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江岸一小学组织学生拜佛许愿

武汉江岸一小学组织学生拜佛许愿,此事引发争议。该学校负责人解释是因为学校工作的漏洞。

武汉江岸一小学组织学生拜佛许愿,此事引发争议。该学校负责人解释是因为学校工作的漏洞。

昨日,网友“@踏歌行4”向本报报料说:江岸一小学组织学生集体参观江夏某寺拜佛许愿,领导跪拜,学生模仿。当天,当事学校在受访时称,确实组织了该校400名小学生到江夏龙泉山参加实践,“但因工作上的漏洞”,出现了一些未料想到的情况。“@踏歌行4”在微博报料中,还配发了几张图片。图片显示,众多穿校服、戴着红领巾、背着书包的小学生聚集在寺庙佛堂内,部分学生有蹲地跪拜之举。佛堂之内,还有几名成年人。

记者随后前往当事学校,随机采访了几名学生。有受访学生表示,当天,他们拜了佛,一名女生称,她是看到别人在拜,自己也跟着拜的。

校方几名负责人对记者称,10月25日,该校与旅行社合作,本着自愿的原则,组织了405名小学生(该校共有430多名学生),前往江夏龙泉山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动手炒花生、挖红署、打糍粑,让大家开拓视野,亲近自然,没想到景区里有那么大一个寺庙,于是带学生参观寺庙建筑,了解传统文化,不料出现了事先未料到的问题。

校方有关负责人称,行动计划中,没有拜佛这项安排,当时景区人多,一些同学模仿成年人,拜佛许愿。不过,记者在一份计划安排上看到,排在第一项的是组织学生参观寺庙,第二项是参观龙泉山风景区,第三项为学生动手项目。

昨晚,该校负责人来本报进一步说明情况时表示,昨日记者到访后,该校很重视,两度召开会议,认为校方工作上存在漏洞,将积极整改。

武汉规定中小学教师在同一学校任教不得超过6年

湖北武汉市教育局规定,中小学教师在同一学校任教不得超过6年,缓解上好学校难和择校风问题。

记者从湖北省武汉市教育局获悉,武汉淡化中小学教师校籍,规定中小学教师在同一学校任教不得超过6年,缓解上好学校难和择校风。

“择校,实质上择师。”武汉市教育局局长徐定斌称,目前,名师的管理多数集中在名校。从今年起,武汉市将淡化教师身份管理,淡化教师校籍,强化教师区域管理,使名师更加容易流动。

同时,武汉还将推进区域内教师“轮岗”,义务教育学校50周岁以下男教师、45周岁以下女教师,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满6年的,原则上要在区内进行交流。各区每年参加区内交流的教师人数要达到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7%以上。

“教师交流不会拖垮名校。”徐定斌说,“此举是让优质学校带动薄弱学校共同发展,达到高水平的均衡,绝不是将‘一杯好茶变成两杯白开水’。教师交流不是全员流动,是一种‘稳定+部分流动’的方式。”

教育部发表规定: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暑假即将到来,然而补课也是紧跟其后,而这一次,教育部严重强调,发表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违者严惩。教育部日前印发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将对违者做出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等处罚。教育部指出,治理有偿补课是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的有力举措。《规定》就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作出六条禁令:一是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二是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三是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四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五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六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规定》就中小学校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作出处罚规定: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教育部强调,各省级教育部门是治理有偿补课工作的责任主体,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地区,将严格追究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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