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类女人让男人珍惜一辈子

1.自重自爱的女人。

在现在如此快节奏的时代,一夜情已经被当成一种另类的时尚。人们到底要求的是什么,仅仅是生理的需求吗?人做为比动物高一等级的生物,不应该随着时代的发展却进化到如此的地步。一个好的女人在遇到自己喜欢的男人时,应该是先相处、了解对方是否合适自己以后,随着感情的加深而顺其自然的发生的。一个随随便便就和男人上床的女人,试问男人们,这样的女人你们敢娶回家吗???所以当你们遇到自重自爱的女人时应该好好的把握,比竟这样的女人已经太少了。

2.有责任感的女人。

在现代只强调男人有责任感的时代,女人其实也应该有责任感。

很多女人是为了权,为了利,为了钱,为了势和男人在一起的。她们只不过把感情和肉体当做交换自己想得到的一种工具而已。这样的女人今天为了某些东西和你在一起,那么改天也会为了得到其他的东西而离开你的。如此不负责任的女人你敢要吗?好女人应该是对自己对别人都有责任心的,在金钱面前有自控能力。

3.有思想的女人。

现代社会压力越来越大,男人在外打拼其实已经承受了很多很大的压力。一个有思想的女人应该能为男人分担一些压力,至少可以有自己的事业和人生价值,并不是一味的依附于男人。女人会在社会生活里和压力里学到很多东西,使自己历练的越来越成熟,有韵味,也更坚强和勇敢。有思想的女人在金钱面前有自控能力,是的谁不爱钱呀,可是并不是有了钱就有了一切,你能买到真爱吗?感情和婚姻如果只是建立在金钱上靠的住吗?当富贵不在的时候她也就随之而去了。所以有思想的女人明白自己要的是什么,而不是一味的追逐名利和金钱。

女人一辈子该睡几个男人?

一个男人交了一个新女朋友,他多次欲言又止,实际上只是想问这样一个问题,“你有过几个男人?”其实这个问题在时下流行的“说实话”游戏中,也会经常被提出来。被问到的女人,要么扯个谎,要么回答得模棱两可,经历的男人太多或太少,都是不愿意别人知道的。

名门之后的洪晃姐姐可没那么多顾虑,在她的博客中,和女朋友们一起讨论起睡多少男人才值的问题,综合多种观点,结论如下:

0=白活了

1=亏

2到3=传统

3到5=正常

5到10=够本

……

30到50=过于开放

50以上=完全瞎掰

看了这组数字,女人们觉得很有趣,男人们惊了,统计数字这个活动在几年前还是男人的专利呢。当今真是女人生猛呀!

【女人案例】男人都是消耗品

主人公:陈洋32岁广告人

所有男人都是消耗品,这话不是我说的,是个叫村上龙的男人说的。

上中学的时候,我喜欢上语文老师,当他在班里念着我的作文的时候,那声音太美好了,虽然最后他给我的评语是词藻华而不实、内容空洞,让我的心情一下子落入低谷,但我还是无法恨他,因为我情窦初开的心需要一个寄托。

实习的时候,我爱上我的上司,尽管那是大家唾弃的不伦之恋,或者有人认为我工于心计,而事实上我只是觉得他是我见过的最优秀、最成熟的男人,我就是迷他,当他把手放在我下巴的时候有点儿失望,我本以为他该以一种更温暖的姿态对待我,比如把我揽在怀里,或者抚摸我的头发。而这种带有挑逗意味的举动是我没有想到的,却奇妙地点燃了我心底的欲火,瞬间将我融化。但是不久他和别的女人结婚了,并对我说当初是处于男人猎奇的心理,那不是爱,是干柴遇到了烈火,很快就会化为灰烬。我不明白他为什么没有爱我,也不想费这个脑筋。

6年前我交了一个男朋友,和他在一起是因为他对我好得不能再好,我害怕一个人独处,需要个伴儿,哪怕是短暂的也好。两年后我和他分手了,因为想到两个人要结婚过一辈子我就无比恐惧。第一次看到一个男人为我伤心地流泪,我真的很感动,但是那也不是爱。

3年前我结婚了,对方相貌英俊、性感迷人。如果他是我的终结者多好,对我来说已经很值了。但是你可要记住,人无完人,这位帅哥有时候脾气不太好,虽然高兴的时候,他会制造最让人销魂的浪漫,而发火的时候,他嘴里经常会问候我的母亲,逮着什么砸什么,我总做他把我扔在地上摔碎了的噩梦,为了安全考虑,我们最终也分了手。听说这厮一年后又结婚了,我不太爽。凭什么呀?我连正经的下家还没找好呢!

