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哪些情况可以生二胎

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庭想要生二胎,一是给自己的大宝做个伴儿,而来最好能凑成一儿一女的美食。当然,不同的地方关于二胎生育有不同的生育政策,就拿上海来说,只有符合下面条件才能够生二胎。

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二)生育的第一个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一方经有关部门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影响劳动,生活不能自理的;

(四)一方符合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条件的;

(五)一方为从事出海捕捞连续五年以上的渔民,现仍从事出海捕捞的;

(六)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七)女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无兄弟,其姐妹均只生育一个子女,男方到女方家庭落户赡养老人的。

婚前一方或者双方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婚前生育过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

(二)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三)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四)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其中一方生育的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除以上规定的条件外,因特殊情况可以再生育的条件,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哪些情况下不能生二胎?生二胎有哪些手续?

哪些情况下不能生二胎?生二胎有哪些手续?自从“单独二胎”政策放开后,很多有钱人高兴了,开心了,可以有能力要二胎,那么,是不是所有想生二胎的妈妈都适合再次受孕呢?看医生是怎么说的......妈妈生第二胎时需谨慎四种情况下产妇生二胎风险高需谨慎第一种情况:生一胎时患有较严重内外科疾患者,已承受较大风险的妈妈。这些产妇在生育第一胎的时候已经承受了很大的风险,几乎是拼了命才生了第一胎,比如一些患有较严重的心脏病、慢性肾衰竭的产妇;一些有免疫系统疾病的产妇,比如患有红斑狼疮的孕妇,需要长期大剂量激素和免疫抑制剂治疗者也是不适合再怀孕的;还有一些是患有传染病、感染性疾病的妇女,也不适合生育二胎。第二种情况:疤痕子宫者。第一胎若是剖腹产分娩,如果生育二胎,就必须慎重。疤痕子宫如果再怀孕,容易出现前置胎盘、胎盘植入、子宫破裂等情况的风险较大。在怀孕早期要做B超,看胚胎的位置是在哪里,如果着床位置在疤痕处,可能出现流产和大出血。随着妊娠的进展,要持续观察,用B超看看胎盘位置,有没有胎盘前置、胎盘植入等情况发生,整个妊娠过程要格外重视。另外,还需格外注意剖宫产的缝合伤口在分娩过程中也可能发生破裂,伤害母亲和胎儿,引起胎儿死亡和母体失血性休克。第三种情况:高龄产妇。高龄产妇本身就属高危产妇人群之一,随着产妇年龄的增加,胎儿的出生缺陷发生率会增加,出现并发症的几率也更高,比如妊娠期高血压、糖尿病等内外科的疾病。因此高龄产妇生育二胎的风险也较大。第四种情况:生第一胎出现产科并发症者。第一胎如果出现早发型子痫前期,第二胎再发的机率也很高,需孕前和孕期严密评估和监测;如果有宫颈机能不全者,孕前、早孕期需及时评估及时治疗。医生建议,若以上四类人群若坚持生二胎,需请一个经验丰富的内科医生和产科医生,在医生的协同管理下,充分评估,再决定生育第二胎。在整个孕期中,要持续并增减产检次数,防患于未然。哪些人群不适宜生育二胎?哪些病情变好可以再怀孕?①男女任何一方经医学检查,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的遗传性疾病,如各种出生缺陷(先天畸形、遗传病、先天代谢疾病以及不明原因的功能异常);②患有严重的精神心理疾患(抑郁症、精神分裂症);③任何一方具有吸毒等严重不良嗜好;④女方子宫不具备妊娠功能或严重躯体疾病不能承受妊娠,如严重心脏病、结核活动期,癫痫、恶性肿瘤、肝炎、肾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小板减少)。⑤有高血压、糖尿病、肝炎、肾炎、结缔组织病、甲状腺疾病、血小板减少、胆囊疾病、性病、子宫肌瘤、卵巢囊肿等基础疾病者,应在疾病稳定、控制良好后怀孕,但应咨询再次怀孕后对原有疾病的影响及风险。高危孕妇人群123/3页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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