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因感冒输液后成植物人 家长与诊所到底是谁的过?

  那年,只有7岁的孩子因感冒被送到山东平度市城关街道办事处卫生院红旗路诊所打了一次吊瓶,从此竟成了植物人。城市信报今年1月17日曾以《7岁女成植物人,谁之过》为题,对此事进行报道。事发后,平度市人民法院数次开庭,目前终于有了一审结果:红旗路诊所的归属单位平度市城关街道办事处卫生院赔偿受害人、现已9岁的甜甜(化名)58万余元。对于平度市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甜甜的父亲董金光表示不接受判决结果,并将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为孩子建了“家庭ICU”

  2008年10月27日,当时只有7周岁 、在平度市某小学读2年级的甜甜因感冒被母亲宿文芳带到了平度市城关街道办事处卫生院红旗路诊所就诊。

  在该诊所打吊瓶的过程中,孩子突然在床上颤抖起来,宿文芳见状赶忙将孩子送到了平度市人民医院进行抢救。在送往医院期间,孩子还发生了休克。“当时孩子上急救车时已经没有了呼吸”,后来孩子尽管在医院保住了命,但孩子成了植物人。两年多来,甜甜的父母在家中为甜甜建了一个“家庭ICU”(家庭重症监护病房),在痛苦中监护着孩子。

  案件历经数次审理

  孩子成植物人后,甜甜的父亲董金光和母亲宿文芳将红旗路诊所的负责人平度市城关街道办事处卫生院副院长逄世浩、当初为孩子打吊瓶的逄世浩妻子田秀芳,以及红旗路诊所的法人代表平度市城关街道办事处卫生院院长刘志杰告上了法庭。

  平度市人民法院对该起医疗纠纷进行了数次开庭审理,但一直没有判决结果。

  之前,平度市人民法院对该起事件进行审理时,平度市城关街道办事处卫生院曾辩称诊所和医院是两个单位,诊所独立经营,卫生院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红旗路诊所则认为,诊所医师在为孩子诊治过程中严格按照医疗常规操作,观察仔细,药品来源正规,并无过错,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

  而当时为孩子打吊瓶的田秀芳认为,在孩子出现憋气症状时,医生和她给予了及时处理并转院,在治疗和护理上没有过错。

  针对上述几方在法庭上的辩护,董金光和宿文芳及其代理律师均不予认可。而在该次开庭时,当时参与抢救孩子的平度市人民医院作为第三方出庭。

  家长不接受一审判决

  法庭认为,红旗路诊所的负责人是逄世浩,而诊所的法人代表仍为平度市城关街道办事处卫生院院长刘志杰。

  法庭查明,诊所每年向卫生院交纳管理费1500元,身为卫生院副院长的逄世浩平时在卫生院上班,由卫生院发工资,有时在红旗路诊所为病人看病。

  法院还认为,孩子在诊所诊治期间,红旗路诊所在对孩子诊断、用药及抢救上均存在缺陷和过错,造成孩子现在的状况 ,其缺陷和过错与孩子自身的特异体制有一定的因素,原被告双方应负同等责任,即双方各承担50%责任。

  1月25日,法院判决平度市城关街道办事处卫生院赔偿孩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残后护理费等费用共计58万余元。

  对于法院一审判决的“同等责任”,孩子的父亲董金光表示不接受判决结果,并将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城市信报记者 王永端

  事件回顾:女孩打完吊瓶变成植物人 牙齿掉光喉管被切开

  大众网-城市信报,因为一次感冒,宿文芳把当时只有7岁的女儿送到诊所打了一次吊瓶,从此孩子竟成了植物人。面对这个残酷的现实,家住平度市区的宿文芳和老公董金光看着躺在床上“只会晃荡脑袋”的女儿,如今已是欲哭无泪。

  事后董金光夫妇认为孩子成植物人责任完全在诊所,可当时的诊所却坚称“与己无关”。双方纷争的背后到底是谁将一个活蹦乱跳、在打吊瓶之前还是班里文体委员的孩子变成了植物人?

