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意外伤害的主要危险因素

我国目前还没有系统的关于儿童意外伤害的全国监测网。但是根据妇幼卫生项目的局部抽样调查,意外伤害死亡已占0~14岁儿童死亡的第一位,意外死亡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26.1%。来自全国死亡监测网的报告显示,无论城市或农村,意外死亡均为1~4岁儿童的第一位死因,死亡率高达685~941/10万,边远地区5岁以下儿童意外死亡率甚至达到1056/10万。意外死亡与损伤的比例为1:6~11,显示出我国儿童意外伤害来势凶猛。北京儿童医院小儿外科副主任医师陈亚军博士说:“近5年来,北京儿童医院收治意外伤害患儿占同期住院总病例的1.66%,占同期外科住院病例的5.14%。”

那么意外伤害的主要危险因素是什么?儿科专家们列举了若干条:

车祸:已经成为意外伤害死亡中的首位原因,事故发生率上升极快。车祸后果轻重不一,多见头部受伤、骨折、内脏出血、休克、死亡。在步行交通事故中,危险人群为5~9岁儿童;在驾车事故中,危险人群是10~14岁儿童和15~24岁青少年。随着青少年驾驶摩托车增多,车祸会急剧上升。

溺水:四季都可能发生,以夏秋季、农忙时为多。在水缸、浴池溺死的多为0~4岁儿童,在水渠、池塘、水库中溺水的多为5~9岁儿童,在游泳中溺水的多为10~14岁儿童。预防的办法是对小儿加强看护,对大一些的孩子加强安全教育。专家说,农忙时组织托儿班集中照看孩子是行之有效的办法。

烧、烫伤:可因失火、炉火、火柴、电器、电熨斗、电炉、热水、热油、蒸汽、爆竹、强碱、强酸等速成。一些农村现在还有灶连炕,灶上放着火锅烧水做饭,炕上还放着热水瓶等,加上小儿好动,稍有不慎便会酿成意外。专家说,“千重要,万重要,看护好幼小的孩子最重要”。井告诫家长“要管理好易燃物,把有害的东西放在孩子不能摸到的地方”。

中毒:误服药物发生中毒多见于0~4岁儿童。毒物有氟乙酰胺类灭鼠药、有机磷农药、鱼胆等,此外还有煤油、汽油、油漆等。专家说,儿童服入有毒的东西多是大人管理不善所致。因此,家长一定要管好家中的有毒物质。值得一提的是,有一部分小儿中毒是由于不正当要求木被满足,或心理压力过重而有意服毒,这是儿童中毒的重要危险因素之一。

跌落:随着高层楼房逐年增多,阳台、门窗、楼梯缺乏保护装置,儿童坠落事故的发生有增多趋势。小儿好奇心强,喜欢爬高。或有的家长外出将小儿反锁房中,孩子由于恐惧由阳台或窗口翻出造成坠落。

窒息:吸入异物是主要原因,高危人群为0~4岁儿童。异物的种类繁多,以植物性异物占多数,比如花生米,瓜子、果冻等。另外,还有其他的物品,如塑料插板、玩具零件、纽扣、笔帽甚至铁钉、图钉;此外,也有因被子盖住婴儿面部造成窒息死亡的;农村妇女在农忙时固极度疲劳喂奶时乳房堵住幼儿口鼻造成窒息死亡。近年来,小儿气管异物发生率呈上升趋势,其原因与小儿餐外食物增多有关。我国还没有专门的统计数字,但有青少年因升学考试落榜或失恋而跳楼的报道。

儿童意外伤害必须也是可以进行防护的。北京儿童医院副院长杨永弘说:“长期以来,人们把意外事故看作公安、交通部门管辖的事,儿科医生的职责只是对伤情进行治疗,而没有将意外损伤看成一类疾病来加以认识。今后我们要转变观念,把预防和临床结合起来。在儿科教学中,不但要讲授抢救技术,而且要讲授意外损伤、流行病学状况、危险因素识别、监测报告系统和控制措施。”

