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胎教可促进胎儿的身心发育

运动是胎儿生长发育的必由之路。早在怀孕第7周,胎儿就开始了自发的“体育运动”。

准妈妈,运动胎教

从眯眼、吞咽、咂手、握拳,直到抬手、蹬腿、转体、翻筋斗、游泳,真是应有尽有,无所不能。就这样,胎儿的全身骨骼、肌肉和各器官在运动中受到锻炼和发展,胎儿在运动中逐渐长大。所以,当怀孕到了第18周左右,母亲就可以明显地感觉到腹中的胎动。

胎儿的生命也在于运动。胎教理论主张适当适时地对胎儿进行运动刺激和训练,也就是说,要适时适当地进行一些“体育”胎教,促进胎儿的身心发育。

有人建议,在怀孕3-4个月后可以适当对胎儿进行宫内运动训练。作法是孕妇仰卧,全身放松,先用手在腹部来回抚摸,然后用手指轻按腹部的不同部位,并观察胎儿有何反应。开始时动作宜轻,时间宜短,等过了几周,胎儿逐渐适应之时,就会做出一些积极反应。这时可稍加一点运动量,每次时间以5分钟为宜。

怀孕第6个月后,就可以轻轻拍打腹部,并用手轻轻推动胎儿,让胎儿进行宫内“散步”活动,如果胎儿顿足,可以用手轻轻安抚他。如能配合音乐和对话等方法,效果更佳。

对胎儿的运动训练,一般在怀孕3个月内及临近产期时均不宜进行,先兆流产或先兆早产的孕妇也不宜进行。此外,手法要轻柔,循序渐进,不可操之过急,每次时间最多不宜超过10分钟。否则将适得其反。

研究表明,凡是在宫内受过“体育”运动训练的胎儿,出生后翻身、坐立、爬行、走路及跳跃等动作的发育都明显早于一般孩子。他们身体健壮,手脚灵敏,智、体全面发展。因此,“体育”胎教也是一种积极的有效的胎教。

运动促进胎儿的身心发育

胎教理论主张适当对胎儿进行运动刺激,以激发胎儿运动的积极性,促进胎儿的身心发育。研究结果表明,凡是在子宫内受过运动训练的胎儿,出生后翻身、爬行、坐立、走路及跳跃等动作的发育均明显早于一般孩子。

运动训练可于妊娠3~4个月开始。训练时孕妇应仰卧,全身尽量放松,先用手在腹部来回抚摸,然后用手轻戳腹部的不同部位,并观察胎儿的反应。开始时动作宜轻,时间宜短,几周后,胎儿就逐渐地适应了这种训练方法,能积极做出一些相应的反应。这时,可稍延长训练时间,每次以5分钟为宜。

到了妊娠6个月以后,可以轻轻拍打腹部。到妊娠7~8个月训练高峰时,每次也不宜超过10分钟。

运动训练时,手法一定要轻柔,一定要坚持每日进行。另外在妊娠早期和分娩前期都不宜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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