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后致畸高度敏感期咋用药

准妈妈最讨厌的就是生病,万一感冒了,是撑过去还是吃药?硬撑和吃药都担心影响到肚子里的宝贝,真是前怕狼后怕虎。本文请妇科专家就准妈妈的吃药问题作一介绍,供准备怀孕的、已经怀孕的准妈妈参考。

准妈妈要根据等级用药

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取决于两个方面:药物的妊娠分类是何种?用药的时间是孕期的哪个阶段?两个因素共同决定药物对胎儿的影响。

而由于药物在人体中的代谢时间不一致,因此各位准妈妈在孕前3个月就要注意用药。

胎龄越小越容易受药物影响

怀孕的不同时期胎儿的致畸敏感度不同,用药时的胎龄和损害性质有密切关系。一般来说,在孕期2周后到孕期12周时,是致畸高度敏感期,在这一阶段用药要慎之又慎。

整个孕期可以分为:胚胎着床前、致畸高度敏感期、妊娠12周后和分娩期。

胚胎着床前用药须知

(怀孕的前两周)

在这段时间里用药,对胚胎要么没有影响,胚胎继续发育,不出现异常情况;要么完全影响,胚胎早期死亡,导致流产。而要达到有影响,药物在分泌物中的浓度就要达到一定程度,或者药物对胚胎的毒性极强。

提醒:在孕前三个月时,服药就要遵循孕期用药准则,选择A级药物和B级药物,这样才能保证怀孕后胎儿在前两周安全着床。

致畸高度敏感期用药须知

(受精卵着床到孕期12周左右)

这个阶段是胎儿各器官高度分化,迅速发育,不断形成的重要阶段。此时用药,药性能干扰胚胎组织细胞正常分化。由于此时胎儿肝酶结合功能差,血脑通透性高,任何部位的细胞受到药物的影响,均可导致胎儿畸形。因此这一期间,孕妇一定要谨慎用药。

这一阶段的用药,准妈妈可放心服用A级药,B级药要尽可能少用或不用,以免药性达到一定浓度,伤害胎儿。

●胚胎在第4周开始生长发育耳朵及神经系统,直至7个月完成,在此期间,链霉素和庆大霉素都是禁止使用的药品。因为它们对听力神经和前庭神经伤害很大,可导致先天性耳聋。同时对肾脏也有毒性,会损害肾脏皮质,可使小儿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

●孕期进入第6周胎儿头部、脑部、额面器官、呼吸、消化、神经等器官开始分化。胎囊清晰可见,并见胎芽及胎心跳。在这一时期,很多抗生素都是禁止使用的。

●怀孕8周时胎儿开始发育听力系统,此时使用链霉素会造成胎儿听力减退。胎儿此时大脑已开始发育,如果孕妇使用了华法林(多用于心血管疾病的治疗),会造成胎儿大脑发育不良,先天性失明。

胎儿的肾脏、消化系统、泌尿系统也在此时开始发育,若孕妇不慎使用了含有苯丁酸氮芥的抗癌类药品,会造成胎儿肾及输尿管缺损、腭裂的发生。

妊娠12周后用药须知

此时,胎儿绝大部分器官已形成,药物致畸敏感性明显减退,不会造成大范围的畸形。但是由于神经系统和生殖系统仍在发育,药物对这些未分化完成的器官的影响一直存在。

其间,凡是含有乙烯雌酚、雄激素的性激素类药品都不可使用,否则可能导致女胎在青春期患阴道腺病,男胎女性化及睾丸发育不良以及女胎男性化。

而含有丙硫氧嘧啶成分(一般治疗甲状腺病的药物含有)和水杨酸成分(用于治疗真菌性皮肤病、手足皲裂、牛皮癣等;主要指口服)的药物在此时也是禁止使用的,前者会造成胎儿骨骼发育迟缓、智力低下、甲状腺肿;后者会导致胎儿肾畸形、中枢神经损害、发育障碍、新生儿紫癜等,严重时可致胎死腹中。

分娩期用药须知

足月胎儿已发育成 ,不存在致畸危险。正常产程不主张用药。只有在发生异常情况时,才考虑用药,但要顾及对即将出生的新生儿的影响。若产妇肌肉注射利血平(用于稳定血压),新生儿就有出现鼻塞的可能性。

