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甲亢怎么办?

妊娠期的病理性甲亢极为少见,发病率极低,即便是孕前就患有甲亢,也往往在怀孕后因免疫活性降低而自行缓解或减轻。因此,大多数妊娠合并甲亢属于一过性甲亢,发病原因是由于妊娠后雌激素水平增高,刺激肝脏合成甲状腺素结合蛋白增加一倍之多,从而使得血清甲状腺素(T4)和三碘甲腺氨酸(T3)水平均升高。此外,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的刺激也可使得血清甲状腺素水平增高。

妊娠合并甲亢的临床表现,主要是在妊娠早期出现怕热、心动过速、易激动等高代谢症状,以及有失眠、烦躁、乏力等植物神经症状,诊断的重要依据是血清甲状腺素测定,若T4、T3慢性增高,若既往无甲亢,甲状腺无肿大,就可诊断为生理性或一过性的妊娠合并甲亢。一过性甲亢属于生理性,多于妊娠早期发生,至妊娠中期逐渐恢复正常。

明确诊断后,若患者症状不突出,无需给予药物治疗,加强观察即可;若症状明显,可考虑小剂量服用抗甲状腺素药物,不会对胎儿构成不利影响。专家建议首选他巴唑,每次10mg,每日只服1次;也可用丙硫氧嘧啶,每次服50mg,每日2~3次。大多数患者只需用药1~2个月,至妊娠中期就可停药,极个别患者需要用药至分娩前。

妊娠合并甲亢是什么

甲状腺功能亢进(甲亢)是一种常见的内分泌疾病,系甲状腺激素分泌过多所致。甲亢妇女常表现为月经紊乱、减少或闭经,生育力低。但在治疗后或未经治疗的甲亢妇女中,怀孕者亦不少,其发生率约为1∶1000~2500次妊娠。妊娠期甲亢大多数是Graves病,这是一种主要由自身免疫和精神刺激引起,特征有弥漫性甲状腺肿和突眼。

【临床表现】

正常妊娠由于母体甲状腺形态和功能的变化,在许多方面类似于甲亢的临床表现,例如心动过速、心输出量增加、甲状腺增大、皮肤温暖、多汗、畏热、食欲亢进等,在妊娠和甲亢中都常见。

轻度甲亢对妊娠无明显影响,但中、重度甲亢以及症状未控制者的流产率、妊高征发生率、早产率、足月小样儿发生率以及围生儿死亡率增高。甲亢对妊娠的影响原因尚不清楚,可能因甲亢使营养要素消耗过多,以及妊高征发生率高,而影响胎盘功能所致。

妊娠期因胎盘屏障,仅有少量T3、T4能透过胎盘,故不致引起新生儿甲亢。妊娠对甲亢影响不大,相反妊娠时往往会使甲状腺功能亢进的病情有不同程度的缓解。但妊娠合并重度甲亢,由于妊娠可加重心脏的负担,而加重了甲亢患者原有的心脏病变。个别患者因分娩、产后流血、感染可诱发甲亢危象。

正常妊娠由于母体甲状腺形态和功能的变化,在许多方面类似于甲亢的临床表现,故使妊娠合并甲亢诊断有一定困难。在产前检查时发现有甲亢的症状和体征时,应进一步做甲状腺的功能测定以明确诊断。

妊娠期甲亢的诊断标准为:有高代谢症群,血清总甲状腺素(TT4)≥180.6nmol/L(14μg/dl),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T3)≥3.54nmol/L(230ng/dl),游离甲状腺素指数(FT4I)≥12.8。甲亢的病情以TT4最高水平<1.4倍正常值上限者为轻度甲亢;>1.4倍正常值上限为中度甲亢;有危象、甲亢性心脏病以及心力衰竭、肌病等为重度甲亢。

      【治疗措施】

(1)孕前:因甲亢对胎儿有一系列不良影响,如确诊甲亢,应待病情稳定1~3年后怀孕为妥,用药(抗甲状腺药物或放射性碘)期间,不应怀孕,应采取避孕措施。

(2)孕期处理:甲亢孕妇应在高危门诊检查与随访,注意胎儿宫内生长速度,积极控制妊娠高血压疾病;妊娠期可以耐受轻度甲亢,故病情轻者,一般不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因抗甲状腺药物能透过胎盘影响胎儿甲状腺功能。但病情重者,仍应继续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

(3)产科处理:妊娠合并甲亢,治疗得当,妊娠能达足月,经阴道分娩和得到活婴。甲亢不是剖宫产的指征,妊娠合并重度甲亢,早产和围生儿的死亡率较高,并有胎儿宫内生长迟缓可能,故孕期要加强对甲亢的观察和控制,定期随访胎儿胎盘功能和防止早产。

(4)产褥期处理:产后甲亢有复发倾向,产后宜加大抗甲状腺药物剂量。关于产后哺乳问题,抗甲状腺药物会通过乳汁影响婴儿甲状腺功能,需要医生进行评估。

(5)新生儿管理:对甲亢孕妇分娩的新生儿,需注意检查有无甲状腺功能减退、甲状腺肿或甲亢,并作甲状腺功能检查。

妇女妊娠期合并哮喘时该怎么办

妊娠是妇女的一个特殊生理时期,如果此期合并某些疾病将对母亲和胎儿有许多不利影响,妊娠合并哮喘就是如此。

根据来自国内外的报道,妊娠合并哮喘发病率并不高,仅为0.4~1%。一般认为,妊娠对哮喘的影响可分三种情况,即哮喘加重、减轻或无变化。具体会出现哪一种情况,视哮喘的程度和治疗效果而定。轻度哮喘大多不影响妊娠的进展,中、重度哮喘者能正确及时的处理也可能不影响妊娠的进展。而如果有下列因素存在时,却不可避免的会加重哮喘:①哮喘未能得到有效控制;②接触胎儿抗原或感染触发使哮喘加重。无论哮喘对妊娠的影响有或无、大与小,但其对于胎儿来讲大多都是不利的,特别是控制不良的中重度哮喘,可能因发作时的体内缺氧而导致胎儿低氧血症,使胎儿宫内发育迟缓。这样早产儿、低体重儿、高胆红素症、新生儿畸形等发生率将会增加,甚至造成胎儿死亡。据统计,妊娠合并哮喘的胎儿围产期死亡率约为3.2%~5.9%,因而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医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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