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应该学会尊重儿童保护身体秘密

作为家长,首先就要意识到,爱护和尊重儿童的身体,不仅是自然的亲情所致,而且也是对儿童生命权和人格尊严权的维护和尊重。在封建社会,人的身体的秘密是与压抑人的个性的封建道德联系在一起的。随着社会的文明和进步,人的个性发展和尊严成为人的基本权利之一,因此,作为人格权利的重要的组成部分,人的身体的尊严和秘密是公民和儿童的基本人权,也可称为“个人的私人生活权利”。联合国1959年通过的《儿童权利宣言》对这一点做了明确规定,它指出“通过法律及其他手段,使儿童能够在健全而正常的养育及自由与尊严的状态下获得身体的、智能的、道德的、精神的和社会性的发展的机会和权益。”

妈妈网专家介绍,儿童的身体自由和尊严是儿童的神圣权利。当然,我们不能确定儿童是从什么时候起意识到自己的身体自由和尊严的需要的,但一旦他们表示出这种需要,家长或其他成人应该有充分的心理准备,不要感到困惑和不解,甚至由于感到被疏远或因孩子不再乖乖听话而愤怒。孩子可能会这样说:“我要关上门自己洗澡。”“我愿意自己呆一会儿,别烦我。”“我的曰记淮也不能看。”“我再也不穿背心了。”

当儿童随着身体的成长和成熟,自觉提出维护身体的秘密及自由和尊严时,家长应该感到欣慰。

儿童关于个人身体自由和尊严的需求是不分性别的,而在成人的习俗和观念中,却是男女有别的。例如,许多父母会让不到2岁的女孩穿上封裆裤,却允许同龄男孩穿开裆裤,甚至以扒男孩的裤子为乐。此外,许多成人不理解儿童关于身体自由和尊严的需要存在个体差异。有个问题是:一位8岁多的女孩当着众人的面換内衣,这合适吗?我以为儿童在正常的生长和发展过程中,是会逐渐习得社会的“知耻”、“害羞”和维护自己身体自由和尊严的,只是由于环境等方面的差异,每个孩子学会“害羞”和意识到身体秘密的年龄不尽相同。家长和其他成年人不必过早和过分紧张地灌输“害羞”甚至“丟人”的观念。在孩子没有意识到这些需要时,成年人不必为他们在自然状态下的自然行为而大惊小怪,如前面提到的換内衣的女孩,成人只需不霪声色地为她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即可。

家长在教会儿童维护自己身体自由和尊严的权利时,还应教会儿童尊重他人身体自由和尊严的权利,包括尊重父母和其他亲人身体的自由和秘密,这包括进父母的卧室要敲门,不随便翻父母的东西等。

妈妈网育婴专家提醒,维护身体的秘密,是儿童维护自己身体的自由和尊严的权利,这种权利是不分性别的,家长和成人一定要给予尊重。

尊重孩子家长应该保护孩子的自尊心

尊重是教育的前提。作为父母,我们要对孩子少一点要求,多一点尊重。在尊重的前提下教育孩子,孩子有了自尊,才会自立自强;如果孩子得不到尊重,所有教育都是零。

这里有一个让人深思的故事:

我经常把桐桐的同学请到家里玩儿,在玩儿的时候,我常常爱向他们提一些问题。有一次,桐桐的同学来家里做客,我说:“我提的问题,谁会,就请把手举起来。”

桐桐和小米、筒子等几个小伙伴都开心地说:“好,好。”

我发现,每当我提问题的时候,筒子总是很迟疑地举手,而我让他来回答问题的时候,他却支支吾吾地不知道怎么回答。

我问筒子:“既然不会,为什么还要举手?”

筒子小声地告诉我:“桐桐他们都会,如果我不会,多没面子啊!”筒子的话,让我感受到了他强烈的自尊意识。

这也难怪,筒子家的家庭条件比较差,这使筒子常常觉得比班上的孩子矮一头,所以,他努力想证明自己跟别人一样。

虽然这种方式我不赞同,但可以理解。

我悄悄告诉筒子:“我再提问,你如果会的话,就冲我挤一下眼。”

以后再玩儿这种提问游戏,只要我看见筒子挤一下眼,我都会让他来回答问题。

从此,筒子整个人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开朗多了,他喜欢和我在一起。并经常问桐桐:“你爸爸什么时候让我们再去你家啊?”

我知道,筒子在我这里得到了尊重,他的自尊心得到了小小的维护。他的进步,之于我,是一种快乐,也是一种满足。

孩子有被尊重的需要。你尊重孩子,孩子会以自己的进步来回馈你的尊重。

孩子是独立的个体,有自己的情感,不是父母的“木偶”。你在对孩子提出各种要求的时候,也要尽可能多地尊重孩子。

这让我想起桐桐的事情:

一次,桐桐正一个人在屋子里玩得高兴。这时候一个邻居来串门,进门看到她,就过去抱起她,亲她,逗她玩儿。

可是桐桐的反应却很剧烈,她一把将那人推开,还说着:“走开!走开!”

