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男孩泡网吧被父失手打死

2日,扬州市江都区发生一起令人扼腕叹息的惨剧。11岁的孩子小魏在网吧玩了一夜未归,其父第二天找到他后,气愤之下动手打了他。几个小时后小魏出现反常情况,送医院不治身亡。目前孩子父亲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这两天,身在江都刑警大队的他,情绪很不稳定,面对警方的讯问,基本处于“说不出话”的状态,一直泪流不止。警方初步认定小魏父亲失手打死了儿子,但具体要看尸检结果。律师分析此案认为,魏某可能构成过失杀人罪。通讯员彭光武扬子晚报记者陈咏

暴力教育悲剧泡网吧一夜未归,被父打后不幸死亡知情网友发帖爆料称,被打死的孩子小魏平时迷恋网络,经常去网吧上网。他们家是做铝合金门窗生意的,来自江西,父亲魏某来江都已有20年时间。网友称,元旦放假,孩子从1月1号开始就一直在一家网吧上网,1号晚上没有回家。魏某和妻子急坏了,寻找未果,直到第二天才将其找到。回到家后,魏某动手打了孩子。打完之后,孩子除了哭并没有其他反应。几个小时后,孩子开始出现异常,魏某赶忙将孩子送到江都人民医院,但孩子经抢救无效死亡。医护人员介绍,孩子被送来的时候已经没有了呼吸,确定死亡。医护人员证实,孩子身上有明显的被殴打痕迹,随即报警,警方赶到后将魏某控制住。扬子记者探访孩子爸平时很和气,后妈也对孩子很好昨日,扬子晚报记者在知情人的指点下,找到了位于江都东小区的魏某所开铝合金门窗店。记者看到,这爿店铺为连家店,既做生意,也住人,上方并未悬挂店招,店门关闭。“太惨了,孩子调皮,大人管管是应该的,但也要注意方法啊。孩子死了,老子痛苦,还要受到法律制裁,这个教训太深刻了!”旁边一家商店的老板告诉记者,小魏是魏某和前妻所生,平时一家人和和睦睦的,孩子比较顽皮。虽然是后妈,但魏某现在的妻子对孩子很好,从不打骂孩子。据其介绍,老魏今年40多岁,他们家在这里开店已有很多年,老魏人很和气,平时跟邻居们相处得不错,没听说跟谁闹过矛盾,“没有想到出这个事情,肯定是失手,他现在后悔也晚了。”孩子比较聪明但调皮,对电脑特感兴趣记者多方打听得知,小魏是江都花园小学五(2)班学生。学校闵校长告诉记者,虽然事情跟学校没有关系,但毕竟是他们学校的孩子,得知这个不幸的消息后,学校方面还是主动跟孩子的家人取得联系,向他们表示慰问。“尽管是失手打死了孩子,但家长还是太粗暴了。”“听说这个事情,我难过得好长时间没有说一句话,活生生的孩子,说没就没了,真的难以接受。同学们知道了,也很难接受这样残酷的事实。”五(2)班班主任许老师告诉记者,小魏比较调皮,上课喜欢做小动作,学习成绩一般,“其实他是比较聪明的,成绩不突出,主要原因还是家长不重视。”许老师说,小魏跟班上其他同学相比,性格显得多变,有时活泼,有时又沉默寡言。在她的印象里,开家长会,小魏的爸爸从未参加过,都是后妈来,后妈对他还是不错的。许老师还告诉记者,学校电脑老师反映,小魏对电脑的熟悉程度远远超过其他学生,对电脑课特别感兴趣。记者在许老师出示的学生手册上看到小魏的照片,大大的眼睛,圆圆的脑袋,显得清秀机灵。后悔来不及了在刑警队,父亲一直在哭警方初步认定魏某失手打死儿子记者昨天从江都警方获悉,目前孩子父亲魏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在刑警大队,魏某至今情绪都不稳定,一直在哭,警方讯问也问不到什么话。警方初步认定,魏某失手致儿子死亡 对于魏某如何定罪还要看尸检结果,事件具体原因警方正在调查之中。对于这一极端事件,江苏石塔律师事务所律师袁春明认为,在孩子本身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家长出于教育孩子的目的,而不是长期、持续地虐待,在“教训”孩子的过程中,如果是因为不小心失手打死了孩子,那涉嫌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刑法》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因为殴打直接导致孩子死亡的,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致死),《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袁春明律师介绍,假如孩子的身体是有问题的,家长明知孩子本身有疾病或者因过度疲劳造成身体虚弱等情况,却因为殴打促使孩子病发导致死亡,家长的行为涉嫌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家长并不知道孩子的身体出现了问题,而自己也确实打了孩子,孩子最终死亡了,这就要看家长“动手打”这一行为与死亡的关联程度。如果关联度不大,家长一般不承担刑责;如果关联程度大,则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至于关联度的大小,应该由有关部门进行司法鉴定得出结果而定。