儿童意外伤害危险3因素。

既往学者认为,意外伤害是意料不到的事件,没有一定的形式或可预见性,因而是不可避免的。随着医学的发展,现在普遍认为,意外伤害虽然是突发事件,但存在内部的发展规律。意外伤害是受伤者-动因-环境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分析儿童伤害的危险因素,可更好地提出伤害的预防策略和措施。

意外伤害个案的发生与儿童心理、生理发育有着密切的关系。儿童因为其自控能力较差、遇事容易慌张、喜欢冒险等特点,可能无法判断到一些潜在的危险,在遇到危险时也不能像成年人那样从容自若。而家长的疏忽大意、缺乏安全教育、急救系统不健全、居室布局或物品放置不合理等都可能导致儿童受伤或死亡。主要有个人、家庭和社会三个方面的因素。

1.个人因素

伤害的流行病学研究结果显示,年龄、性别、个性特征、外显行为、生理因素等与儿童伤害的发生有关。

(1)年龄不同年龄儿童的活动范围与活动能力、生活经验、判断能力和自制能力与伤害的发生及特点有关,研究这些生理、心理成熟水平和社会认知的特点,可发现伤害的高危人群。刚刚学会走路的儿童活动范围的扩大,增加了与危险物品的机会;幼儿不能理解趴在窗台上的危险,也不知到药物和家中养的花草不能吃;刚学会骑车的儿童缺乏应急的技能。临床资料表明,因跌伤而致住院或死亡的儿童,多为10岁以下儿童;溺水以5岁以下儿童及15~19岁的青少年最多;5~15岁儿童道路交通事故多见,尤其在骑自行车而少年中更多。

(2)性别多数伤害男童发生率高于女童。在家庭中,电击伤、烫伤、跌伤,男童多于女童;在幼儿园和学校男童伤害的发生率亦高于女童。伤害发生率的差异可能与男童活动频率高、范围广、生性好动以及主动探索的行为特征有关,而不是性别间的发育差异、协调方面的差异或肌肉力量的差异引起的。例如,男童与自行车相关的伤害发生率较高,这与男童使用自行车的频率较高或使用的时间较长有关。

(3)个性和行为特征一些儿童某些心理与行为特征可能与另外一些儿童有本质的差异,而这种差异恰恰与伤害的再发倾向相关联。多动、注意集中与分配障碍、行为冲动、情绪不稳定等心理行为特征在伤害多发儿童中常见。

(4)生理因素有研究显示,左利手的儿童伤害发生率是右利手儿童的2倍。一种解释是,儿童日常用品如剪刀是为右利手者设计的。左利手儿童操作不便是伤害的诱因;另一种解释是,左利手儿童本身存在神经心理方面的缺陷。同时。由于社会的偏见,左利手与右利手儿童之间的冲突机率增加。视力与听力障碍、运动障碍及癫痫儿童,伤害发生率也增加。

2.家庭因素

保护儿童免受伤害,有赖于成人的行动和态度。家庭完整性和稳定性、家庭经济状况、父母文化程度以及家庭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措施等,都影响到儿童的安全保障,影响到对儿童的教育、关爱和忽视等。

(1)家庭防范措施预防儿童伤害首先在家庭中要付诸于行动。睡床、窗台加防护栏可预防儿童坠落;电插头封闭可预防儿童触电;药品、热水瓶、剪刀、缝衣针等放置不当,易导致中毒、烫伤、切割伤、刺伤等。

(2)家庭安全教育父母文化程度、家庭经济状况、父母对伤害预防的态度,影响到父母对子女经常性安全教育。父母文化程度低、贫困以及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直接关系到儿童家对安全教育的及时性和经常性。

(3)家庭类型单亲家庭是儿童伤害发生的主要社会危险因素,可能归于单 家庭经济和社会资源差,对儿童疏于看护等。

3.社会因素

儿童公共设施以及学校体育设施和器材的安全,需要从设计到建造各个环节加强预防性监督;法律可约束儿童骑自行车年龄;加强媒体在安全教育中的作用,引导儿童正确理解电视、电影和图书中的"英雄人物"的冒险行为;医疗保健条件如急救、急诊系统的完善可减少伤害的严重性。

