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太早入学是违法行为

作为孩子的家长,当然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早日上学,早日成才。但是法律却规定,没有年满六岁的孩子不能入学。虽然年满六周岁入学已写入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但日前教育部官网的一则留言回复却令人产生入学年龄将“放宽”的遐想。

昨日,教育部明确表示小学入学年龄目前仍严格依法执行。

●事件进展争议回复消失

日前,有网友在教育部官网“留言回复”栏目中提问:“已完成幼儿教育,但距6周岁还差二三个月的儿童,能否接受义务教育?”

教育部回复:法律并未对此明确规定。我们认为,学校在优先接收和保障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后有学额空缺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接收即将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教育部为这条回复找出的根据是《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提高全民族素质”的立法宗旨。

这一“表态”立刻引起社会关注,有媒体据此刊发了入学年龄即将“松绑”的报道。

昨日,这则引发争议的回复已从教育部官网上消失了。

●法律规定年满六岁入学

教育部昨日虽未对撤下回复予以解释,但明确表示,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入学年龄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法执行“年满6周岁入学”的规定。

记者从市教委和部分小学负责人处了解到,北京市每年小学入学都是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严格执行,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录取年龄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别说差两、三个月,就是只差几天也要向教委有关部门说明情况,等待批准。不仅如此,在本市有关部门对义务教育的执法检查中,小学入学年龄不符规定也涉嫌违法。

●网友争议法律未言禁止

网络上对此也是一片热议,某网站相关新闻的评论已突破千条。

网友正反两方针锋相对,支持“放宽”的网友提出,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入学”是指年满六岁必须入学,却未规定不满六岁不能入学。这位网友认为,不满六岁却已具备上学条件,就应该允许入学。“8月31日出生和9月2日出生的孩子,能有什么差别呢?”网友说。

反对“放宽”的网友担忧提前上学会“拔苗助长”。“真不知这些家长咋想的,孩子一上学就没有无忧无虑的童年了。”有网友表示,孩子太小上学,理解能力有限,学习很累,效果不好。“应该8周岁再上学。”这位网友建议。

入学早对孩子的身心成长是否有影响?

  其一,有可能影响孩子的心智健全,为孩子的心理健康埋下隐患。学前期幼儿的思维尚处于具体阶段,在其思维还没有发展到相应的阶段,大人就强行让其接受暂时还无法理解的事物,孩子就有可能产生思维障碍,甚至会在孩子思维发展中种下一个难以逆转的“病灶”,进而对孩子心智的健全产生负面影响,久之还有可能形成心理障碍,并发展成心理疾患。

  其二,孩子的年龄严格来说可分为生理年龄和心理(行为)年龄,一般情况下,二者是相适应的。儿童最佳入学年龄主要受其生理和心理发展水平的制约,生理成熟是影响孩子个体心理发展的重要内部条件,一定的生理年龄有一定的行为特征。孩子的成长是多方面的,哪一方面滞后都会影响其进步,如果低龄入学,其行为年龄相对滞后,生活自理能力、动手能力等不如他人,与同学不同步,久之则会使孩子事事处于落后状态,将伤及孩子的自信心,形成自卑心理。

  其三,会对孩子的生理发育、身体健康造成损害。读书虽是脑力劳动,但费精耗神也伤身。小学阶段的教学内容、课业负担是按照学龄儿童的心理和生理发展水平设置的,提前上学就有如“小牛拉大车”,这等于人为地加重了孩子的精神和生理负担。即便是学前就有相应基础的孩子,一开始可能比较适应甚至有优势,但往往越往后随着课程内容的加深,其优势将会丧失殆尽,甚至还难以赶得上趟儿,不得不疲于应付,身心处于疲惫状态。

  因此,从有利孩子成才的角度考虑,父母不必让孩子过早入学,而应在学龄前就根据自己的环境和孩子的实际情况,因材施教。

(实习编辑:张蔚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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