❤小编寄语:孩子的问题就是家长的问题,如果在这之前让孩子知道如何正确对待网络,悲剧不会发生;事后家长能有规划地冷静地解决孩子存在的问题,悲剧也不会发生。可是,人生没有如果。希望家长们引以为戒,正确的引导孩子认识网络、应用网络,避免类似的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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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月男婴被瓶子砸死凶手是楼上2岁女孩

事故:5个月大婴儿被玻璃瓶砸中

邹先生家住九龙坡区黄杨路一家小区,与春江花月小区为邻。

2015年1月25日下午1时许,邹先生5个多月的儿子浩浩(化名),被保姆抱到住家附近的春江花月小区广场。在楼下经营门面的左女士称,当时她正和抱浩浩的保姆聊天。保姆和浩浩被砸伤后,她看到一个XX牌果泥玻璃瓶滚到摇摇车旁。左女士报警。

她记得,有个会员曾来推销过该产品,便找到她的电话号码拨打过去。对方立即下楼。浩浩被送往儿童医院抢救。

父亲承认女儿扔的

肖先生在接受公安机关询问时称,当时是妻子接的电话,他和妻子赶紧下楼。派出所民警给他看了那个瓶子,他认得是他卖过的玻璃瓶,装XX牌营养泥糊。

面对民警询问,肖先生承认是两岁的女儿茜茜(化名)在阳台上玩耍时丢下去的。当时家里还有两件玻璃瓶装水果泥,有些是散放在家里的。

肖先生和妻子为浩浩垫付了医疗费5万元,还另给邹先生现金5000元。遗憾的是,2015年2月8日,浩浩还是不幸离世。

邹先生和妻子诉称,事故发生后,肇事方不但没有安抚的表示,反而躲避并拒绝赔偿,为此起诉。

庭上父亲矢口否认

在法庭上,肖先生和妻子矢口否认女儿茜茜是肇事人,也无证据显示茜茜与浩浩所受伤害有关。实际侵权人没有确定,自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根据公安出警记录以及对肖先生、左女士的询问笔录,认定玻璃瓶系茜茜从其居住房屋的阳台扔下。由于茜茜无个人财产,依法应由茜茜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关于“实际侵权人没有确定”的辩解,与肖先生接受公安机关询问时所作陈述不一致,且与庭审查明的事实不符,法院不予采纳。

据此,九龙坡区法院一审判决,茜茜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向浩浩的父母赔偿67万元,包括5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小孩子爱乱扔东西怎么办?

心理专家:2~4岁是孩子第一个逆反期

对于孩子乱扔东西的行为,心理专家邱驷分析说,2~4岁是孩子第一个逆反期,在寻找自我意识,这个时期很需要家长进行引导和纠正。

孩子乱扔东西的行为一方面有可能是出自强烈的好奇心,想试试东西从高空扔到地上后,会发出怎样的响声,会不会变形、破损、压扁等,一旦看到了这些变化,孩子就会感觉很欢喜。另一方面,小孩子也有可能是想通过这样的方式,吸引家长的注意,以惹怒大人为乐。

邱驷建议,家长可以用转移注意力的方式,培养孩子新的爱好和兴趣,让他们不再以扔东西为乐。另外还可以主动满足孩子的好奇心,带孩子了解一些他们认为很好奇的事或物。

美国有一本获奖无数、深受读者喜爱的儿童绘本叫《大卫,不可以》,主角是一个叫大卫的小男孩,他调皮淘气、随心所欲地在墙壁上乱写乱画,《大卫,不可以》故事的最后一页,大卫被妈妈紧紧地搂在怀里,幸福地闭上了眼睛,妈妈一句“大卫乖,我爱你。”顿时化解了大卫所有的眼泪,一个童年恶作剧的故事就收场于这样一个爱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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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岁钱被没收11岁男孩叫来警察

压岁钱既然是长辈们发给孩子的,那么孩子就有支配权,如果父母野蛮的收缴压岁钱,孩子心里必定不满。

在列车上,年仅11岁的董昊辰与妈妈在如何处理压岁钱的问题上产生争执,为避免数千元压岁钱被“没收”,聪明的小昊晨竟找来警察维权……

2011年2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在T148次列车上,列车长忽然被一男孩拦住去路。男孩指着身边一女子说:“妈妈要收走我的压岁钱,我不同意,你说她能强行抢走我的钱吗?”面对小男孩的质问,列车长不知如何回答,只得叫来乘警。原来,小昊晨过年时得到了几千元压岁钱。往年,小昊晨得的压岁钱都是上交父母,可今年小昊晨却不愿将压岁钱上交。孩子不肯交出压岁钱,小昊晨的妈妈有些急了,便欲“强行没收”。得知了事情的原委,列车长问小昊晨为啥不愿将钱交给妈妈。小昊晨说,今年给爷爷拜年时,发现爷爷的腿疼比以前严重了,他想用压岁钱给爷爷买根拐杖。听孩子这么一说,小昊晨的妈妈没想到孩子竟如此懂事。最后,小昊晨的妈妈答应以孩子的名字为他在银行开一个户,只要用途正当并经家长同意,小昊晨就可以自己支取。

小昊晨是个懂事的孩子,对于已经有11岁的小昊晨来说,爸妈其实可以教会孩子一些正确合理的理财方式,而不是把压岁钱“统统没收”。那么如何教孩子进行理财呢?

