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药不慎祸及胎儿 孕妇用药五原则

  用药不慎可能祸及胎儿

  在孕妇、哺乳期妇女用药方面,目前药品说明书上普遍采用禁用、慎用、忌用、忌服、暂停哺乳,以及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妊娠用药分类等说法。

  “禁用”是对用药的最严厉警告,即禁止使用;“忌用、忌服”说明其不良反应比较明确,发生不良后果的可能性很大,但因个体差异而不能一概而论,故用这些词语以示警告;“慎用”是指医师在使用该药时必须小心谨慎,密切观察患者的反应,并不是说不能使用。“暂停哺乳”是指给患者使用药物期间,要求患者停止哺乳,以免对婴幼儿造成伤害。

  孕妇是很多药物慎用或禁忌的人群之一,因为有一些药物是可以突破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对胎儿的生长发育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如流产、胎儿畸形,先天性疾病,甚至导致胎儿死亡等。因此,妊娠期用药安全问题十分重要。

  切勿矫枉过正

  有很多人矫枉过正,过于担心胎儿安全,就把“孕期不能乱用药”等同于“孕期不能用药”。在临床上,就有一些孕妇或家属因此放弃了药物治疗,使一些原本可以及早用药物迅速痊愈或控制的疾病,拖成了大病、重病,甚至因此影响到了胎儿的健康成长。

  总之,孕妇应该尽量慎用药,却并不是在病情需要时仍固执地拒绝使用任何药物。孕妇在患病后,只有在医生的指导下,选择相对安全的药物来治疗,才能保证母婴的健康,安全地度过整个孕产期。

  用药把握五原则

  孕妇用药一定要把握几大原则。

  原则一:药物既不能滥用,也不能有病不用,孕妇生病同样会影响胎儿,但不能自选自用药物,一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原则二:可用可不用应尽量不用或少用。尤其是在妊娠的前3个月,能不用的药或暂时可停用的药物,应考虑不用或暂停使用。

  原则三:副作用越小越好。当两种以上的药物有相同或相似的疗效时,就考虑选用对胎儿危害较小的药物。

  原则四:避免联合用药。能单独用药就避免联合用药,能用结论比较肯定的药物就不用比较新的药。

  原则五:结合孕周用药。用药必须注意孕周,严格掌握剂量、持续时间。病情控制后及时停药。

  孕妈咪生病后,如果不及时吃药对胎儿也是有危害的,所以孕妇用药的安全是相对的。孕妇用药切忌自己盲目用药,一定要根据医嘱安全正确地使用药物。

“孕妇慎用”药品五原则

那么,在哪些情况下我们真的需要“慎重”对待这些“孕妇慎用”的药品呢?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根据药物对动物和人类所具有不同程度的致畸危险,将其分为5类,称为药物的妊娠分类,简称FDA分类。可供孕妈咪们参考。

第一类:早孕期用药,经临床对照研究未见对胎儿有损害,其危险性极小,如多种维生素。

第二类:动物实验中未见对胎儿有害,但尚缺乏临床对照研究;或动物实验中观察到对胎儿有损害,但临床对照研究未能证实。如一些抗生素、青霉素族、头孢类等。

第三类:动物实验中发现对胎儿有不良影响,但在人类还缺乏充分证明或动物实验中亦缺乏充分的对照研究。如阿司匹林等。

第四类:有证据表示对人类胎儿有危害,但临床非常需要,又无替代药物时,应充分权衡利弊后使用。如一些抗生素、激素类药物。

第五类:对动物和人类均具明显的致畸作用,其危害性远超过其可能获得的任何有利效果,这类药物在妊娠期禁忌使用。如抗癌药物、避孕药等。

“孕妇慎用”5大原则——

原则一、随意用药很危险

药物既不能滥用,也不能有病不用,孕妇因为疾病同样会影响胎儿,更不能自选自用药物,一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已证明对胚胎与胎儿无害的药物。

