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意外伤害险

儿童意外伤害险―保障型儿童险

儿童好奇心强,活泼好动,而自我保护意识比较差,在社会中处于弱势群体,因此发生意外的可能性也就相对较大。据最新的统计资料表明,儿童期意外死亡以每年7%~10%的速度增加,某些地区意外死亡与伤害的发生比例高达1:19,已经成为我国0~14岁儿童的第一位死因。意外死亡的重要原因是意外窒息、溺水、车祸与中毒,其中车祸死亡率的上升尤为显著。意外伤害的主要原因为跌落、烧(烫)伤、动物致伤。目前意外伤害已经超过疾病成为儿童健康的头号杀手。

儿童意外伤害险就是针对18岁以下儿童,在遭受意外时所产生的高额的医疗花费等经济损失,以及意外致残、致死的人身保障。因此父母可以酌情为孩子购买意外类险种,一旦孩子发生意外后,可以得到一定的经济赔偿。这一类的保险一般是消费型的险种,一年仅需要几百元,各保险公司都有推出。

险种特点:保费便宜,保障高,无返还。适用家庭:基础购买,只保意外伤害。

Tips:

购买这类保险并不意味着从此可以不用担心孩子的安全问题,它只是在孩子发生意外事件后,可以得到一定的经济帮助和赔偿。

儿童意外伤害危险3因素。

既往学者认为,意外伤害是意料不到的事件,没有一定的形式或可预见性,因而是不可避免的。随着医学的发展,现在普遍认为,意外伤害虽然是突发事件,但存在内部的发展规律。意外伤害是受伤者-动因-环境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分析儿童伤害的危险因素,可更好地提出伤害的预防策略和措施。

意外伤害个案的发生与儿童心理、生理发育有着密切的关系。儿童因为其自控能力较差、遇事容易慌张、喜欢冒险等特点,可能无法判断到一些潜在的危险,在遇到危险时也不能像成年人那样从容自若。而家长的疏忽大意、缺乏安全教育、急救系统不健全、居室布局或物品放置不合理等都可能导致儿童受伤或死亡。主要有个人、家庭和社会三个方面的因素。

1.个人因素

伤害的流行病学研究结果显示,年龄、性别、个性特征、外显行为、生理因素等与儿童伤害的发生有关。

(1)年龄不同年龄儿童的活动范围与活动能力、生活经验、判断能力和自制能力与伤害的发生及特点有关,研究这些生理、心理成熟水平和社会认知的特点,可发现伤害的高危人群。刚刚学会走路的儿童活动范围的扩大,增加了与危险物品的机会;幼儿不能理解趴在窗台上的危险,也不知到药物和家中养的花草不能吃;刚学会骑车的儿童缺乏应急的技能。临床资料表明,因跌伤而致住院或死亡的儿童,多为10岁以下儿童;溺水以5岁以下儿童及15~19岁的青少年最多;5~15岁儿童道路交通事故多见,尤其在骑自行车而少年中更多。

(2)性别多数伤害男童发生率高于女童。在家庭中,电击伤、烫伤、跌伤,男童多于女童;在幼儿园和学校男童伤害的发生率亦高于女童。伤害发生率的差异可能与男童活动频率高、范围广、生性好动以及主动探索的行为特征有关,而不是性别间的发育差异、协调方面的差异或肌肉力量的差异引起的。例如,男童与自行车相关的伤害发生率较高,这与男童使用自行车的频率较高或使用的时间较长有关。

(3)个性和行为特征一些儿童某些心理与行为特征可能与另外一些儿童有本质的差异,而这种差异恰恰与伤害的再发倾向相关联。多动、注意集中与分配障碍、行为冲动、情绪不稳定等心理行为特征在伤害多发儿童中常见。

(4)生理因素有研究显示,左利手的儿童伤害发生率是右利手儿童的2倍。一种解释是,儿童日常用品如剪刀是为右利手者设计的。左利手儿童操作不便是伤害的诱因;另一种解释是,左利手儿童本身存在神经心理方面的缺陷。同时。由于社会的偏见,左利手与右利手儿童之间的冲突机率增加。视力与听力障碍、运动障碍及癫痫儿童,伤害发生率也增加。

2.家庭因素

保护儿童免受伤害,有赖于成人的行动和态度。家庭完整性和稳定性、家庭经济状况、父母文化程度以及家庭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措施等,都影响到儿童的安全保障,影响到对儿童的教育、关爱和忽视等。

(1)家庭防范措施预防儿童伤害首先在家庭中要付诸于行动。睡床、窗台加防护栏可预防儿童坠落;电插头封闭可预防儿童触电;药品、热水瓶、剪刀、缝衣针等放置不当,易导致中毒、烫伤、切割伤、刺伤等。