这让我和邻居都很尴尬。我向邻居道歉。等邻居走了,我开始责问桐桐:“王叔叔是喜欢你才和你玩儿的,你怎么能这么不懂礼貌啊?”

桐桐撅着小嘴对我说:“爸爸,他都没问过我,我是不是喜欢和他玩儿。我不喜欢他的胡子,他总是用他的胡子扎我,很疼。”

听完女儿的话,我心里很愧疚。从来没想过,几岁大的她,竟然对自己的要求有那么清晰的认识。

我告诉桐桐:“基本的礼貌还是要有的,你可以对叔叔说明理由啊,那样才会避免以后叔叔再逗你的尴尬。”

桐桐乖乖地点了点头。

我和妻子去朋友家做客,他家里有个和桐桐差不多大的孩子。我们进门就听见琴声,朋友说是孩子在弹琴。

妻子笑着说:“你家孩子真棒,小小年纪,都能用钢琴弹奏完整的曲子了。”

“这算什么,他的恰恰舞也很棒,老师都说他是个好苗子,过几天他还要代表学校去参加市里的比赛呢!”说话间,朋友神色不无骄傲,他突然扭过头冲屋里喊,“来,儿子,别弹了,给叔叔阿姨跳个舞。”

可是过了一会儿,也没见到孩子出来。

朋友又喊了几声,屋里还是没有应声。他的脸立即耷拉下来,冲进屋里将那个孩子“拖”了出来。

“让你跳个舞,你没听见吗?”朋友声色俱厉地责问孩子。

那孩子紧咬着牙,低着头一声不吭。

这让我和妻子很难为情。

“孩子不想跳就不要让他跳了,你不是说孩子过几天要参加比赛吗!等他参加比赛的时候,我们去看。” 对那位朋友说。

朋友这才作罢。挥挥手,示意孩子回去。

那个孩子却突然哭了起来,他说:“我就是不想跳,更不想参加什么比赛。要比赛你去比赛!”朋友的脸一下子僵在那里。

事件进行到这里,我和妻子也不好再待在人家家里,只好回家了。

路上,妻子对我说:“看来,我们对桐桐的‘无为而治’还是正确的。至少孩子不会恨我们。她也不会因为得不到尊重,和那个孩子似的,承受那么多本不该有的压力。”

我对妻子的话很赞同。尊重是教育的前提。作为父母,我们要对孩子少一点要求,多一点尊重。在尊重的前提下教育孩子,孩子有了自尊,才会自立自强;如果孩子得不到尊重,所有教育都是零。

美国:家长应该尊重并以儿童为本!

在美国,尊重孩子不仅仅是因为他们年龄小,需要爱护、关心和培养,还在于他们从出生起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有自己独立的意愿和个性。无论父母还是老师都没有特权去支配或限制他们的行为。特别是孩子,在成长中的大多数情况下,师长不能代替他们对客观进行选择,所以要让孩子感到自己是自己的主人。

比如,美国人讲究对孩子说话的口气和方法,孩子同大人讲话不但要认真听,而且有时大人要蹲下来同孩子对话,使孩子感到你在尊重他,并可避免他有“低一等”的感觉。孩子吃饭时不能硬逼;孩子做错了事不得横加训斥;要孩子换衣服也不可用命令的口吻,否则,都会给孩子的心理上留下自卑的阴影。家长带孩子外出做客,主人若拿出食物给孩子,美国人则最忌讳提早代替孩子回答“不吃”、“不要”之类的话,也不会在孩子表示出想吃的时候对孩子呵斥。他们认为,孩子想要什么或是想看什么,本身并没有错,因为孩子有这个需要,任何人都没有理由来指责,只能根据情况适时适当地做出解释和说明,以做引导。美国人反对父母在人前教子,更不允许当着人面斥责孩子“不争气”、“笨蛋”、“没出息”,因为这会深深伤害孩子的自尊心,父母这样做是一种犯罪。

伟大教育家洛克说过:“父母越不宣扬子女的过错,则子女对自己的名誉就越看重,因而会更小心地维护别人对自己的好评。若父母当众宣布他们过失,使他们无地自容,他们越觉得自己的名誉已受到打击,维护自己名誉的心思也就越淡薄。”有人认为美国父母对孩子的尊重是否太过分了,但事实证明,受到父母良好尊重的孩子同父母大多非常合作,他们待人友善,懂礼貌,同大人谈话没有一点局促感,自我独立意识强。儿童心理学家认为,这些都是孩子们受到应有尊重的良好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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