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减负,家长不买账?

5-6岁学龄前儿童,学会10以内加减运算即可,作为家长的你认同吗?近日,教育部发布《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南》),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该《指南》分别对3-4岁、4-5岁、5-6岁三个年龄段幼儿应该知道什么、能做什么、大致可以达到什么发展水平提出了合理期望。不过其中有意为学龄前儿童“减负”的指引,家长们却普遍不买账。不少家长认为,在当前仍以分数为衡量标准的教育体制下,让幼儿园孩子减负的《指南》很容易变成一纸空文。

变化:《指南》更注重身心全面发展

记者昨日从教育部网站上看到,《指南》很具体地列举了各个年龄段幼儿的学习和发展目标。其实早在2001年,教育部就发布过《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但包括纲要在内的诸多文件多数较为笼统,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指南》是对以往文件的细化。

记者看到,相对于只关心孩子在学习、认知上的能力,这份《指南》更关注幼儿的身心全面发展,将幼儿的学习与发展分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部分,每个部分又分为身心状况、动作发展、生活习惯与生活能力等多个具体指标。

记者了解到,为防止学前教育“小学化”趋势,大连市教育主管部门也曾多次下发文件给幼儿“减负”。记者昨日拿到了一份2010年7月下发的《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致家长一封信》中看到,文件提出了幼儿教育要坚持“六个不准”:不准使用小学教材和其他不规范用书进行教学活动;不准教拼音、汉字书写、笔算、珠脑心算等小学教学内容;不准给幼儿布置家庭书写作业;不准进行任何习惯式的知识性测验和考试;不准举办各种形式的小学预科班;不准在正常的幼儿一日活动时间内举办收费性质的兴趣特长班。

调查:大连目前实施内容比较超前

记者了解到,从2010年9月开始,大连市开始实施幼儿园探究式活动课程B版教材,由市教育局自编教材。目前,全市无论公办还是民办,所有幼儿园都给每个孩子每月制定一份《幼儿学习与发展评价手册》,上面列举出上一个月孩子在幼儿园学习科学、艺术以及学习品质等方面的完成情况。

记者在中山区实验幼儿园看到了其中一个孩子的评价手册,上面的科学、艺术和学习品质三个部分共有近20项具体的内容,其中,生活类技能分为“知道及时如厕”、“洗手时会挽袖子”等需掌握的内容;而知识技能方面则分为“能按物体大小配对”、“能辨别颜色”等技能。老师每个月依据孩子的表现在不同等级的栏里打钩。“所学内容都是根据B版教材制定的,也与此次教育部的《指南》不谋而合,甚至一些内容咱们大连还超前了,比国家指南更全面,更加细化。”中山区实验幼儿园教导主任邓红告诉记者。

各方声音家长:让孩子多学一点总没坏处

教育部表示,实施《指南》的原则之一就是要遵循幼儿的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但在家长看来,《指南》中的要求却有点不符合实际。

市民沈女士说,女儿正在读幼儿园中班,但从4岁开始已经报了跳舞、钢琴和数学兴趣班,认字、写字也是必不可少的。“我孩子所在的幼儿园,很多小朋友的数学、英语、识字能力堪比小学生,有的都会100以内的加减法了。”沈女士表示,为了小孩以后的竞争力,只能硬着头皮为她报班。

在采访中,不少家长对《指南》的出台“不买账”。市民王先生表示,“光设定学龄前幼儿的有用吗?你不学,到了小学,孩子成绩一垫底,家长就又去找辅导班了。”

市民徐女 是小学老师,她从理性角度支持教育部的《指南》,但私下里教育自己的孩子,还是会“尽量让她多学一些,多学点儿总没有坏处”。

学者:《指南》恐怕很难发挥作用

《指南》分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和艺术五个方面,其中在健康方面提到了要“具备基本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如遵守交通规则等。但在知名社会学者赵秀山看来,这样的内容还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以德国为例,幼儿教育更加重视幼儿独立性及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他介绍说,德国的幼儿教育包括帮助幼儿认识信箱、电话亭;学习如何到超市花钱买东西、如何找到回家的路等,技能更加实用。

同时,他还认为,如果不改变中国的教育制度,这种要求遵循幼儿的发展规律的合理要求只能是摆设,《指南》很难发挥真正作用。“家长和幼儿园判断孩子智商成就的标准,就是更早学会更多的知识。”他认为,幼儿园教育小学化,显然是顺应家长心理需求的产物。因此,只有从根本上消除人们的起跑线焦虑,才能真正遏制超前教育,《指南》的积极意义才能得到有效发挥。具体而言,一方面要通过加大投入力度,均衡教育资源分配;另一方面,应避免对教育资源进行优劣划分,为青少年成长营造一种氛围,创造一个良性竞争的教育环境。记者王磊

辽宁一小学家长会上推销手机大多数家长不得不掏钱购买

辽宁一小学家长会上,某手机运营商向家长推销一款手机,称能实时监控在校学生举动,虽然大多数家长不愿意购买,但最后还是不得不掏钱。

辽宁一小学家长会上,某手机运营商向家长推销一款手机,称能实时监控在校学生举动,虽然大多数家长不愿意购买,但最后还是不得不掏钱。

9月24日,辽宁省朝阳市育红小学召开家长会,会上某手机运营商向家长推销一款手机,称该手机能实时监控在校学生的举动,老师也会通过手机布置作业。虽然大多数家长不愿购买,但担心孩子作业以及日后在学校受气,还是不得不掏钱。

[新闻解读]

吐槽

谁给了家长会推销手机的“豹子胆”?

