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早期发现乳腺癌最好终止妊娠

如今,职业压力让职场上的高龄产妇越来越常见,随着年龄的增长,女性患乳腺癌的风险逐渐升高。那么在孕期发现乳腺癌怎么办呢?母婴专家指出,孕早期发现乳腺癌最好终止妊娠。

孕早期发现乳腺癌最好终止妊娠

尤其是生育晚或者不生育的大龄女性,比正常的妊娠和哺乳的年轻女性高出2-3倍。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乳腺肿瘤医学部诊断科副主任饶南燕表示,临床上我们常面临“患乳腺癌能不能怀孕?”“万一在孕期发现乳腺癌又该怎么办呢?”等患者关心的问题。

饶南燕谈道,对于还没有怀孕的乳腺癌患者,能否怀孕要取决于患者本人是否还有怀孕的机会和能力。因为化疗、放疗、内分泌治疗等都对卵巢功能有影响,导致乳腺癌患者不容易受孕。“有研究表明,那些术后生育了孩子的乳腺癌患者比没有生孩子的患者预后好,引起这种差异的原因很多,但起码说明乳腺癌患者不要因为担心复发风险而放弃做母亲的权利。”

如在孕早期发现乳腺癌,最好的策略是终止妊娠。但饶南燕也说,如果在孕中期或者孕晚期发现患有乳腺癌,则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治疗的方案,不一定必须终止妊娠,提前终止妊娠生出的早产儿发生的并发症更高。然而,继续妊娠并不意味着对乳腺癌听之任之,需要通过积极的化疗或者手术治疗来控制乳腺癌的发展。饶南燕指出,妊娠期治疗乳腺癌的手段主要包括手术、化疗、放疗、内分泌治疗和靶向治疗。不同的治疗手段对胎儿的影响是不一样的,其中放疗和内分泌治疗对胎儿发育影响最大,在整个妊娠期间都应避免;化疗在孕中后期是可以进行的,对胎儿的健康影响不大,其方案选择是参考非妊娠期乳腺癌的常规治疗确定的。

母婴专家温馨提示:孕早期发现乳腺癌最好终止妊娠。所以为了更好的预防乳腺癌,我们应该早生育。而如果在孕早期发现了乳腺癌则应该及时终止妊娠,而如果是孕中后期的话,则需要视情况而定了。

孕期用了药要终止妊娠吗

门诊中有很多孕妇焦急地询问医生,自己在不知怀孕的情况下服用了药物,不知要不要紧?甚至有的准妈妈为了保证胎儿质量主动做了人流,造成身体和心理的健康隐患。对于准妈妈,分析孕期服药后可能会引发的后果,主要是从服药时间及有关症状来加以考虑,而不是完全从药物的药理作用及作用机制出发。了解孕期用药的几个时期,准妈妈对于胎儿的健康与否就不至于坐立不安了。

安全期。一般而言,服药时间发生在孕3周(停经3周)以内。这个时候囊胚细胞数量较少,一旦受有害物的影响,细胞损伤则难以修复。如果胎儿质量不高,机体自然会优胜劣汰,不可避免地造成自然流产。如果是这个时候服了药物,不必为生畸形儿担忧。如果这个时候不小心服了药物,又没有任何流产征象,一般表示药物未对胚胎造成影响,可以继续妊娠。

高敏期。孕3周至8周内,胚胎对于药物的影响最为敏感。此时的不安全药物最容易导致胎儿畸形,而且不一定引起自然流产。此时应根据药物毒副作用的大小,及有关症状加以判断是否继续妊娠。若出现与此有关的阴道出血,不宜盲目保胎,应考虑中止妊娠。

中敏期。孕8周至孕4-5个月是胎儿对药物的中敏期。此时是胎儿各器官进一步发育成熟的时期,对于药物的毒副作用较为敏感,但多数不引起自然流产,致畸程度也难以预测。此时是否中止妊娠应根据药物的毒副作用大小等因素全面考虑,权衡利弊后再作决定。继续妊娠者应在妊娠中、晚期作羊水、B超等检查,若是发现胎儿异常应予引产;若是染色体异常或先天性代谢异常,应视病情轻重及预后,或及早终止妊娠,或给予宫内治疗。

低敏期。怀孕5个月以上称低敏期。此时胎儿各脏器官基本已经发育,对药物的敏感性较低,用药后不常出现明显畸形,但可出现程度不一的发育异常或局限性损害,如眠尔通引起胎儿生长发育迟缓,苯巴比妥引起脑损伤,链霉素、卡那霉素、奎宁、奎尼丁引起耳聋等。

(张颖)

孕妇妊娠期最好不去探病

孕妈妈在整个孕期中都要有所注意自己的行为,不应该过多到一些不宜的地方走动,以免在这些地方感染疾病或者发生特发事故造成对胎儿的影响。下面跟随小编去了解一下吧。

孕妇妊娠期最好不去探病

从科学的角度来解析,孕妇最好不要去探病,原因在于医院里有很多的病菌,也是最容易被感染的地方,为了母体和胎儿的健康着想,孕妇不能去探病,也不要去产房;古人的用意是科学性、知识性的,但是为了让人信服,演变为以禁忌、告诫的方式达到效果。

小编总结:孕妈妈是尽量避免到医院探病等地方或者在医院长时间内逗留,以免孕妈妈因在医院探病会很容易在病人中感染到疾病,对胎儿的发育和孕妇身体造成不良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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