孕早期是药物致畸的敏感期

谢女士刚验出怀孕就无奈地决定要将孩子流产,因为她算了日子,在胎儿受精的时期正是她感冒,吃了一堆感冒药的时期,为了避免生出有缺陷的宝宝,谢女士在征询了医生的意见后,决定拿掉宝宝。专家说,怀孕早期是药物致畸的敏感期,计划怀孕的妇女要小心用药。

据了解,根据药物对胎儿的危害程度,人们将药物分为5级:A、B、C、D、X,危害程度从A到X依次增加。A级最安全;X级最危险,孕妇禁用。B级比较安全,C级不能排除风险,D级有风险证据,但用药也有可能利大于弊。此外,某些药物会有两个不同的危险等级,一个是常用量等级,另一个是超常剂量等级,这说明药物的安全是建立在一个允许量的平台上的。A级药物数量较少,如一些维生素类的营养药,但过量使用同样会对胎儿不利,如维生素A每日超过15000单位(常用的鱼肝油丸每粒含维生素A10000单位)可致胎儿颅面发育异常、先天性心脏病及神经系统畸形。同样的药物,用药途径不同,对胎儿的影响也不一样,以静脉给药的影响最为直接。

专家解释,妊娠早期被认为是药物致畸作用的敏感期。受精卵3~8周为胚胎期,从第4周起,胚胎的器官开始发育,并迅速发育至第3个月。此期是器官发育最活跃的时期,也是药物最易干扰胚胎组织细胞正常分化的时期,可能导致胎儿流产、畸形或器官功能缺陷,此期尽可能不用药。

但是,妊娠期的合并症、并发症并不少见,不能讳疾忌医,应向有经验的医生或药师咨询,全面考虑母体与胎儿双方面的需要后慎重选择,合理使用,也不要以为非处方药安全而轻易使用。

总之,尽量避免孕早期用药,即使用药也要采取最低有效剂量、最短有效疗程,可局部用药就不全身用药,尽量不用“孕妇慎用”药,坚决不用“孕妇禁用”药。

孕早期是药物致畸的敏感期

谢女士刚验出怀孕就无奈地决定要将孩子流产,因为她算了日子,在胎儿受精的时期正是她感冒,吃了一堆感冒药的时期,为了避免生出有缺陷的宝宝,谢女士在征询了医生的意见后,决定拿掉宝宝。专家说,怀孕早期是药物致畸的敏感期,计划怀孕的妇女要小心用药。

据了解,根据药物对胎儿的危害程度,人们将药物分为5级:A、B、C、D、X,危害程度从A到X依次增加。A级最安全;X级最危险,孕妇禁用。B级比较安全,C级不能排除风险,D级有风险证据,但用药也有可能利大于弊。此外,某些药物会有两个不同的危险等级,一个是常用量等级,另一个是超常剂量等级,这说明药物的安全是建立在一个允许量的平台上的。A级药物数量较少,如一些维生素类的营养药,但过量使用同样会对胎儿不利,如维生素A每日超过15000单位(常用的鱼肝油丸每粒含维生素A10000单位)可致胎儿颅面发育异常、先天性心脏病及神经系统畸形。同样的药物,用药途径不同,对胎儿的影响也不一样,以静脉给药的影响最为直接。

专家解释,妊娠早期被认为是药物致畸作用的敏感期。受精卵3~8周为胚胎期,从第4周起,胚胎的器官开始发育,并迅速发育至第3个月。此期是器官发育最活跃的时期,也是药物最易干扰胚胎组织细胞正常分化的时期,可能导致胎儿流产、畸形或器官功能缺陷,此期尽可能不用药。

但是,妊娠期的合并症、并发症并不少见,不能讳疾忌医,应向有经验的医生或药师咨询,全面考虑母体与胎儿双方面的需要后慎重选择,合理使用,也不要以为非处方药安全而轻易使用。

总之,尽量避免孕早期用药,即使用药也要采取最低有效剂量、最短有效疗程,可局部用药就不全身用药,尽量不用“孕妇慎用”药,坚决不用“孕妇禁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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