又经过了几段不靠谱儿的情事后,去年我又正式恋爱了,在对四个资质参差的异性的考察中,选择了一个综合指数比较高的。具体考察内容为约会迟到1小时左右,观察对方的反应;拉着我的朋友一起找他蹭吃蹭喝看他表现;拒绝几次约会看他韧性等等。选的这个人还蛮不错,虽然没了少女时代的那种炙热,但是还是蛮有幸福感的。

上个月我开始学车,发现了一个靓仔,由于他时不时地和我搭讪,难免又心潮澎湃起来……

都说这个时代女人生猛,把男人也归为了生活用品,而且还是消耗品。其实我觉得我和周围的女友倒没有这么想,一切都是机缘巧合,自然而然的事情,在经历中女人才能悟出自己究竟需要什么样的伴侣和生活,总比没头没脑碰到个男人就嫁了,之后又抱怨生活平淡,偷偷摸摸寻找出轨的机会要好。

【男人案例】我是你名单中的一个

主人公 :徐平34岁财务总监

认识皑皑的时候,我承认我是去猎色的。在震耳欲聋的舞曲声中,喝得微醺的男男女女形态各异地摇摆,空气中的气味很繁杂,有种很简单直白的快乐。我就和皑皑坐在吧台边,大着嗓子说话,大口大口地喝酒。

皑皑并不是很漂亮的女孩子,即使在迪吧并不明亮的光中也能看出她长相的某些缺陷,可是,皑皑却是一个非常媚惑的女孩子,一股子独有的媚态从骨子里泛出来,让人觉得非常渴望。早些时候,清朝的花花公子李渔不是说过吗,“女子一有媚态,三四分姿色,便可抵过七八分”。所以,在我眼里,皑皑是那么的美。

喝到七八分的时候,我们去了宾馆。像一株常青藤似的皑皑缠绕着我,她指着我的鼻子,用迷离的眼神看着我,然后说:“告诉你,你不可以爱上我哦!”

可一夜缠绵后,我却喜欢上了她。不光是她年轻的身体,而是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气质。女子的妩媚常常是这样,宛如行走在一团浓雾里,一直想辨清前面的路,可是兜兜转转却越发迷糊。本来,像我这样离过婚的男人,不应该这么没有定力,可是于她,一切的规则似乎都显得太过于迂腐。

我说,皑皑,做我的女朋友,跟我一起生活好吗?皑皑就惋惜地看着我,你有钱、有品位、有长相,为什么偏爱我这样的露水情缘呢?我不是告诉过你吗?你不可以爱上我哦,你忘了吗?

这样说的时候,她却已经纠缠过来,仿佛那只是如电影里的开场白。所谓颠倒众生,也不过如此吧。

我相信,我能拴住她,即使她是暴躁的枣红马!

我抽许多时间放在她身上,变着法子想讨她欢心,给她买礼物,她的一句话就能成为我的圣旨,我甚至愿意在她那里迷失了我自己,只要她温柔,妩媚地呆在我的身边。不过这些并没有能够让她有什么变化,她对我并不冷淡,某些时候,她甚至主动要求我的温存。可是她也从来不把我当归属,很多时候,我都打不通她的电话。她独享着她秘密的快乐,而把我置于冰火两重天下——当然,这都是我自找的。

一段真爱,足以让女人活一辈子

她是个坏女人,这几乎是所有人都认同的事实。坏到什么程度呢?她十六岁就早孕,然后被学校开除。因为有几分姿色,她后来嫁给了一个司机。司机也老实,她便欺负他,后来她和别人私通。

遇到他的时候,她已徐娘半老。不,这还不算完。她命硬,已经克死了两任丈夫,并且都给他们戴过绿帽子。而他则是一个未婚男人,因为家庭穷苦而耽搁了,等到兄弟姐妹都成了亲,他已经35岁了。

她长他5岁,媒人来说媒时,提起她的过去,说:“只要你不介意,我可以给你说说。”他说我不介意。他有什么?一个修自行车的店铺而已,人又生得难看。她的风流是出了名的,而他的木讷也是出了名的。谁也不会相信他会娶她,谁也不会相信她会嫁给他,但那年的腊月,鞭炮响了,他们结婚了。

她带着自己的两个孩子,一个丈夫生了一个,一儿一女。他笑呵呵地说:“看我多幸福,还没怎么着就一儿一女了。”他并不介意别人的眼光。她仍旧是懒、馋、爱打麻将、跑到四邻八舍说是非,和男人眉来眼去。这毛病不是一天两天了,但老了,没有人要她了,可她还是去招惹男人。

有人去告诉他,他木讷着脸说她:“你要是没事就在家里呗。”他没有恼,她先恼了:“你说我?在家中我还不闷死?去串个门怎么了?”他没有再说下去,还是去剥瓜子,这是他最爱做的事:给她剥瓜子。她最爱的零食是瓜子,一边吃着瓜子一边骂:“以后,你少管我,窝囊废!”