原则二、可用可不用应尽量不用或少用

尤其是在妊娠的前3个月,能不用的药或暂时可停用的药物,应考虑不用或暂停使用。

原则三、副作用越小越好

当两种以上的药物有相同或相似的疗效时,就考虑选用对胎儿危害较小的药物。

原则四、避免联合用药

能单独用药就避免联合用药,能用结论比较肯定的药物就不用比较新的药。

原则五、结合孕周用药

用药必须注意孕周,严格掌握剂量、持续时间。坚持合理用药,病情控制后及时停药。

最后一个原则要求结合孕周用药,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胎宝宝各个器官的成长与药物影响之间有着紧密的关系,不同时间用药对胎宝宝产生的后果是不同的。基本的原则是,胎宝宝越大,药物影响越小。

受精前到妊娠第3周——基本无影响

受精前用药是没有影响的,受精后的2周内,如果受精卵受到药物影响,会在着床前自然淘汰、流产。属安全期。

妊娠3周到第7周末——最敏感

胎儿的中枢神经在这个时期形成,心脏、眼睛、四肢等重要器官也开始形成,极易受药物等外界因素影响而导致胎儿畸形,属“致畸高度敏感期”。细胞分裂加速,因此收到药物的影响也最大。

妊娠8周到第11周末——不可大意

这同样也是胎儿器官形成的重要时期。但主要是手指、脚趾等小部位的形成期,因此对药物产生的影响不会像前三周那么大,但是用药时还是要慎重对待的。

妊娠12周到第15周末——小心荷尔蒙

由于药物引起异常的可能性已经很小,但依然存在。而且这个时候外生殖器还未形成,因此对于荷尔蒙的使用要特别注意。

妊娠16周到分娩——影响机能发育

这个时期,由于药物而使胎儿产生畸形的可能性已经几乎不存在了。但是,还是有可能会影响到胎儿机能的发育,依然要在医生的指导下,权衡利弊之后再服用。

3类中药孕妇不可服用孕期合理用药的原则

怀孕是一个特殊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孕妇如果患上疾病需要用药怎么办?为了母体和胎儿的健康,孕期用药需警惕!那么孕期哪些中药孕妇不宜服用呢?

哪些中药孕妇不宜服用

中药中的一些药也是孕妇不宜服用的。大致可分为3类:

1、绝对禁止使用的药物:巴豆、牵牛子、斑蝥、铅粉、水银、大戟、麝香、土牛膝等;

2、尽可能避免使用药物:附子、乌头、生大黄、芒硝等;

3、避免单独使用的药物:当归尾、红花、桃仁、蒲黄等。

孕妇用药必须谨慎,并不等于说有病也不能用药,如果孕妇有严重的合并症时,如心、肝、肾、内分泌系统等疾病时,一定要合理用药,不能顾此失彼,因小失大。

在孕期,我们的准妈妈一定要掌握用药的原则,否则会对自己的宝宝产生影响:

1、孕妇不要随便使用非处方药,一切用药都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2、应选择对胚胎、胎儿危害小的药物;

3、应按照最少有效剂量、最短有效疗程使用,避免盲目大剂量、长时间使用,避免联合用药;

4、非病情必需,尽量避免在妊娠早期用药;

5、如可以局部用药有效的,应避免全身用药;

6、用药前应详细阅读《药物说明书》,尽量不用“孕产妇慎用”和“孕产妇禁忌”的药;

7、如母亲的疾病使胎儿染病时,应选用胎儿、羊水的药物浓度与母体的药物浓度相接近的安全的药物,母子同治;

8、应使用多年广泛应用于孕妇的药物,尽量避免使用尚难确定对胚胎、胎儿、新生儿有无不良影响的药物,仅有理论上评价的药物慎用;

9、近临产期或分娩期用药时,要考虑药物通过胎盘而对生产时的胎儿及出生后的新生儿的影响;

10、可以通过DNA检测技术来区别、掌握在此期间能够安全使用何种药物。

本文Hash:30d7ce345a4aa80f5e8edb871c8149cf45f8ebd3

声明:此文由 Mike 分享发布,并不意味PCbaby育儿网赞同其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