(2)家庭安全教育父母文化程度、家庭经济状况、父母对伤害预防的态度,影响到父母对子女经常性安全教育。父母文化程度低、贫困以及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直接关系到儿童家对安全教育的及时性和经常性。

(3)家庭类型单亲家庭是儿童伤害发生的主要社会危险因素,可能归于单 家庭经济和社会资源差,对儿童疏于看护等。

3.社会因素

儿童公共设施以及学校体育设施和器材的安全,需要从设计到建造各个环节加强预防性监督;法律可约束儿童骑自行车年龄;加强媒体在安全教育中的作用,引导儿童正确理解电视、电影和图书中的"英雄人物"的冒险行为;医疗保健条件如急救、急诊系统的完善可减少伤害的严重性。

儿童意外伤害危险3因素。

既往学者认为,意外伤害是意料不到的事件,没有一定的形式或可预见性,因而是不可避免的。随着医学的发展,现在普遍认为,意外伤害虽然是突发事件,但存在内部的发展规律。意外伤害是受伤者-动因-环境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分析儿童伤害的危险因素,可更好地提出伤害的预防策略和措施。

意外伤害个案的发生与儿童心理、生理发育有着密切的关系。儿童因为其自控能力较差、遇事容易慌张、喜欢冒险等特点,可能无法判断到一些潜在的危险,在遇到危险时也不能像成年人那样从容自若。而家长的疏忽大意、缺乏安全教育、急救系统不健全、居室布局或物品放置不合理等都可能导致儿童受伤或死亡。主要有个人、家庭和社会三个方面的因素。

1.个人因素

伤害的流行病学研究结果显示,年龄、性别、个性特征、外显行为、生理因素等与儿童伤害的发生有关。

(1)年龄不同年龄儿童的活动范围与活动能力、生活经验、判断能力和自制能力与伤害的发生及特点有关,研究这些生理、心理成熟水平和社会认知的特点,可发现伤害的高危人群。刚刚学会走路的儿童活动范围的扩大,增加了与危险物品的机会;幼儿不能理解趴在窗台上的危险,也不知到药物和家中养的花草不能吃;刚学会骑车的儿童缺乏应急的技能。临床资料表明,因跌伤而致住院或死亡的儿童,多为10岁以下儿童;溺水以5岁以下儿童及15~19岁的青少年最多;5~15岁儿童道路交通事故多见,尤其在骑自行车而少年中更多。

(2)性别多数伤害男童发生率高于女童。在家庭中,电击伤、烫伤、跌伤,男童多于女童;在幼儿园和学校男童伤害的发生率亦高于女童。伤害发生率的差异可能与男童活动频率高、范围广、生性好动以及主动探索的行为特征有关,而不是性别间的发育差异、协调方面的差异或肌肉力量的差异引起的。例如,男童与自行车相关的伤害发生率较高,这与男童使用自行车的频率较高或使用的时间较长有关。

(3)个性和行为特征一些儿童某些心理与行为特征可能与另外一些儿童有本质的差异,而这种差异恰恰与伤害的再发倾向相关联。多动、注意集中与分配障碍、行为冲动、情绪不稳定等心理行为特征在伤害多发儿童中常见。

(4)生理因素有研究显示,左利手的儿童伤害发生率是右利手儿童的2倍。一种解释是,儿童日常用品如剪刀是为右利手者设计的。左利手儿童操作不便是伤害的诱因;另一种解释是,左利手儿童本身存在神经心理方面的缺陷。同时。由于社会的偏见,左利手与右利手儿童之间的冲突机率增加。视力与听力障碍、运动障碍及癫痫儿童,伤害发生率也增加。

2.家庭因素

保护儿童免受伤害,有赖于成人的行动和态度。家庭完整性和稳定性、家庭经济状况、父母文化程度以及家庭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措施等,都影响到儿童的安全保障,影响到对儿童的教育、关爱和忽视等。

(1)家庭防范措施预防儿童伤害首先在家庭中要付诸于行动。睡床、窗台加防护栏可预防儿童坠落;电插头封闭可预防儿童触电;药品、热水瓶、剪刀、缝衣针等放置不当,易导致中毒、烫伤、切割伤、刺伤等。

(2)家庭安全教育父母文化程度、家庭经济状况、父母对伤害预防的态度,影响到父母对子女经常性安全教育。父母文化程度低、贫困以及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直接关系到儿童家对安全教育的及时性和经常性。

(3)家庭类型单亲家庭是儿童伤害发生的主要社会危险因素,可能归于单 家庭经济和社会资源差,对儿童疏于看护等。

3.社会因素

儿童公共设施以及学校体育设施和器材的安全,需要从设计到建造各个环节加强预防性监督;法律可约束儿童骑自行车年龄;加强媒体在安全教育中的作用,引导儿童正确理解电视、电影和图书中的"英雄人物"的冒险行为;医疗保健条件如急救、急诊系统的完善可减少伤害的严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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