曾有研究人员对100名3~8岁的儿童进行过调查,询问他们“钱是从哪里来的?”得到最多的答案是“钱是从爸爸的兜里掏出来的”;其次是“钱是银行给的”;再次是“钱是售货员给的”;只有20%的孩子说,钱是工作挣来的;还有一些特有意思的回答,比如“钱是长在树上的”。

如何指导孩子认识金钱、学会花钱,差不多是每个家庭都会遇到的问题。是否应该放手让孩子自己管钱,家长们最常见的考量就是“让孩子管钱,会不会助长他/她花钱的欲望?”其他的担心还有“怕孩子学会攀比”“不知道节约”,还有“钱少了产生自卑”等。

钱到底意味着什么?这是一个太大的话题。在孩子们和成年人看来,在4岁的小朋友和14岁的半大小子看来,每个人的解答绝对不一样。那么压岁钱到底应该谁来管?怎么花?这需要结合孩子的年龄特点来具体分析。

以下是心理专家为父母们给出的悉心指导——

■学龄前幼童:面对孩子清澈的双眼,很多人都会感到自己“无力拒绝”。照顾婴幼儿的父母,也经常会体会到这种“愿意为孩子去做一切”的冲动。这是由于小孩子常常会把自身的“全能感”投射到父母身上,而身为养育人的父母也很容易对此产生认同。

尽管如此,父母当然是无法满足孩子的所有需要的。我们需要学会对孩子说“不”。这个时刻,家长需要处理好自己的挫败感,将自己的这种无力传达给孩子,进而也使他/她体验到经历挫败而带来的无力。

放心,这种无力感本身不会造成伤害,遭遇挫折是我们每个人成长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孩子会逐渐在挫败中明白:“原来这个世界不是我想怎样就怎样的。”

因此,这个时期钱的使用权无疑是应由父母主导的。毕竟在这个年龄的孩子眼中,粉色的钞票只是可以换来满足的神奇纸张。当孩子要求自己来管理大额的压岁钱时,父母就可以明确地告诉他/她“现在你还不可以”;“你还需要我们来替你管理”。

通常,孩子的负面情绪反应不会太持久。而父母需要关注的是自己对待 钱的态度,是否在对孩子说“不行”的同时,将自身有关钱的不安全感、内疚与羞愧也传达给孩子了。

■小学儿童:这个阶段的孩子对“钱”已经体会到了很多层面的作用和意义。他/她们对于钱的渴望在不断增加,也说明了他/她们的世界在不断扩大。逐渐长大的孩子,会越来越多地要求有更多的自主权,当然也包括支配钱的权利。

这个时期的孩子,的确缺乏一些必须的金钱管理的能力,消费缺少计划性,拿到钱后常常急于去实现愿望的满足,迅速花掉所有可支配的钱款。而父母需要做的,是从对待幼儿时“指令式”地替孩子做主,转向对待学龄儿童时“指导性”地引导他/她学会花钱,让孩子加入到对钱的管理中来,但也不是完全放手。

因此,这个时候父母要做到逐渐放手,给孩子一些机会,让他/她去自己支配相对小额的钱款,协助他/她正确地认识金钱和使用金钱。当孩子要求自己独立管理压岁钱时,父母就可以借机对他们进行有关金钱的教育工作。

可以先把一小部分数额的钱款交给孩子管理,家长完全不干涉;也可以让孩子先列出一个用钱计划,得到父母同意之后,再把全额交到孩子手中。这个与孩子商议的过程,其实就是父母在认可孩子成长的过程。

■初中及以上青少年:14~15岁的孩子,在消费行为上已经与成年人非常接近,几乎没有太大的差异。他/她十分清晰地理解金钱可以交换来多种形式、多重意义的享受与满足,家庭中有关钱的战斗也就更多硝烟的味道。

这个时候,父母通常“做什么都是错的”。生理上的发育,促使青少年的生活中必然充满冲突,对于独立性的追求成为一种内在需要。父母再想蹲下身来和颜悦色地进行“商讨”,在孩子看来就变成了一件可笑的事情。

在压岁钱的问题上,父母需要做的是给予孩子“有底限的管理权”。在不影响家庭经济情况的前提下,划给孩子自己的“独立账户”,让他们自己去管理吧。孩子总归是要长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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