儿童意外伤害危险3因素。

既往学者认为,意外伤害是意料不到的事件,没有一定的形式或可预见性,因而是不可避免的。随着医学的发展,现在普遍认为,意外伤害虽然是突发事件,但存在内部的发展规律。意外伤害是受伤者-动因-环境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分析儿童伤害的危险因素,可更好地提出伤害的预防策略和措施。

意外伤害个案的发生与儿童心理、生理发育有着密切的关系。儿童因为其自控能力较差、遇事容易慌张、喜欢冒险等特点,可能无法判断到一些潜在的危险,在遇到危险时也不能像成年人那样从容自若。而家长的疏忽大意、缺乏安全教育、急救系统不健全、居室布局或物品放置不合理等都可能导致儿童受伤或死亡。主要有个人、家庭和社会三个方面的因素。

1.个人因素

伤害的流行病学研究结果显示,年龄、性别、个性特征、外显行为、生理因素等与儿童伤害的发生有关。

(1)年龄不同年龄儿童的活动范围与活动能力、生活经验、判断能力和自制能力与伤害的发生及特点有关,研究这些生理、心理成熟水平和社会认知的特点,可发现伤害的高危人群。刚刚学会走路的儿童活动范围的扩大,增加了与危险物品的机会;幼儿不能理解趴在窗台上的危险,也不知到药物和家中养的花草不能吃;刚学会骑车的儿童缺乏应急的技能。临床资料表明,因跌伤而致住院或死亡的儿童,多为10岁以下儿童;溺水以5岁以下儿童及15~19岁的青少年最多;5~15岁儿童道路交通事故多见,尤其在骑自行车而少年中更多。

(2)性别多数伤害男童发生率高于女童。在家庭中,电击伤、烫伤、跌伤,男童多于女童;在幼儿园和学校男童伤害的发生率亦高于女童。伤害发生率的差异可能与男童活动频率高、范围广、生性好动以及主动探索的行为特征有关,而不是性别间的发育差异、协调方面的差异或肌肉力量的差异引起的。例如,男童与自行车相关的伤害发生率较高,这与男童使用自行车的频率较高或使用的时间较长有关。

(3)个性和行为特征一些儿童某些心理与行为特征可能与另外一些儿童有本质的差异,而这种差异恰恰与伤害的再发倾向相关联。多动、注意集中与分配障碍、行为冲动、情绪不稳定等心理行为特征在伤害多发儿童中常见。

(4)生理因素有研究显示,左利手的儿童伤害发生率是右利手儿童的2倍。一种解释是,儿童日常用品如剪刀是为右利手者设计的。左利手儿童操作不便是伤害的诱因;另一种解释是,左利手儿童本身存在神经心理方面的缺陷。同时。由于社会的偏见,左利手与右利手儿童之间的冲突机率增加。视力与听力障碍、运动障碍及癫痫儿童,伤害发生率也增加。

2.家庭因素

保护儿童免受伤害,有赖于成人的行动和态度。家庭完整性和稳定性、家庭经济状况、父母文化程度以及家庭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措施等,都影响到儿童的安全保障,影响到对儿童的教育、关爱和忽视等。

(1)家庭防范措施预防儿童伤害首先在家庭中要付诸于行动。睡床、窗台加防护栏可预防儿童坠落;电插头封闭可预防儿童触电;药品、热水瓶、剪刀、缝衣针等放置不当,易导致中毒、烫伤、切割伤、刺伤等。

(2)家庭安全教育父母文化程度、家庭经济状况、父母对伤害预防的态度,影响到父母对子女经常性安全教育。父母文化程度低、贫困以及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直接关系到儿童家对安全教育的及时性和经常性。

(3)家庭类型单亲家庭是儿童伤害发生的主要社会危险因素,可能归于单 家庭经济和社会资源差,对儿童疏于看护等。

3.社会因素

儿童公共设施以及学校体育设施和器材的安全,需要从设计到建造各个环节加强预防性监督;法律可约束儿童骑自行车年龄;加强媒体在安全教育中的作用,引导儿童正确理解电视、电影和图书中的"英雄人物"的冒险行为;医疗保健条件如急救、急诊系统的完善可减少伤害的严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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