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用药有哪些注意事项

孕期的用药安全和胎儿的健康相联系,准妈妈在用药时需要十分注意。那么,孕妇注意事项有哪些呢?孕妇用药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孕妇用药八大注意事项

1、自己随意用药是危险的

药物既不能滥用,也不能有病不用,孕妇因为疾病同样会影响胎儿,更不能自选自用药物,一定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已证明对胚胎与胎儿无害的药物。

2、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应尽量不用或少用

尤其是在妊娠的前3个月,能不用的药或暂时可停用的药物,应考虑不用或暂停使用。

3、结合孕周用药

用药必须注意孕周,严格掌握剂量、持续时间。坚持合理用药,病情控制后及时停药。

4、尽量选择副作用小的药

当两种以上的药物有相同或相似的疗效时,就考虑选用对胎儿危害较小的药物。

5、尽量避免联合用药

能单独用药就避免联合用药,能用结论比较肯定的药物就不用比较新的药。

6、切忌自己滥用药物或听信“偏方、秘方”,以防发生意外。

7、避免应用广告药品或不了解的新药。

8、服用药物时,注意包装上的“孕妇慎用、忌用、禁用”字样。

孕妇感冒用药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轻微感冒,可选用板蓝根冲剂等纯中成药,并多喝开水,注意休息,感冒很快就会痊愈。

(2)感冒高热、剧咳:可选用柴胡注射液退热和纯中药止咳糖浆止咳。同时,也可采用湿毛巾冷敷,用3%左右酒精(或白酒冲淡一倍)擦浴,起物理解混作用。

1、退热药:感冒伴有高热,多预示病情较重应及时看医生。消炎痛是孕妇禁忌退热药,阿斯匹林孕32周后也不宜使用。

2、抗菌素:孕妇感冒如没明确的细菌感染证据,如扁桃体炎、血压高、咳黄痰、流浓涕等,可不用抗菌素。因为抗菌素可通过胎盘作用于胎儿体内,有2%-4%的可能性对胎儿构成危害,要在医生指导下,选择安全的抗菌素。

3、祛痰、止咳药:一般比较安全,但含碘制剂的止咳药,孕妇不宜使用。

孕妇哮喘日常护理要点,用药有哪些注意事项?

孕妇哮喘用药有什么注意的?北京哮喘支气管炎治疗中心专家介绍:把哮喘分为轻度、中度和严重哮喘。具体做法都是不一样的,应遵循医生的指导用药,具体做法如下:轻度哮喘发作可只选用发作时吸入的支气管扩张剂。使用常规剂量一般对胎儿没有影响。一些新生儿在分娩前受到母体血液中的β激动剂的影响,可能会出现心动过速、低血糖和震颤,但这些表现较为短暂,是可以恢复的。由于β激动剂可抑制子官收缩,因此在分娩前(临产)应停用。如果喘息控制不理想可加用口服茶碱,一般用长效茶碱以便控制夜间哮喘。孕妇服用茶碱时,应检测其血药浓度。

中度哮喘发作孕妇除了常规吸人β激动剂外,一般需要吸人皮质激素,应该在专科医生指导下选择合适的剂量,即能控制呼吸道炎症,又对胎儿无副作用。吸入时辅用储雾罐可增加药雾在下呼吸道沉积,从而减少口咽霉菌生长和全身副作用,同时提高局部抗过敏性炎症的功效。

哮喘严重发作,在治疗妊娠哮喘急性发作时,要及时给予氧治疗,保持孕妇血氧饱和度大于95%,使胎儿得到足够的氧。第二,需静滴皮质激素,喘息好转后立即改用口服和辅以吸人皮质激素,以后逐步减少直至停用。严重发作缓解后,一般需皮质激素吸人维持,亦可合用其他平喘药物。

上述给患者介绍孕妇哮喘用药有什么注意的?希望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专家称哮喘的治疗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而且情况会因为个人的情况不同会有些差距,所以大家不必太过于担心,只要在就医的时候选择正规专业的医疗机构,就能够保证治疗的有效性。一定要在生活中多加注意,同时如发现哮喘的症状,还应该积极的治疗才是关键。如果患者想要很好的得到治疗,支气管炎治疗专家对于哮喘的治疗建议患者使用以下方法――“军科细胞免疫疗法”。

北京哮喘支气管炎治疗中心将军内首席专家10年的科研技术与现代医学高科技技术融为一体,真正做到全面科学且针对性的治疗呼吸内科疾病,国家军内专家表示:“军科细胞免疫疗法”疗效独特,治愈率98.63%,且愈后不复发。该疗法打破了过去单一方药无法治愈的弊端,标志着我国在哮喘病气管炎治疗领域取得了领先地位。

孕妇安全用药注意哪些事项

人生病了就要打针吃药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可是对于腹中还有一个宝宝的准妈妈来说并不如此,因为孕妇生病用药不当很可能就会对胎儿造成不可挽救的伤害,那么准妈妈生病了该怎么安全用药呢?

孕妇安全用药重要性

妊娠后,孕妇体内酶有一定的改变,对某些药物的代谢过程有一定的影响。药物不易解毒和排泄,可有蓄积性中毒,在孕早期胎器官形成时,药物对胎儿有一定的影响,故感冒最好不吃药。但万事都是一分为二,孕妇用药有一定的风险,并不是完全无益。一些疾病本身对胎儿、母亲的影响远远超过药物的影响,这时,就应权衡利弊,在医生指导下,合理用药。

妊娠各时期药物对胎儿的影响

受精后1~2周:药物对胚胎的影响是“全或无”,即要么没有影响,要么有影响导致流产,一般不会导致胎儿畸形,因此在当你在不知道是否怀孕的孕前或早早孕时期服用药物,一般不会对胎儿有太大影响,不必过分担心,也不必因此作人工流产。

受精后3~8周(即停经5~10周):

称为致畸敏感期,是胚胎各器官分化形成时期,极易受药物等外界因素影响而导致胎儿畸形,此时期不必用药时果断不用,包括一般保健品、滋补药。如必须用药,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谨慎安全用药。如有服药史,可在怀孕16~20周进行产前诊断(包括B超),进一步了解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及排除胎儿畸形。

孕中晚期:

这一时期是胎儿的器官基本分化完成,并继续生长。这段时间药物致畸的可能性大大下降,但是有些药物仍可能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

分娩前:

孕妇最后1周用药应非凡注重,因为胎儿成为新生婴儿时,体内的代谢系统不完善,还不能迅速而有效地处理和消除药物,药物可能在婴儿体内蓄积并产生药物过量的表现。如痢特灵会抑制新生儿的造血功能、造成黄疸、溶血性贫血等;还有的能使新生儿产生低血糖;甚至有的还会导致胎儿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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