她爱骂人,他嘿嘿地笑着听,并不还言。连儿女都听不下去了,嫌她骂得寒碜。她说:“老娘混到这一步,还不是因为你们两个兔崽子,如果不是你们,我不会嫁给个修车夫!”

但他还是那样疼她,即使进了门凉锅冷灶,他也不嫌,家里有个女人总是好的。他做饭,拣她爱吃的做。做熟了,一遍遍到邻居家去喊她吃饭。她总嫌他烦:“催死呢?还差两圈!”两圈打完了,菜凉了,他端下去热,一边热一边说:“别老去打牌了,打一小会儿就得了呗,时间长了对身体不好,你看你的胃,又疼了吧?”

她胃疼的时候,他灌个热水袋放在她肚子上,左手拉着她的右手,有个女人真好,这身子是温热的,虽然不知道疼他,可到底是有女人了。她也有对他好的时候,骂他贱骨头,八辈子没见过女人。他就嘻嘻笑着:“我就是没见过女人,还没见过这么俊的女人。”

这时候,女人就笑了,她去照镜子,果然照着一张桃花脸,但却是老桃花脸了。她已经40岁了,真的老了,年轻的时候打情骂俏,没干什么正经事,到如今找了个知冷知热的人,值了。前两个男人,为了她的轻浮,打她骂她,她没有改过来,结果第一个喝多撞死了,第二个去游泳掉到河里淹死了。因为长期打打闹闹,他们死时,她只觉得少了个给她挣钱的,甚至没有哭没有闹。人们都说她心硬,说最毒不过妇人心,她磕着瓜子说,“哼,谁让我长得美。”

如今美人迟暮了,但她依旧是美。坐在巷子口和人打牌聊天。大雨天,他推着自己的车篷跑回家,有人说:“你男人回来了,快去烧壶热水给他暖暖身子。”她却磕着瓜子说:“打完了这圈再说。”连一双儿女都觉得她有些可恨了,可男人说:“让你妈玩吧,她心里可郁闷啊。”她听了,侧过脸去,眼睛有些微微湿润,知道这男人是真心疼她了。

不久,男人觉得心口疼,一直疼到上气不接下气。去医院查,心脏坏了,要做搭桥手术。她听了,泼妇似地坐在 上骂:“挨千刀的啊,你怎么得这个病,这不是要我死吗?我的命怎么这么苦这么硬啊?”到现在,她想的还是她自己。

钱是不够的。她趁男人不在家,把自行车铺卖了,三万多块,还是不够。她去找亲戚借,因为名声坏了,没人借给她,怕她说谎话。她一狠心,重拾起年轻时学的本事:唱大鼓。她怕人知道,于是买了火车票远走,一个城市又一个城市地唱,如果你在街头看到一个唱大鼓的女人,那就是她了。她不年轻了,45岁了,浓妆艳抹,穿着廉价旗袍,一句一句地唱着黛玉思春》、宝黛初会很艳情的大鼓,一块一块地挣。

长到45岁,这是她第一次为一个男人挣钱,不,这不是挣钱,这是挣命呢!一年之后,她唱够了做手术的钱。等她回来时,所有人都发现她黑了瘦了,很多人都以为她跟别的男人跑了。这样的女人,看着自己的男人不行了就跟别人跑呗,很正常。很多人都这样看她,只有他不这样看她,他说:“她会回来的。”

她真的回来了,带着好多钱,跑到他跟前说:“做手术的钱咱有了,不是我和男人睡来的,是我给你挣来的。”这次哭的是他。他哽咽着,抚摸着她有了白发的头,说:“疯丫头,怎么学会疼人了?”一直,他把她当孩子,一个爱玩爱闹的孩子,甚至她的轻薄他也没有嫌,他相信,自己会感动她的,会让她爱上的。

手术做得不成功,半年之后,他去了。临走之前,他拉着她的手说:“下辈子,我还娶你,即使你看不上我,但谁让我喜欢你呢?所以,我前面等着你去了。”她扑到他身上大哭,“死鬼啊死鬼,你真忍心啊!”声音如杜鹃啼血,在场的所有人为之动容,但他到底去了。

都以为她还会再嫁,都以为她还会再说再笑再招摇着打牌去,但所有的人全想错了。从此,她布衣布食,吃斋念佛,不再东家串西家串,把从前的自行车铺又开了张,自己做生意,供两个孩子上学。

她的心里,从此就只有这个男人,他给了她一段情,一段人世间最美好的爱情。如果人有这样一段情,是可以让人活一辈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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