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产、流产、难产、或死胎,甲方要负责一切经费并赔偿。”甲方指惠州市某医院。该院一名医生因为给一名已怀孕7个月的孕妇用错药,昨日,该名孕妇的家属坚持要求该院签下上述保证,院方不肯,目前双方协商未果。
医生给孕妇开禁用药
该名叫周来好的孕妇,今年23岁,已经怀孕7个月,是博罗泰美人。11月9日凌晨,她呕吐2小时,呕吐物中带有血丝,后到惠州市某医院急诊内科就诊。一名值班医生周某诊断其为急性胃炎,开出治疗的药,其中有泮卫尼克和灭吐灵。根据这两种药的说明,前一种药“妊娠期与哺乳期妇女禁用”。后一种药“有潜在致畸作用,孕妇不宜应用。”而根据病历,医生也写明周来好怀孕7个月。
周来好的丈夫陈庆友说,这两种药的说明书上写得如此明白,不能给孕妇使用,任何识字的普通人都可看懂。陈庆友说,他和妻子今年上半年结婚,这是他们的第一个孩子。陈庆友十分担心会对孩子或他的妻子造成伤害。
输液发现用错药
根据当事人周医生向医院写的说明,称是护士发现吊瓶液体变黄后,立即把药换了,而下面导管部分并没有变色,否认液体进入了患者的体内。
而陈庆友说,当时,周医生开出药后就走了。吊瓶输了一半,他才发现无色透明的液体变成了黄色。就赶紧找护士,护士找了另外一个医生,其看了药品说明后立即停止输液。陈庆友对记者说,9日早上6点多,他才找到周医生反映用错药的问题,周医生先给他50元,然后又给100元。陈庆友说,意思是收买他,被他拒绝了。但周医生并没有证实此事。
但是陈庆友说,9日晚上,他妻子全身无力,呕吐。11月11日,医院对周来好进行检查,诊断有早产趋势。
医院已向病人家属道歉
昨日,惠州市某医院负责处理此事的社工部陈主任接待了记者与孕妇周来好的家属。该负责人承认用错药了,说医院党委书记已经向家属道歉。
对于为什么会犯如此明显的错误?该负责人解释说,这种药依据原来生产的厂家,属于孕妇慎用,后来改用其他厂家生产的该药,说明书却变成了孕妇禁止使用,而医生没有注意到(所以出错)。
记者看到,医生开了80毫克的泮卫尼克,价格39.88元,10毫克的灭吐灵0.332元,另外5种药合起来只有17元多。治疗这个医生诊断为急性胃炎的病,周来好共用去58元。
该医院拟了一份协议书,写明“输液过程中发现输液中有泮托拉唑(泮卫尼克)”,“目前经产科检查暂未发现异常现象。”“经双方协议,达成以下各款:医院同意周来好免费做医学留观,并请陪护人员。二是如确因此药的误用对乙方造成损害,医院愿意为此承担责任(包括经济责任)。”
对医院提出的协议,陈庆友拒绝签字。陈提出一份协议,称“如早产、流产、难产或死胎,甲方(医院)负责一切赔偿”,“如果因用错药对乙方及胎儿健康成长造成损害,甲方承担责任直到17岁。”但医院也拒绝签这份协议。昨日,双方没有达成协议。周来好的哥哥说,家属希望医院有个公平的解决方案,并确定用错药对胎儿的影响程度,这样他们好决定是否要这个孩子。
记者试图联系采访当事的周医生,但周医生所在的急诊科主任称,周医生目前在休假,没有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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