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告而取是小偷?父母该给孩子的叁个观念

有读者问:目前小二的孩子,明知不应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拿走带回家,却因为喜欢就这么做。这算不算偷呢?该不该处罚呢?我该怎么教导她?

陈安仪答覆:

年纪幼小的孩子对人、我的「所有权」观念还不够清楚,看到喜欢的东西就想佔为己有,不必给予「小偷」的标籤,也不需要大动肝火责罚他。

首先,我们要教导孩子「人、我」的概念,东西是别人的,即使很想要也不能随便拿,否则会犯法,要受到法律的处罚:罚款、赔偿,甚至严重时还会要坐牢喔!这个部分可以搭配新闻报导,或是故事书来教导孩子。

其次,要教导孩子同理对方:如果妳拿走别人的东西,对方会很难过,就像你的东西要是被别人拿走,你也会很难过。可以试着用模拟的方式,或是故事等等,让孩子理解对方感受。所以,要引导孩子赶紧在第一时间把东西还给拥有者,并且诚恳的道歉。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要教导孩子「慾望控制」。如果孩子不学会控制慾望,或是如何「延迟慾望」,即便知道拿别人的东西不对,他有可能还是会继续犯错,改不过来。因为「道德感」敌不过「慾望」强烈,行为反而会从檯面上演变成檯面下,偷窃之外并且说谎掩饰。

对于想要的东西,可以教导小孩想想看,要如何用「正当的」方式取得。例如:

1.告诉妈妈,让妈妈帮忙买

2.存取零用钱,自己购买

3.如果是较为昂贵、或是不适宜立刻购买的东西,可以制定奖励模式(有好的行为或是表现、达到什么标準时、可以买),让孩子有机会、有希望去完成目标,一方面也练习「延迟慾望」、「忍耐」。

4.若非生活中一定需要的东西,或是家中不打算给孩子购买的东西,那么家长可以让孩子想想,还可以用什么替代的方案满足慾望?或是让他想想甚么是他有、而别人没有的东西,以达到满足感。

父母不要总是把自己的人生观强加给孩子

孩子有自己的人生,但父母却总是把自己的人生观强加给孩子。父母以这种错误的方式爱着孩子,才会因为孩子辜负自己的希望变得痛苦。孩子长大后,离开父母独立地生活本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妈妈却仍然执念于那个曾经在自己怀中撒娇的孩子,这样只会自讨苦吃。

不管孩子和自己多么亲近,也要习惯子女不在身边的生活。妈妈若能做到心灵的独立,妈妈和孩子便都能获得幸福。如果有太多的理由是“因为孩子”,那说明妈妈自己也还没有学会独立。

好逸恶劳当然是不好的习惯,但是也有人会因为无所事事而坐立不安。无事可做时那就舒舒服服地休养生息;如果忙到焦头烂额,也要保持心情舒畅。因为事务繁忙而筋疲力尽,或者因为无所事事而坐立不安,都是一种病。

当子女进入初高中后,妈妈也应该有自己的生活。可以自己学习佛法或静坐冥想,那就不会轻易地对孩子发脾气。正因为将所有的精力都倾注在孩子身上,才会干涉孩子的各种琐事。在家中,每天面对着孩子,便会看到他身上的各种问题,走出家门后反而会关注到自身的价值。参加志愿活动,与他人分享自己拥有的东西,不仅自身价值得以实现,而且会成为孩子的楷模。

但是,参加志愿活动的同时如果不学习,很快便会厌倦。所以,必须经常学习,给自己的心灵灌输营养,这样才能逐步地自我觉悟。一年内,除了要进行志愿活动外还要和朋友交流,吐露自己的内心,三四年后,便能找回自己的生活。

从今天开始,试着精心打扮自己,保持自己优雅的姿态。如果不爱惜自己,就无法得到别人的爱;如果不爱惜自己,更不可能会爱别人。接受爱、付出爱的前提就是爱自己。

爱自己,就不要让自己痛苦。无论如何都要快乐地生活,不管孩子多么不听话都要保证自己内心的自由,这也是一种超脱。

对自己进行反省,改正自身的不良习惯,对孩子会起到很好的模范作用。因为自己的模范作用,甚至不需要太多的说教,孩子自然会变得很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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