肾炎患者忌怀孕

导读。妇女正常妊娠,血循环量逐渐增加,到妊娠晚期比非孕期增加1/3以上。

  肾炎患者忌怀孕

  患急性或慢性肾炎的妇女在病情得到完全控制之前不适宜怀孕。妇女正常妊娠,血循环量逐渐增加,到妊娠晚期比非孕期增加1/3以上。循环血量增加,肾血流量及肾小球滤过率都明显增加。如孕妇在孕前已患有肾炎,孕后肾脏负担加重,会导致肾小球病变加重、肾功能衰竭。慢性肾炎病人,在妊娠后半期还容易并发妊娠中毒症,更会加重对肾脏的损害,影响胎盘功能,使胎儿宫内缺氧,因而胎儿很难成活。所以,患有肾炎的妇女如妊娠对母婴均不利。

  患有肾炎的妇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妊娠,在什么情况下不宜妊娠,可具体分析而定。曾患过肾炎,经治疗已经基本痊愈,如尿化验蛋白微量或偶有(+)、肾功能恢复正常、血压正常者,在妊娠期注意监护,则可以妊娠。如果慢性肾炎伴有高血压或尿蛋白达(++)以上者,妊娠后其胎儿及新生儿死亡率高,而且会并发妊娠中毒症,加重对肾功能的损害,就应禁忌妊娠。
妊娠前曾有过肾炎的妇女,应特别注意保健。在妊娠期间应增加卧床时间,注意休息,饮食中要有丰富的蛋白质和维生素。孕期中要有医护人员监护,以便医生及时发现妊娠中毒症,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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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脏病患者想怀孕需质询忌盲目怀孕

怀孕后最令人烦恼的并发症之一就是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这种疾病所显示的症状有浮肿、蛋白尿、高血压等,而形成的真正原因目前尚未完全明了,不过一般认为是由于肾脏及血管系统的障碍而产生的。虽然这种疾病常出现于妊娠中期以后,但换句话说,如果你的母亲在生你的时候曾发生此种症状,则必须严加注意。

除了上述之外,你必须注意的事情就是如果是下列几种情况,例如:小学、初中或高中时,曾因感染肾炎或蛋白尿而接受治疗;至目前曾引发多次的膀胱炎或尿道感染症;少年型的高血压症;甚至在上次的怀孕期间,即曾患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等等,则即使于生产完毕后,仍成为一种慢性的肾脏炎而无法根治。

诸如以上各种情况的女性,由于在她们煞费苦心地怀孕时,发生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例子不胜枚举,因而,凡是有慢性肾炎、蛋白尿、高血压及血尿等等疾病的女性,请于怀孕前尽可能地彻底治疗这些疾病。

从怀孕初期开始即显示浮肿、蛋白尿、高血压、血尿及细菌尿等病症时,更应该好好地接受医生的指导,耐心地进行各式各样的检查,注意日常生活习惯,特别是饮食方面的调节,因为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对于胎儿的影响,自怀孕中期起是很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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