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单独二胎最新政策

5月30日,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海南将从今年6月1日起施行“单独二孩”政策,即原规定双方是独生子女的可以申请生育二孩,现修改为“夫妻一方或双方是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目前,琼海市“单独二孩”申请工作已于6月1日开始受理。琼海市计生委负责人提醒城镇户口育龄夫妇要认真解读政策,注意“二孩”非“二胎”,如果一胎为双胎或多胎,即使是“单独”或“双独”夫妻也不能再申请生二胎。

1、经省或者设区的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2、离婚后再婚的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协议或者依法判决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的家庭无子女的;

3、丧偶后再婚的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4、经县以上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鉴定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5、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是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6、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珠海市单独二胎最新政策

将珠海市“双方或一方为珠海市户籍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双方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增列为计划生育特殊情况审批范围。

一、珠海市单独二胎政策内容

将珠海市“双方或一方为珠海市户籍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双方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增列为计划生育特殊情况审批范围。

二、可以申请珠海市单独二胎的公民

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可以申请生育第二胎:

(1)双方或一方为珠海市户籍;

(2)一方为独生子女;

(3)双方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

三、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的公民

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就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

(1)本人为父母生养的唯一子女。即:无同父同母、无同母异父、无同父异母、无收养的兄弟姐妹。

(2)本人为父母依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被养父母依法收养,且为养父母的唯一子女。

(3)父母依法生育(依法收养)过两个及以上子女,其他子女均已死亡并未生育,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即: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且其他已死亡的兄弟姐妹未生育后代。

四、申请生育第二胎的部门

符合申请条件的夫妻可以到下列计生工作机构提出再生育申请。

(1)夫妻双方中只有一方是珠海市户籍的,向珠海市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再生育。

(2)夫妻双方都是珠海市户籍的。其中,①双方都是农业户口的,向男方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再生育;②其他户口性质的,向女方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再生育。

五、办理珠海市单独二胎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复印件与原件;

(2)夫妻双方近期二寸合照;

(3)独生子女一方,提供其父母生育管理地或户籍所在地出具的可以认定其为独生子女的证明;

(4)《计划生育服务证》;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具体材料要求,请事先拨打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政策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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