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上合并心脏病的产妇分娩的注意事项

妊娠合并心脏病是目前比较多见的内科合并症,产妇一般对心脏病的危险比较担心,有恐惧感,而经过妊娠又感觉好像心脏没有什么不好,有疏忽现象。然而妊娠合并心脏病分娩期心脏负荷最重的时期,所以也是你特别需要关心的时期。

要保持镇静,不要紧张,不必惊慌,医生会对你的情况监护和处理的,因为紧张会使血压升高,加重心脏负担,更容易发生心衰。

要选择适当的分娩方式,一般而言,妊娠前心功能Ⅰ-Ⅱ级,胎儿不大,胎位正常,阴道分娩还是安全的,心功能Ⅲ级者以上或妊娠期有过心衰则需要剖宫产。

要保持大小便通畅,防止便秘。可以选择无痛分娩,以减少疼痛的刺激。屏气使用腹压要适当,医生为了使你减少用力,可能行助产(产钳可胎吸)。多与医生沟通,接受医生的建议,因为你要做许多监测,如血气分析,不要想要做这个,不做那个。相信通过你和医生的密切配合一定能顺利分娩。

疾病治疗

妊娠期心脏病致心力衰竭治疗原则:合理用药、选择合适的分娩方式和时机终止妊娠是治疗妊娠期心脏病合并心力衰竭的关键处理措施[3]。

妊娠期心脏病合并心衰的内科处理:治疗时首先降低心脏前后负荷,同时选用血管扩张剂、强心、利尿等药物治疗,进一步减轻心脏的前负荷,增强心肌收缩力。心衰的处理以洋地黄类药物为首选,它能增强心肌收缩力,减慢心率。心衰严重者可加用氨力农及(或)多巴酚丁胺静脉滴注,与洋地黄类药物有协同作用。妊娠期心脏病合并心衰患者常有严重的水钠潴留,可出现稀释性低血钠和低血钾,此时应选用可扩张容量血管、降低肺动脉压的利尿剂(速尿)。血管扩张剂的使用可降低心脏前后负荷,是治疗心衰的关键。血管扩张剂可使心室充盈压降低,心搏出量增加而改善症状,首选药物为酚妥拉明和硝普钠,宜从小剂量开始使用,但须注意硝普钠对胎儿有潜在的氰化物毒性作用,适合在产后使用。此外,动态观察心功能变化和心功能分级对预防心衰有重要意义,心功能监测包括临床观察、辅助检查如动态血压监测、心电图、超声心动图等,以及相关血液生化指标的检测。

妊娠期心脏病的产科处理

1、阴道分娩心功能I-II级者,除非有产科剖宫产指征,原则上可阴道分娩。

(1)第一产程中吸氧,适当使用镇静剂,严密观察产程进展和心功能变化,并可运用抗生素防止产后感染。

(2)第二产程原则是缩短产程,采取会阴侧切、负压吸引或产钳助产,产后腹部加沙袋。

(3)第三产程时,胎儿娩出后腹部压沙袋,帮助子宫收缩,减少回心血量

2、剖宫产分娩由于近年来剖宫产手术与麻醉技术之进展,发现剖宫术分娩具有以下优点

(1)可在较短时间内结束分娩,避免长时间子宫收缩所引起的血流动力学变化,减轻疲劳和疼痛等引起的耗氧增加。

(2)在持续硬膜外麻醉下进行手术过程中,孕妇血压、平均动脉压及心率的波动均较经阴道分娩为小。因此目前主张可以放宽心脏病剖宫产指征,凡具有以下情况可考虑采用剖宫产:产科剖宫产指征;心功能III-IV级。术时、术后应心电监护,记录每日出入量,控制补液速度和每日补液量,防止血容量过多加重心衰。及时应用抗生素,并延及产后10天左右,以预防细菌性心内膜炎的发生。

心脏病孕妇分娩的注意事项

分娩期是心脏病孕妇发生心衰的第二个危险时间,心脏病孕妇的分娩方式在妊娠晚期就应慎重考虑后提早做出决定。

心脏病孕妇分娩的注意事项

由于麻醉方法的改进、剖宫产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术时监护系统的完善以及输血、抗感染措施的得力,使剖宫产的安全性日益提高,而长时间的宫缩可使产妇心脏负担大大增加。因此,对严重心脏病:对心功能Ⅲ级或III级以上者,应择期做剖宫产;对心功能I~Ⅱ级、胎儿不大、胎位正常、产道条件良好无其他产科指征者,可在严密监护下经阴道分娩。有条件者应连续心电监护。

(1)第一产程处理:①消除产妇紧张恐惧情绪,多鼓励、安慰产妇,为减轻疼痛可适当应用镇静剂如地西泮;②吸氧;③产程开始即给予抗生素预防感染;④密切观察血压、脉搏、心率、呼吸,以及早发现心力衰竭;⑤严密注意产程进展及胎儿安危,有条件时应做胎心连续监护。

(2)第二产程处理:为减轻心脏负担,应缩短第二产程,可用产钳或胎头吸引助产。

(3)第三产程处理:①胎儿娩出后即将沙袋置于腹部,以防腹压骤减而诱发心力衰竭。②宫缩剂要慎用,一般选用缩宫素10单位肌内注射,禁用麦角新碱;③必须输液、输液时应控制好输液速度。

(4)产褥期:产后3日内仍是心力衰竭发生的危险时期,尤其是产后24小时内,应注意做到:①卧床休息,产后3天内不宜起床,注意观察血压、脉搏、心率、呼吸及引导流血量并记录之;②抗生素应用至少l周,无感染征象时方可停药;③产后l0~14天无特殊情况,方可出院;④心功能Ⅲ级或Ⅲ级以上者不能哺乳;⑤做好计划生育宣教及指导工作,对不宣再妊娠者,可在产后1周行绝育术。

受过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的产妇在分娩时的注意事项

1、为预防胎儿和新生儿经阴道分娩时感染单纯疤疹病毒,无论产妇是原发性还是复发性生殖系统感染单纯疤疹病毒,均应剖宫产取出胎儿。

2、妊娠晚期感染单纯疱疹病毒者,极易发生早期破膜和早产。疑有单纯疱疹病毒感染者,产妇于分娩前取宫颈粘液作病毒培养和血清学检查,凡确诊为生殖系统有单纯疤疹病毒感染,但是胎儿无畸形症状,未破膜或已破膜4小时以内者都应剖宫取胎,以防经阴道分娩感染胎儿。如果已经导致胎儿畸形,可以自然分娩。

3、对于隐匿性感染单纯疱疹病毒患者,可于分娩前作羊水检查,以确定有无单纯疤疹病毒宫内感染,以选择分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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