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工作期间请假产检会被扣工资吗

为什么老板不能解雇我?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你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合理合法地安排你在孕期的工作,并且要尊重你请假去做产前检查和获得公正待遇的权利。

产检扣工资吗?

任何时候,在工作时间请假去做产前检查都不应遭到无理拒绝,而且这段时间单位还要付给你工资,这些都是你的权利。也就是说,你可以带薪请假去产检。这里,我们要再说一遍,所有这些待遇都和你在那个单位工作时间的长短无关。第一次产检后,如果单位要求,你也不妨把医生的诊断证明出示给他们。

产假期间发工资吗?

根据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为此,你要首先咨询你的单位是否为你缴纳了生育保险基金。此外,你也有必要从你的单位那里了解生育保险基金与产假工资方面的发放规定,以及你所在当地政府的具体规定,看看有没有与你的职位和工作年限相关的内容。最后,你还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了解一下是否有产假津贴方面的特殊规定。

孕妇请假保胎被开除孕期可以请假保胎吗

职场女性在怀孕期间,应该享有相应的权益。但刘女在怀孕后被诊断有先兆性流产,之后向公司请假被开除,为此引发了总网友的热议,到底职场女性孕期可不可以请假保胎?

刘女士怀孕后被诊断有先兆性流产,通过网络方式请假保胎,不料被公司拒绝。双方沟通无果后,公司就发出公告,以刘女士“已旷工十个工作日”为由,对其予以开除处理。经刘女士申请劳动仲裁,法庭判决公司赔偿刘女士4万元。

刘女士今年29岁,是一名公司职员。去年下半年,怀有身孕的刘女士出现了先兆性流产的症状,随后刘女士通过网络方式向公司递交了由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又向公司邮寄了书面请假单及医院出具的检查单等,以需要保胎为由提出请病假,公司的副总经理没有予以批准。双方多次沟通均未果后,公司于8月14日发出公告,以刘女士“已旷工十个工作日”为由,对其予以开除处理。

刘女士随即申请劳动仲裁。之后,仲裁庭裁决确认刘女士与公司劳动关系解除,公司支付刘女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4万余元。公司对仲裁结果不服,请求判令无需依照仲裁裁决书向刘女士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公司称在近3年里,刘女士每每请假,都漠视公司的规定和纪律,此案正是由其工作期间经常性请假,给公司正常运转带来困扰,并漠视本公司规章制度,不按正常流程请假所导致,且背离常理,因此不服仲裁结果。

而刘女士则表示,其作为孕妇,在医院诊断先兆流产的情况下,提出合理的请假请求,但公司却以旷工为由作出辞退决定,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法应当承担双倍赔偿责任。最终,姑苏区法院以公司对刘女士作出开除处理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为由,判令该公司需向刘女士支付双倍赔偿金4万余元。

法官介绍说,本案暴露一些公司在怀孕女工权益保护方面存在漏洞,刘女士在怀孕期间确实出现了“先兆流产”的情况,疾病症断书记录了刘女士先兆流产和保胎的医嘱,证明刘女士本次病假有客观理由,以此为由请假未违反法律规定和该公司的请假程序,该公司决策层不予批准请假申请缺乏理由。在刘女士已经书面请假保胎的情况下,该公司就对其作出开除处理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据此,判令该公司支付双倍赔偿金。

孕妇请假保胎被开除孕期可以请假保胎吗

职场女性在怀孕期间,应该享有相应的权益。但刘女在怀孕后被诊断有先兆性流产,之后向公司请假被开除,为此引发了总网友的热议,到底职场女性孕期可不可以请假保胎?

刘女士怀孕后被诊断有先兆性流产,通过网络方式请假保胎,不料被公司拒绝。双方沟通无果后,公司就发出公告,以刘女士“已旷工十个工作日”为由,对其予以开除处理。经刘女士申请劳动仲裁,法庭判决公司赔偿刘女士4万元。

刘女士今年29岁,是一名公司职员。去年下半年,怀有身孕的刘女士出现了先兆性流产的症状,随后刘女士通过网络方式向公司递交了由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又向公司邮寄了书面请假单及医院出具的检查单等,以需要保胎为由提出请病假,公司的副总经理没有予以批准。双方多次沟通均未果后,公司于8月14日发出公告,以刘女士“已旷工十个工作日”为由,对其予以开除处理。

刘女士随即申请劳动仲裁。之后,仲裁庭裁决确认刘女士与公司劳动关系解除,公司支付刘女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4万余元。公司对仲裁结果不服,请求判令无需依照仲裁裁决书向刘女士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公司称在近3年里,刘女士每每请假,都漠视公司的规定和纪律,此案正是由其工作期间经常性请假,给公司正常运转带来困扰,并漠视本公司规章制度,不按正常流程请假所导致,且背离常理,因此不服仲裁结果。

而刘女士则表示,其作为孕妇,在医院诊断先兆流产的情况下,提出合理的请假请求,但公司却以旷工为由作出辞退决定,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法应当承担双倍赔偿责任。最终,姑苏区法院以公司对刘女士作出开除处理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为由,判令该公司需向刘女士支付双倍赔偿金4万余元。

法官介绍说,本案暴露一些公司在怀孕女工权益保护方面存在漏洞,刘女士在怀孕期间确实出现了“先兆流产”的情况,疾病症断书记录了刘女士先兆流产和保胎的医嘱,证明刘女士本次病假有客观理由,以此为由请假未违反法律规定和该公司的请假程序,该公司决策层不予批准请假申请缺乏理由。在刘女士已经书面请假保胎的情况下,该公司就对其作出开除处理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据此,判令该公司支付双倍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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