  1 异常反应

  打了头孢曲松钠只有两三分钟的时间,孩子脸色有些发紫,浑身颤抖起来

  时间回到2008年10月27日。

  10月27日这天是星期一。当时只有7周岁、在平度市区某小学读2年级的甜甜(化名)因感冒,中午放学后被奶奶接回家里吃药,但她认为“拿的药很苦不愿意吃”。当时在店里忙生意的董金光、宿文芳夫妇接到母亲的电话后,赶忙放下手中的活回家,她进门后用手摸摸孩子的额头,发热。“算了,妈,我带她到卫生室看看吧。”说着,宿文芳带着孩子出了当时位于市区平苑新村某号楼6楼的家。

  “出家门不远就是平度市城关街道办事处卫生院红旗路诊所。”宿文芳说,因为之前孩子曾在这个诊所打过吊瓶,一方面是考虑到孩子下午还要上课,另一方面这里离家离学校都近,于是她就将孩子带进了这个诊所。

  也就是说,孩子出现危急情况在送往人民医院抢救前,从诊疗记录上看到,这家诊所用了上述3种药物。

  根据抢救医院需要,人民医院的医护人员要求董金光夫妇到孩子之前打吊瓶的诊所,将这几个吊瓶空瓶和没有打完的药水带回医院,可当宿文芳到诊所找当时的“证据”时,红旗路诊所的田秀芳称“第一个空瓶”不见了。

  也就是说,10月27日孩子打吊瓶出现了意外,10月28日仅相隔一天时间,第一个空瓶就找不着了。这在董金光夫妇看来,这个曾给他们一家带来噩梦的“空瓶”是非常重要的物证。拿不到“空瓶”,田秀芳只好给我们写了这么个纸条。这个在重症监护室的7岁的孩子并没有脱离危险,医院先后下了好多次“病危通知”。孩子在医院抢救治疗的前两周里,田秀芳和老公逄世浩一直很予配合。当孩子在医院抢救治疗到第20天时,逄世浩一家给孩子一次性交了6.8万元现金,并带去了5支球蛋白。

  在将6万多元交给董金光夫妇后,董金光说“田秀芳和老公逄世浩对我们表示要私下解决这件事情。”被董金光回绝了。

  2 医院是谁开的

  逄世浩是谁?据董金光夫妇说,逄世浩当时是平度市城关街道办事处卫生院的副院长,记者事后打探平度市卫生局,卫生局也表示逄世浩目前仍是这家卫生院的副院长。

  2008年10月27日该起事件发生时,红旗路诊所隶属城关街道办事处卫生院,该诊所被逄世浩承包。据董金光说,平时逄世浩在卫生院上班,这个红旗路诊所则由其妻田秀芳打理。

  当天,董金光夫妇报了警。随后,逄世浩夫妇及董金光夫妇均到平度市公安局做笔录接受调查。

  记者在平度市公安局给逄世浩所做的“询问笔录”上注意到,当时该诊所“负责是我(指逄世浩记者注),田秀芳有平度市卫生学校的毕业证,没有护士证”。

  而警方为田秀芳所做的笔录上显示,田秀芳1989年6月毕业于山东省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学的护士专业;1996年7月毕业于青岛广播电视大学,学的是临床专业,事发时,田秀芳没有“医生执业资格证书”。

  一个既没有“护士证”也没有“医生执业资格证书”的女子就能给患者看病和打针吗?事实上,这是宿文芳带孩子来这家诊所之前所不知道的。也就在平度市公安局对该起事件进行调查之后,因没有钱给孩子治疗了,董金光夫妇又找了逄世浩夫妇,逄家又给了董家2万多元治疗费,以后再没有问过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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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发烧是孩子成长的一个过程

感冒的病因有几千种,病菌特别是病毒的种类非常多,加上感冒的症状也不一样,有的是先发烧再流鼻涕,有的是先流鼻涕再发烧。这样组合起来,症状就特别多,也非常复杂。有些病可能一生就一次,或者为数极少;但感冒不是,特别是孩子的感冒,往往这次感冒还没好利索,又患上新的感冒了。家长就会觉得,我对上次那种情况有经验,这次怎么和上次不一样呢,会不会比上次严重?所以就开始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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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爱动手打人怎么回事?竟然是因为家长这样做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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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宝宝喜欢打人是因为心里缺乏安全感,如果是这种情况家长千万不可“以暴制暴”,如果家长因此打他,他会感觉自己如果不打人会受到更大的伤害,他会坚信自己是对的。这种情况下家长应该转移他的注意力,但是想要从根本上解决就要给宝宝足够的安全感。比如当宝宝想要打人的时候家长抱紧他,教宝宝用语言表达。日常多和宝宝交谈,让他自己学会用语言表达自己的感情,缓解他不安、焦躁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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