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哺乳的10条贴心提示

1、不要互相比较。把自己的做法和其他母亲的做法相互比较是妈妈们在育儿过程中犯的最大错误。每一对妈妈和孩子都有自己的特点。有些人的母乳一开始就会很充足,而有些妈妈要经过一段很痛苦的努力才能跟孩子达成“供需”平衡。要相信自己,给自己一段足够的时间(6~8周)来适应哺乳,不要只尝试几天,感觉不顺利,就决定放弃。

2、随时补充水分。准备一个有吸管的水瓶,并时刻装满水。因为你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口渴。吸管会让你喝起水来很方便,即使在哺乳的过程中也可以随时补充水分。

3、感冒了也要坚持给孩子喂奶。你的乳汁中含有抗体,能够防止你把感冒传染给孩子。必要的时候,可以在哺乳的时候戴上口罩。

4、边喂奶边吸奶。如果你的奶水比较充足,经常是这边喂着,那边的奶水已经在流失,你可以先喂一边,而用吸奶器同时吸另一边。这样可以减少奶水的流失,把多余的奶水储存起来。或者是当宝宝偏爱一侧的乳房,而另一侧乳房出奶不够迅速,总是不受欢迎时,你可以先喂一边,而用吸奶器同时吸另一边。等到另一侧乳房有了排奶反应时,再换过来喂。这样就可以有效改善宝宝总吃一侧乳房的“坏习惯”。

5、练习在公众场合喂奶。以后难免会带着宝宝外出,小婴儿可不会管什么是公众场合,什么是私密空间,饿了就会哭的,就要吃。因此提前准备一些必要的装备,在家里练习一下,等到真的要在公众场合喂奶的时候就不会手忙脚乱了。可以买个在公共场合喂奶专用的大披肩,然后对着镜子练习一下,这样你就会知道人们能看到什么,需要注意什么了。

6、如果宝宝的大便与以往颜色不同,不用担心。宝宝出生后的最初几天,粪便是黏稠黑色的胎便,像沥青一样,这样的胎便会持续几天,直到宝宝的肠胃排空、排净。妈妈的初乳会加速胎便的排出。然后宝宝的粪便会逐渐变成绿色,直至浅棕色的粪便出现。所以,在这个期间宝宝的大便颜色有所变化是正常的。

7、母亲的饮食有可能改变乳汁的颜色。如果妈妈吃了大量黄色或者绿色的蔬菜,有可能会影响到乳汁的颜色。某些药物或是人工色素也会使乳汁的颜色发生改变,不用大惊小怪。不过,对于哺乳的妈妈,少食用添加了人工色素的东西还是必要的。

8、不要担心奶水的浓度

也许有的时候你会看到自己的奶水很稀,像水一样,有时候却很浓稠,白白的。不用担心,这只是成分不尽相同的“前奶”和“后奶”而已。“前奶”较稀,是给宝宝解渴用的,而“后奶”较稠,热量高,是维持宝宝成长所必需的“成长奶”。因此一定要让宝宝吃到“后奶”才行。如果把奶水抽出来放在奶瓶里给宝宝吃,宝宝喝完母乳后,有时候你还会发现瓶底有一些残渣。别担心,这是“后奶”残留的脂肪。

9、配合宝宝的生长节奏。大多数宝宝在3周、6周、3个月、6个月的时候会各自经历一个“猛长期”,最突出的表现是,老是吃不够,不断地需要额外的乳汁。这几个阶段妈妈要辛苦一些,多多给宝宝喂奶,满足他们成长的需要。

10、有粒状样的东西是好现象。如果宝宝的大便里看上去似乎有种子似的颗粒样的东西,那么你应该好好高兴一下。因为这些颗粒是宝宝吸收了充足的母乳后,用不完的残余后乳,这说明宝宝吸收的营养很好,很充分。

关于哺乳假问题的提示

关于哺乳假问题的提示我个人在单位是拿着这个材料,写的申请,然后批下来的假。希望能帮上大家的忙。具体内容如下:其中第十二条比较有用。
第七条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单位不能借故降低其基本工资(临时工产期除外),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合同制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合同期满,本人未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
第八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下列工作:
(一)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二)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
(三)高空作业;
(四)超过卫生防护要求剂量的放射作业;
(五)接触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铅、汞、锰、苯、二硫化碳等毒物的作业。不得在正常劳动日外延长劳动时间。
第九条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从事夜班劳动,确需安排的,须经主管局报请市劳动局批准;每班安排工间休息一小时,算作劳动时间,并相应核减劳动定额;从事站立操作的,其工作场所应设工间休息座位。
第十条怀孕的女职工按医务部门的要求,领取《天津市孕产妇保健手册》,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其所在单位应将检查时间计为劳动时间(含路途及候诊时间)。
第十一条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分娩时遇有难产,施行剖腹产术、产钳术、臀位助娩术等手术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子痫、产后出血(多于五百毫升)的,由医务部门开具证明,享受难产待遇;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含人工流产),其所在单位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按下列规定给予产假:
(一)三个月以下的,产假十五天;
(二)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至四个月的,产假三十天;
(三)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至七个月的,产假四十二天;
(四)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女职工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应允许有两周时间逐渐恢复原劳动定额。
第十二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婴儿身体较弱或单位没有托幼设施、上班路程较远,抚育婴儿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月。哺乳假期间,工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第十三条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接触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铅、汞、锰、苯、二硫化碳等毒物的作业;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确需安排的,须经主管局报请市劳动局批准。
第十四条单位的医疗保健部门,应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妇幼保健工作,建立健全女职工健康档案,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妇女病检查;对从事有毒作业的女职工还要定期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
第十五条女职工在其劳动保护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公司、局或区(县)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自接到申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侵害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单位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应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责令该单位给予被侵害女职工合理的经济补偿。
第十七条市、区(县)劳动部门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市、区(县)卫生 门应对本办法的执行进行监督;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对所辖区域内各单位女职工的劳动保护进行业务指导。各级工会、妇联组织对本办法的执行进行监督。
第十八条女职工违反国家及本市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市劳动局负责解释。
二十条本办法自一九九一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有了这规定也得看单位领导了,我朋友当时就没请下来这个假期。

关于新生儿能力的贴心提示

贴心提示:

1、上面只是介绍一些简单的新生儿行为能力的测定方法,家长可试着做一做,测查一下小宝贝的能力。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应该及早去医院请医生帮助检查。新生儿的行为能力的测定和训练,不仅有利于早期智力开发,还可帮助预测婴儿后期的性格和中枢神经系统的情况,所以应该予以重视。

2、家长应注意激发新生儿与环境互动,与成人互动,在互动中促进小宝贝的行为能力,激发心理发育。其实,家长做这些事并不需要额外的时间,在日常护理中就可以进行,如在哺乳、洗澡、换尿布、穿衣服时逗他们笑,抚摸他们的皮肤,对他们说话,与他们进行眼神交往,这些都是激发行为和心理发育的有效方法。

3、以上介绍的几种神经反射,都属于新生儿期的暂时性反射。正常情况下,这些反射在生后3-4个月时自然消失。如果小宝贝在新生儿期不出现这些反射,或在出生后3-4个月反射仍不消失,就应去医院请医生进行检查。

4、近些年来,医学界对新生儿的行为能力方面给予了很大的关注,逐渐完善了新生儿行为估价评分方法。对新生儿进行行为能力检查,有利于早期智力开发,促进智力和体格发育。并且,通过这种检查可早期发现脑损伤引起的新生儿神经行为异常,充分利用小儿早期神经系统可塑性强的时机进行训练,促进代偿性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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