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前保健的目的和内容

目前中国一个妇女一生中有30余年的生育期,是完全应该并可能进行认真考虑及选择生育时机的,这就是为什么要要求开展孕前保健及咨询指导的原因。比较理想的妊娠应当选择男女双方,尤其是女方的身体、精神心理和社会环境等方面均在最佳时期,也就是选择受孕的最佳时期。否则常在孕期出现有许多不适宜妊娠的问题,如正在患病毒性肝炎、或由于职业或疾病接触了某些不利妊娠的因素。妊娠之后发现了有害因素,不论终止妊娠或是治疗疾病,或是等待观察,对孕妇及胎儿健康均有威胁。因此,这些不利因素如能孕前发现,则可先予处理,避免了对妊娠的危害,可以减少许多高危妊娠。如果结婚后不准备避孕的夫妇,应在婚姻保健中给予孕前保健及指导;如果婚后打算避孕一段时间再受孕,就应在停止避孕前,接受孕前保健及指导。做好婚姻保健及孕前保健指导将会避免许多不适宜的妊娠,保障妇女身心健康,有利于社会安定。孕前保健的内容主要包括:1、双方的年龄及健康如女性小于18岁或大于35岁是妊娠的危险因素。因为易造成难产或影响胎儿发育。2、其他如心理社会环境等问题工作或学习过于紧张疲劳,生活困难如居住拥挤、经济拮据、家庭不和、刚刚受到重大精神打击等时不宜妊娠。3、疾病处理问题双方患有疾病均应考虑是否适合妊娠。尤其女方如患有心脏病、肾脏病、高血压等应考虑能否承受孕产全过程。轻者可在医生指导下妊娠;重者与内科医生会诊,如不适合妊娠应在避孕情况下积极治疗。其他慢性疾病:如女方患有精神病、糖尿病、癫痫、甲状腺功能异常等,再治疗中不宜妊娠。一些良性肿瘤:如乳腺或盆腔内良性肿瘤以及经常发作的慢性阑尾炎等,均易在孕前手术。否则孕期加重再行治疗,不论麻醉或手术中问题,均可影响妊娠或胎儿。恶性肿瘤均应治疗后再妊娠。男女一方患有传染性疾病:如肺结核、病毒性肝炎、淋病、尖锐湿疣等在传染期均不宜受孕。女方如患肝炎已不传染,但肝功能不良,不宜受孕或在医生指导下决定。4、生活方面如烟酒嗜好孕前应尽量戒除。口服避孕药时间较久,应于停药后半年再怀孕,期间可改用避孕工具等等。5、男女双方的职业均应注意,应无长期接受有害物质的历史。如有接触影响生殖细胞的毒物应做必要的检查,必要时脱离,等恢复正常再怀孕,怀孕后应继续避免接触有毒物质,直至哺乳期后。总之,做好孕前保健可以减少许多高危妊娠和高危胎儿的发生。

孕前保健的目的以及内容

孕前保健的目的

因为许多对母婴不利的危险因素包括母体疾病可在孕前得到识别,从而采取措施来消除或减少其不良作用。有利于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但目前在国内尚不普及,仅结合婚前检查进行一些教育。据1996年Pe.ples——Sheps的报道也仅11%接受了孕前保健。

孕前保健的内容

1、向生命负责,做到计划受孕。结婚后夫妇最好暂时避孕,待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在思想上充分做好担负做父母责任的准备,物质上亦为抚育下一代创造一定条件的基础时,有计划地安排受孕和生育,为新生命的诞生创造最好的起点,是非常重要的。

2、计划受孕前要排除遗传和环境方面的不利因素遗传和环境是影响优生的两大因素。凡是夫妇双方之一有遗传病家属史,夫妇双方之一为遗传病或染色体病患者或携带者,女方年龄过大,有生过畸形儿、智力低下儿、死轮、死产等不良生育史等情况,都需在计划受孕前进行遗传咨询,对能否妊娠以及怀孕后是否须进行产前诊断等进行指导。环境中有毒有害物质,会损伤生殖功能。男女双方既往曾接触过,或目前正从事可造成生殖损害的职业有害因素的作业,如接触铅、汞、苯、放射线、同位素等,应调离工作岗位,且在孕前进行相应的检查后,方可怀孕。

维护健康,建立健康生活方式,为未来的新生命创造优良的小环境。

(1)维护母体健康:妇女如果患有肝炎、肾炎、结核、心脏病等主要脏器疾病,应暂时避孕,待疾病完全治愈,恢复健康后方可怀孕。在计划受孕前应征询相关专科医生的意见,因为这些疾病可能对妊娠及胎儿发育有不良影响,在治疗母体疾病时的用药也会影响胚胎及胎儿,另一方面,妊娠亦可能会加重上述疾病。妇女如患有贫血,应在孕前查找原因,予以矫治。

