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有什么特殊的心理现象

婴幼儿期的孩子,在心理发展方面具有许多特有的现象,了解这些特有的心理现象,对我们父母有针对性地对孩子进行教育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就婴幼儿期出现的一些特殊心理现象作分析,以便年轻父母们能更好地了解自己和教育自己的孩子。

·踢凳子可以“出气”

一天,一个5岁多的小男孩被小凳子绊倒,他很生气,站起来后,怨恨地朝那凳子踢了几脚,由此,他的气也就消了。

分析:他之所以有这样的行为,因为这个年龄阶段的孩子脑子里有一种泛灵论的思想,他们认为周围的万物都是有生命的、有思想感情的活物,凳子也不例外。所以踢几脚凳子,“报仇”以后,幼儿的心理也就恢复了平衡。

教育提示:不要有意无意地利用孩子的泛灵心理,来为其行为的过错推卸责任。比如,孩子不小心被木条绊倒,成人就不应该指使孩子或帮孩子去“打”或“骂”将孩子绊倒的木条。因为这样做等于为孩子推卸责任,这不利于他们责任感的形成。事实上,孩子跌倒不是“木条碍事”,而是他自己不小心,应受到责怪的是他自己而不是木条。

·不是说谎的说谎

一个4岁多的女孩,非常喜欢邻居小朋友的长毛绒娃娃,在她的再三要求下,妈妈答应在她生日的时候送给她一个同样的娃娃。可是,第二天她就告诉幼儿园的小朋友:我妈妈给我买了一个漂亮的长毛绒娃娃棗可漂亮了。事实上,她妈妈还没有给她买长毛绒娃娃,因为那时离她的生日还有3个多月。

分析:这是三四岁孩子普遍存在的一种心理现象,也是一种过程性的心理现象,到孩子六七岁或者更大些时,这种现象就会自然消失。这时候的孩子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心理现象,是因为他们能力有限,往往把想象中的事物与现实中的事物混淆,不能清楚地把它们区分开来,因而会把童话故事当成真的,也会把自己臆想的事情、渴望的内容当作真的,并以肯定的形式加以叙述。

教育启示:孩子出现这种“叙述与事实不相符”现象,并不存在“虚荣”和“故意说谎”的成分。因此,我们不能将之视为“不诚实”之类的品德问题,否则,这个“不诚实”的标签将会成为孩子今后发展过程中难以逾越的障碍。我们要做或者应该做的是:耐心地帮助孩子把事情弄清楚,把现实的东西和愿望中的东西区分开来。

·孩子哭闹的选择性

许多孩子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或者慈祥的母亲面前常以哭闹来进行“威胁”,进而达到目的;在严肃的父亲面前,却变得十分乖巧,从不敢尝试以哭闹来达到目的。这就是我们常看到的独生子女的一种心理现象:哭闹的选择性。

分析:心理学研究表明,孩子的哭闹的选择性主要是因为孩子从小在不同的人面前哭闹,受到不同的强化所致。比如,孩子从小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和母亲面前,只要一哭闹,想要什么,肯定就能得到什么——这是对孩子哭闹任性行为的一种正强化;而在严肃的父亲面前,以哭闹作“威胁”,不但得不到想要的东西,反而会遭到父亲的责骂甚至有时还挨一顿打——这是对孩子哭闹任性行为的一种负强化。由于大人的不同强化,所以孩子的哭闹任性行为也就有了选择性。

教育启示:当孩子向我们提出要求时,如果他的要求是合理的,他不哭闹,我们也要想办法满足他,不要等到他哭闹后才给予满足,否则就会强化孩子以哭闹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的倾向;孩子的不合理要求,任凭他怎么哭闹,也不能满足他——这方面父母和爷爷奶奶们态度一定要一致且坚持到底,否则也会强化孩子以哭闹作为 到目的的手段的倾向,给以后的教育带来障碍。

婴儿的心理有什么特点呢?

婴儿期是指儿童从出生到1岁的时期。胎儿刚出生后主要依靠皮层下中枢来实现非条件反射来保证他的内部器官和外部条件的最初适应,此时重要的非条件反射有食物反射、防御反射及定向反射。婴儿期由于神经髓鞘的形成不全,神经兴奋不能沿一定的通路迅速传导,故兴奋特别容易扩散,这也是小儿易激动的生理原因。

随着脑的不断发育,皮质中的暂时性联系也日益发展起来。新生儿明显的条件反射。

的是在出生后两周左右。4个月的儿童能区别各种气味,能分辨不同颜色的物体。4-5个月便能分辨出亲人和生人。从第4个月起开始分辨出成人的声音,如听到母亲说话的声音就高兴起来,并开始发出一些声音以回答成人。

5-6个月婴儿就可以再认妈妈,这是由于条件反射的建立和发展,婴儿出现的短暂记忆的表现。7-8个月时起,由于儿童多次感知某种物体或动作,并同时听到成人说出关于这一物体或动作的词,在他的脑里,就在这一物体或动作的形象和词的声音之间,建立起暂时联系,以后只要再听到这个词的声音就能引起相应的反应。10-11个月起婴儿开始“懂得”词的意义,并对词的内容发生反应,词开始成为信号,即第二信号儿童的语言或说出的词是从成人所发出的词或者语言的声音模仿开始产生的,因此,为了尽快开发儿童的语言能力,成人在与儿童接触时应尽可能不断给予语言刺激。

儿童情绪自两个月以后,积极情绪开始发展,当吃饱、温暖时,可以看到儿童活泼而微笑的表情,反之,能引起否定的情绪反应,如哭闹、呆滞等。因此,为了培养儿童良好的情绪状态,应经常和儿童交往,提供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提供适当的玩具,并多给予关心、照顾和抚爱。

婴幼儿期孩子特殊心理现象

婴幼儿期的孩子,在心理发展方面具有许多特有的现象,了解这些特有的心理现象,对我们父母有针对性地对孩子进行教育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就婴幼儿期出现的一些特殊心理现象作分析,以便年轻父母们能更好地了解自己和教育自己的孩子。

・踢凳子可以“出气”

一天,一个5岁多的小男孩被小凳子绊倒,他很生气,站起来后,怨恨地朝那凳子踢了几脚,由此,他的气也就消了。

分析:他之所以有这样的行为,因为这个年龄阶段的孩子脑子里有一种泛灵论的思想,他们认为周围的万物都是有生命的、有思想感情的活物,凳子也不例外。所以踢几脚凳子,“报仇”以后,幼儿的心理也就恢复了平衡。

教育提示:不要有意无意地利用孩子的泛灵心理,来为其行为的过错推卸责任。比如,孩子不小心被木条绊倒,成人就不应该指使孩子或帮孩子去“打”或“骂”将孩子绊倒的木条。因为这样做等于为孩子推卸责任,这不利于他们责任感的形成。事实上,孩子跌倒不是“木条碍事”,而是他自己不小心,应受到责怪的是他自己而不是木条。

・不是说谎的说谎

一个4岁多的女孩,非常喜欢邻居小朋友的长毛绒娃娃,在她的再三要求下,妈妈答应在她生日的时候送给她一个同样的娃娃。可是,第二天她就告诉幼儿园的小朋友:我妈妈给我买了一个漂亮的长毛绒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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