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间生了病不吃药行不行

  我们介绍孕妇滥用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并不是主张禁止孕妇用药。药物对母体和胎儿的各种影响,都是在用药不当的情况下发生的,同时,引起胎儿中毒和畸形的比例较小,因此,不必为此而停止孕期一切用药。如果患病后连该用的药物也不敢使用,就会贻误病情,而且,孕妇某些疾病的发展也会危害胎儿。

  例如,有的孕妇患了感冒,本算不上大病,但若久病不愈,长期咳嗽,容易引起支气管炎或肺炎,再加上发烧,有时会造成流产、早产和死胎等。若在临产前发烧引起产后高热,治疗就更麻烦,甚至危及母体生命。而感冒早期治疗既简单又安全,故不要久拖不治。再如,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开始表现为血压升高、头痛、下肢浮肿,严重时全身浮肿,尿蛋白很高,若病情进一步发展可导致子痫、抽筋,即使住院抢救也不能确保母子平安。这种病是由轻到重发展而来,治疗及时可控制发展,中度的可转为轻度,重度的及时住院治疗,也可使母子转危为安。倘若片面强调吃药会使宝宝不聪明,发病后不治疗,发现了明显症状也不就诊,甚至医生开了药,当面接受,回家却不服用,赢到出理蠲力模糊,甚至抽筋再急诊求医,这是非常危险的。

注意:妊娠期间不宜多吃滋补药品

国人有冬季进补的习惯,有些怀孕的妇女也常买些滋补药品服用,以求强身健体,利于胎儿生长发育。其实,准妈妈在妊娠期间不宜多吃滋补药品。

大家知道,任何药物(包括各种滋补药品)对人体并非都是绝对安全的,它们进入人体后要经过某些器官的吸收、分解、代谢,或多或少会产生一定的毒性作用或过敏反应。

同时,准妈妈体内的酶系统也会发生某些变化,药物在代谢过程中不易解毒或难以排出,常可蓄积中毒。有些药物在母体可通过胎盘直接影响胎儿生长发育,甚至发生流产或死胎。

中医认为,“虚则补之”。对准妈妈来说,妊娠期间通常处于“阳有余而阴不足,气有余而血不足”的状态,进补时应遵循“宜凉忌温热”的原则,即使机体虚弱者也切忌滥吃滋补药品。

因为体虚有气虚、血虚、阴虚、阳虚之分,补药也有补气、补血、补阴、补阳之别,服用不当,将会适得其反。一般认为,准妈妈最好选用清补、平补之品,如太子参、北沙参、生白术、淮山药、百合、莲子等。凡属温热补品,如鹿茸、鹿角胶、胡桃肉以及人参桂圆汤等均不宜服用。中医研究表明,人参系大补元气之品,孕妇久服或用量过大,会阴虚火旺、气企阴耗,对安胎不利。而桂圆性味甘、温,有益心脾、补气血和安神作用,但甘温之品能助火,火动阴血对母婴健康则有害无益。因此,准妈妈如何进补,应由医生详细体检,根据体质情况,确定补药品种,适时适量合理服用。

民间有俗话说:“药补不如食补”。准妈妈食补是补养身体的一种最有效的方法,因为胎儿在母体内生长发育需要供给大量蛋白质、脂肪、糖、矿物质和各种维生素,这些营养物质广泛存在于各类荤素食品中,如瘦肉、鱼类、蛋类、豆制品、牛奶、新鲜蔬菜和水果等营养价值都较高。在妊娠后期孕妇还应适量补充含钙、铁、磷等微量元素丰富的食品,如动物肝、肾脏、猪血、海产品、骨头汤之类。体质较弱的孕妇只要能注意合理调配膳食,吃得好,营养补充得当,同样可以达到滋补身体和促进胎儿正常发育的最佳效果。

妊娠期治疗癫痛不得随意自行增减药物

导读:妊娠合并癫痛时,二者可相互影响,同时抗癫痛药物对胎儿的正常发育又有一定影响。

妊娠合并癫痛时,二者可相互影响,同时抗癫痛药物对胎儿的正常发育又有一定影响。因此,癫痛患者怀孕后应该特别注意下列情况:

癫痛形成:

1.原有癫痛,婚后怀孕。

2.怀孕后发生癫痛,又称为妊娠性癫痛。这是由于怀孕后体内的一系列生理,生化改变引起潜在性癫痛的活动,常发生在产时或产后24小时内。分娩后自然消失,再妊娠又发作。

癫痛与妊娠互相影响:

1.孕妇癫痛发作可造成胎儿缺氧、窒息,甚至导致流产或早产。

2.妊娠期癫痈发作有增加的可能,尤其是孕早期和孕晚期。

3.抗癫痈药物对胎儿有一定致畸作用。

妊娠期治疗癫痛应遵循:

1.不能控制的严重癫痈,对母胎的影响大于药物的影响,应终止妊娠。

2.不得随意自行增减药物。原则上应采用副作用最小而最有效的抗癫痛药物,其中苯巴比妥及扑癫酮为孕早期首选药物,苯妥英纳的致畸作用虽报道不多,但最好在孕中期以后使用为宜。三甲双酮和乙内酞脉致畸作用较强,不宜使用。

本文Hash:76e9f97436ddc4d544ec32abd087b8e01fc0f376

声明:此文由 maylee 分享发布,并不意味PCbaby育儿网赞同其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