(2)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

①重视合理营养,培养良好的饮食习惯。

②戒烟戒酒。主动吸烟和被动吸烟都会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酒精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使胎儿发生酒精综合征,引起染色体畸变,导致畸形和智力低下等。

③远离宠物,预防弓形虫病:猫狗可能传染弓形虫病。孕妇弓形虫病感染会引起流产或胎儿畸形和发育迟缓。因此,家有宠物者,在计划受孕时,应将宠物寄养出去,避免接触。

调整避孕方法。

计划受孕决定后,要调整避孕方法。如果用口服避孕药避孕的,应停药;如用宫内节育器避孕的,应取出节育器。一般都要在停药和取器后半年再受孕,以彻底消除药物的影响和调整子宫内环境。在此半年内需采用其他避孕方法如屏障避孕法(男用或女用避孕套)及自然避孕法。

选择适宜的受孕年龄和季节。

为了母亲安全和子代健康,根据医学实践和大量资料分析研究,公认为24——29岁为妇女的最佳生育年龄。24岁以后女性身体的发育完全成熟。体内心脏、肺、肾、肝等经得起怀孕的“超重负荷”,内分泌系统和神经系统亦能更好地经受妊娠的考验。生殖系统发育成熟,卵细胞的质量最高。骨盆韧带和肌肉弹性较好,为顺利分娩创造良好条件。另外,24岁以上的女性,一般都已完成学业,参加工作,生活经验较丰富,经济已有一定基础,有利于对婴儿的哺育。

要避免18岁以前及35岁以后的过早和过晚生育。过早生育,母体发育不成熟,容易发生早产、难产。过早生孩子,抚育孩子的能力差,小孩容易夭折。更重要的是35岁以后,卵巢功能开始衰退,卵子容易畸变,许多资料都表明,35岁以上母亲所生子女中先天愚型患儿明显增高。

据报道, 孕季节以7-9月受孕,经过十月怀胎到第二年4、5、6月份分娩最为合适。我国幅员辽阔,气候差别较大,生育季节应地制宜,不可生搬硬套。

孕前保健内容及目的有哪些?

  如果结婚后不准备避孕的夫妇,应在婚姻保健中给予孕前保健及指导;如果婚后打算避孕一段时间再受孕,就应在停止避孕前,接受孕前保健及指导。做好婚姻保健及孕前保健指导将会避免许多不适宜的妊娠,保障妇女身心健康,有利于社会安定。

  孕前保健的内容主要包括:

  1、双方的年龄及健康

  如女性小于18岁或大于35岁是妊娠的危险因素。因为易造成难产或影响胎儿发育。

  2、其他如心理社会环境等问题

  工作或学习过于紧张疲劳,生活困难如居住拥挤、经济拮据、家庭不和、刚刚受到重大精神打击等时不宜妊娠。

  3、疾病处理问题

  双方患有疾病均应考虑是否适合妊娠。尤其女方如患有心脏病、肾脏病、高血压等应考虑能否承受孕产全过程。轻者可在医生指导下妊娠;重者与内科医生会诊,如不适合妊娠应在避孕情况下积极治疗。

  其他慢性疾病、糖尿病、癫痫、甲状腺功能异常等,再治疗中不宜妊娠。

  一些良性肿瘤,均易在孕前手术。否则孕期加重再行治疗,不论麻醉或手术中问题,均可影响妊娠或胎儿。恶性肿瘤均应治疗后再妊娠。

  男女一方患有传染性疾病、病毒性肝炎、淋病、尖锐湿疣等在传染期均不宜受孕。女方如患肝炎已不传染,但肝功能不良,不宜受孕或在医生指导下决定。

  4、生活方面

  如烟酒嗜好孕前应尽量戒除。口服避孕药时间较久,应于停药后半年再怀孕,期间可改用避孕工具等等。

  5、男女双方的职业均应注意,应无长期接受有害物质的历史。

  如有接触影响生殖细胞的毒物应做必要的检查,必要时脱离,等恢复正常再怀孕,怀孕后应继续避免接触有毒物质,直至哺乳期后。

  目前中国一个妇女一生中有30余年的生育期,是完全应该并可能进行认真考虑及选择生育时机的,这就是为什么要要求开展孕前保健及咨询指导的原因。比较理想的妊娠应当选择男女双方,尤其是女方的身体、精神心理和社会环境等方面均在最佳时期,也就是选择受孕的最佳时期。否则在妊娠之后发现了有害因素,不论终止妊娠或是治疗疾病,或是等待观察,对孕妇及胎儿健康均有威胁。因此,这些不利因素如能孕前发现,则可先予处理,避免了对妊娠的危害,可以减少许多高危妊娠。总之,做好孕前保健可以减少许多高危妊娠和高危胎儿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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