文/万传文

这款手机才299元,但功能出乎意料的神奇:“实时监控在校学生的举动,老师通过手机布置作业。”但问题是,在国人百般受宠的学校,理应是传道授业解惑、培养高尚情操的一方净土,现在却成了一些商家绑架消费者的殿堂,其幕后推手竟然是学校。尽管该校负责人称,“我们本着完全自愿的原则,为方便家长了解学生在校情况,家长愿意买就买,不买也不强迫。”但问题是,家长会本来是架设学校与家长联系的一座桥梁,增进了解,以此更好地培养孩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现在却变成了“强制购买”的推销会。多位家长表示,花好几百块钱买这个东西,质量差、像素低,实际意义不大,反而增加了经济负担;办这个就是为了家庭作业,别的没什么用……

其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文规定,学校不得组织学生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得自行或者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联合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然而,作为一所小学,是谁吃了豹子胆,不顾后果地竟敢公然在家长会上推销手机,其肆无忌惮的程度可想而知了。想必平时所谓“自愿”购买的教辅资料根本不可能实现真正的“自愿”!想必所谓“自愿”搭餐的行为也一定是全额照收不误!

分析

家长会成“推销会”,背后有何猫腻?

俗话说:“有商就有利”,又说:“无商不奸”!照理说来,推销手机原来是利益链作宠。那么,一个拥有3000多名的小学在当今时代,算是大规模了。其背后藏着掖着怎样的交易?是校长吞噬家长的血汗钱?还是集体分赃?抑或是教育主管部门包括有来头的领导打招呼推销后坐享其成?各级纪检检查和主管部门怎么是笼子的耳朵成了摆设?非得等到网上满天飞才有所行动?这种无异于强制购买的家长推销会在其他学校还有多少?又如何斩断近乎完整的利益链条?的确值得人们深思。

[新闻观点]

如今,名目繁多的推销会可谓花样翻新,发优惠卡、托儿勾结等手段不亦乐乎,他们或牟取暴利、或阳奉阴违。但是,家长会上推销手机还真的鲜有所闻,难怪网上一片质疑:“绑架孩子来威逼利诱家长,这是借助家长爱子之心谋取利益啊……”

娃娃做家务家长该不该买单

事件回放:餐桌上满是啃完的骨头,碗还没收。客厅里传来婷婷和妈妈的理论声……原来,午饭后,妈妈让6岁的婷婷收碗,她却和妈妈谈条件:收一次碗一块钱。妈妈很生气,她觉得简单的家务是婷婷应该主动做的。为此,母女俩起了争执……记者采访家长的结果显示,反对与赞同双方都有自己的理由。那么,应该怎样鼓励孩子做力所能及的家务呢?愿以下家长的观点能带给有这种疑问的家长一些帮助。

赞同:有报酬劳动更积极

儿子要什么东西时,我不会马上给他买,而让他干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来赚钱,攒够了再给他买,这样他做家务很积极,而且让他知道很多东西不是想要就能得到的,必须付出劳动。(但愿妈妈)

虽然帮妈妈是应该的,但奖励会增加孩子的积极性。有时儿子会主动问我有什么事情可以帮忙,但有时也会问我帮忙做家务会给多少报酬。(罗萝妈妈)

反对:做家务是分内的事

我曾采取付报酬的办法,并取得良好成效。但现在我叫女儿做家务没钱就喊不动了,她还会说:“妈妈,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如果孩子没钱就不做家务,那不是钻到钱眼里了吗?(龚勋妈妈)

要让孩子明白哪些劳动是要报酬的,哪些是应该的。星期天,我会把音乐打开,给女儿一个小抹布,我拖地她抹桌子,一边打扫一边聊天。如果她主动打扫房间,我就夸她长大了。有时她玩耍弄脏了房间,我会让她自己打扫,让她体会弄脏房间打扫起来很麻烦。至于奖励,最多是一起去玩啊或买些大家爱吃的东西。(王皆皓妈妈)

小时候,老爹老妈出台政策,洗碗一次3毛,洗衣服一次5毛,拖地一次5毛,以此激励我干家务。我讨厌洗衣服、拖地,就喜欢洗碗。当父母让我拖地时,我就说:这个钱我不挣!反而给了我一个借口不干我不喜欢的活。做家务是孩子应该做的事,应用平常心对待。(网友栗与粟的战争)

有时孩子帮大人做事,只要一句“有个女儿(儿子)真好”,孩子就会很高兴。我每次说这句话时,女儿都很开心,还对小朋友说:“我在家很重要,妈妈说,有女儿真好。”(李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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