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在当今社会,领养孩子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领养和被领养双方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办理领养的相关手续,合法领养孩子。那么作为领养人到底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下面就让小编来给大家说说吧。

领养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且身体健康

领养人需要符合的第一个条件是,领养人自身必须是一个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通俗地说就是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另外,领养人还需要是身体健康的、无传染性疾病的。若领养人不能达到上述条件,自己正常生活可能都有些困难,又有什么能力去照顾一个孩子呢?因此,以上是必备条件。

领养人需要年满三十五周岁

对领养人的年龄限制,是为了使其更好地履行领养的义务和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

另外,需特别提示的是,若无配偶的男性领养女性孩童,则要求领养人与被领养人的年龄差距应当在四十周岁以上。有这样的年龄限制是为了防止一些领养人不怀好意,以领养为借口伤害被领养女童的权益。不过,若是无配偶的领养人,打算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则不受此限制。

领养人无子女或子女患重病

这一条也是为了保护被领养人的权益。但是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以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另外,领养人若有一名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的亲生子女,该子女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领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领养人有正当的领养目的

领养的含义是自愿将别人的子女当自己的子女一样抚养。若违背了这一目的,领养行为则是不被允许的,领养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及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也不能违背社会公德。若是为了长期姘居、其他经济利益等而领养子女则是不被允许的。

领养人有抚养教育被领养人的能力

领养人有抚养教育领养人的能力,这一要求不仅是对被领养人负责,也是对领养人负责。比如领养人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可以负担其教育、医疗等相应的经济开支等。但是按照规定领养成年人除外。

小贴士

除了上面这些条件,领养人若是有配偶的,必须先征得配偶的同意,而且必须由夫妻共同领养孩子,另外,除了领养孤儿或残疾儿童之外,领养人只能领养一名子女。由于领养需要满足的条件比较多,若想领养孩子,在办理相关手续之前最好去民政部门进行相关咨询。

健康生活,快乐育儿,想获得最新、最全面、最有趣的育儿资讯,敬请关注。

被领养人和送养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领养行为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活动,涉及到领养人、被领养人、送养人三方,根据我国《收养法》的相关规定,三方都需要满足不同的条件。领养人需要满足的条件大家比较熟悉,那么被领养人和送养人到底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下面,小编就来讲一讲。

被领养人需要满足的条件

根据我国《收养法》第4条的规定,被领养人需要满足以下四大条件。

1.被收养人需要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根据法律规定,被收养人需要是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以未成年人作为领养的对象,对于领养人和被领养人都有好处。未成年人的世界观、价值观、情感世界等都还没有发育成熟,这有利于双方培养彼此的感情,建立亲情关系,从而促使收养关系的稳定和发展。

2.被收养人是孤儿、弃儿或是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

被收养人除了满足未满14周岁的条件之外,还需要是孤儿、弃儿。具体而言就是,孤儿是指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弃儿包括了弃婴和儿童,是指被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遗弃的未成年人。另外,若亲生父母因为患有重大疾病、生活变故而无力抚养的子女,也可以成为被收养人。

3.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已经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通俗来说,满10周岁的孩子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判断力、辨明一些是非的能力。因此,若领养人要领养10岁以上的孩子,就需要征求和尊重其本人的意愿,若取得其同意方能建立领养关系。在这样的情况下,被领养人和领养人才能和谐相处,建立起亲密的养父母子女关系。

哪些人可以成为送养人?

根据中国《收养法》的规定,法律认可的送养人包括了公民和社会组织。

1.孤儿监护人

一些孤儿,虽然不幸地失去了亲生父母,但是还是有监护人的。根据《民法通则》相关条例的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近亲亲属,以及经过相关单位同意的、与孤儿父母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也可以担任监护人。以上这些监护人也都可以作为送养人。

2.社会福利机构

社会福利机构是指为社会孤、老、残、幼和其他有特殊困难的社会成员提供社会服务的慈善机构。依照法律规定,社会福利机构有权收容和抚养因各种原因丧失父母的孤儿,以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当收养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自愿收养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孩子时,社会福利机构即可成为送养人。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在正常情况下,亲生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有无条件抚养教育的义务。但是一些父母因某些特殊原因,如患有严重疾病、高度残疾、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等情况,而无力抚养自己的子女。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亲生父母将自己的子女送养他人。为了保护领养人和被领养人的利益,若亲生父母双方都健在,无论双方是否离婚,都需要共同送养子女。若亲生父母一方已经过世或者失踪等,才可以由其中一方来送养子女。

小贴士

由于被领养人都是未成年人,对一些行为没有足够的判断力,送养人作为被领养的监护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处理领养的相关事务。

健康生活,快乐育儿,想获得最新、最全面、最有趣的育儿资讯,敬请关注。

本文Hash:c42cb5a64298967dbf01eb6d6ef39906b391a5b4

声明:此文由 谢绝崇拜 分享发布,并不意味PCbaby育儿网赞同其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