15个工作日。

此次条例修正案修正的主要内容是:

一、将原条例第九条关于一对夫妻已有一个子女,符合条件经批准可再生育一个子女的规定中:第一款第(一)项“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并删去“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将第十条关于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已有一个子女,符合条件经批准可再生育一个子女的规定中“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规定删除。

二、明确再生育审批时限,将原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修改为:“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批准。”

三、明确对独生子女的界定,在条例修正案第七章附则部分增加一条:“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四、“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已生育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应同时具备一方为独生子女、双方只有一个子女、双方或一方户籍登记在本省的三个条件。

五、“单独两孩”的审批按《福建省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再生育申请和审批有关事项的规定》办理。符合条件的夫妻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对材料审查后,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具体步骤是:

申请人填写并提交夫妻再生育审批表,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夫妻二寸合照及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调查后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等材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后,在审核、公示的基础上,将全部材料报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对申请材料审查后,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夫妻再生育审批表可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领取,具体办理事宜也可咨询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三明市单独二胎最新政策

3月2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单独两孩”新政自条例公布之日起启动,审批时限为15个工作日。

此次条例修正案修正的主要内容是:

一、将原条例第九条关于一对夫妻已有一个子女,符合条件经批准可再生育一个子女的规定中:第一款第(一)项“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并删去“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将第十条关于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已有一个子女,符合条件经批准可再生育一个子女的规定中“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规定删除。

二、明确再生育审批时限,将原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修改为:“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批准。”

三、明确对独生子女的界定,在条例修正案第七章附则部分增加一条:“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四、“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已生育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应同时具备一方为独生子女、双方只有一个子女、双方或一方户籍登记在本省的三个条件。

五、“单独两孩”的审批按《福建省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再生育申请和审批有关事项的规定》办理。符合条件的夫妻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对材料审查后,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具体步骤是:

申请人填写并提交夫妻再生育审批表,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夫妻二寸合照及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调查后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等材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后,在审核、公示的基础上,将全部材料报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对申请材料审查后,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夫妻再生育审批表可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领取,具体办理事宜也可咨询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本文Hash:47f699debda547e02d4bf7af3fbab3e8b250f269

声明:此文由 谢绝崇拜 分享发布,并不意味PCbaby育儿网赞同其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