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用药禁忌孕妇用药禁忌总结(孕妇必备)

孕妇用药禁忌你知道多少?妊娠期用药美国药物和食品管理局(FDA)颁布的对妊娠的危险性等级标准为:

A类:对照研究显示无害。已证实此类药物对人胎儿无不良影响,是最安全的。

B类:对人类无危害证据。动物实验对胎畜有害,但在人类未证实对胎儿有害,或动物实验对胎畜无害,但在人类尚无充分研究。

C类:不能除外危害性。动物实验可能对胎畜有害或缺乏研究,在人类尚缺乏有关研究,但对孕妇的益处大于对胎儿的危害。

D类:对胎儿有危害。市场调查或研究证实对胎儿有害,但对孕妇的益处超过对胎儿的危害。

X类:妊娠期禁用。在人类或动物研究,或市场调查均显示对胎儿危害程度超过了对孕妇的益处,属妊娠期禁用药。

常用药物的等级标准:

一、抗组胺药:

扑尔敏(B)、西米替丁(B)、苯海拉明(B)、异丙嗪(C)

二、抗感染药:

1.驱肠虫药:龙胆紫(C)

2.抗疟药:氯喹(D)

3.抗滴虫药:甲硝唑(B)

4.抗生素:丁胺卡那霉素(C)、庆大霉素(C)、卡那霉素(D)、新霉素(D)、头孢菌素类(B)、链霉素(D)、青霉素类(B)、四环素(D)、土霉素(D)、金霉素(D)、杆菌肽(C)、氯霉素(C)、红霉素(B)、林可霉素(B)、多粘菌素B(B)、万古霉素(C)

5.其他抗生素:复方新诺明(B/C)、甲氧苄胺嘧啶(C)、呋喃唑酮(C)、呋喃妥因(B)

6.抗结核病药:乙胺丁醇(B)、异烟肼(C)、利福平(C)、对氨水杨酸(C)

7.抗真菌药:克霉唑(C)、咪康唑(C)、制霉菌素(B)

8.抗病毒药:金刚烷胺(C)、阿糖腺苷(C)、病毒唑(X)、叠氮胸苷(C)、无

环乌苷(C)

三、抗肿瘤药:

博来霉素(D)、环磷酰胺(D)、瘤可宁(D)、顺铂(D)、阿糖胞苷(D)、更生霉素(D)、噻替哌(D)、柔红霉素(D)、阿霉素(D)、氟尿嘧啶(D)、氮芥(D)、马法兰(D)、氨甲蝶呤(D)、长春新碱(D)

四、植物神经系统药:

1.拟胆碱药:乙酰胆碱(C)、新斯的明(C)

2.抗胆碱药:阿托品(C)、颠茄(C)、普鲁苯辛(C)

3.拟肾上腺素药:肾上腺素(C)、去甲肾上腺素(D)、麻黄碱(C)、异丙肾上腺素(C)、间羟胺(D)、多巴胺(C)、多巴酚丁胺(C)、间羟舒喘宁(B)、羟卞羟麻黄碱(B)

五、中枢神经系统药物:

1.中枢兴奋药:咖啡因(B)

2.解热镇痛药:乙酰水杨酸(C/D)、非那西丁(B)、水杨酸钠(C/D)

3.非甾体抗炎药:吲哚美辛(B/D)

4.镇痛药:可待因(B/D)、吗啡(B/D)、阿片(B/D)、哌替啶(B/D)、纳洛酮(C)

5.镇静,催眠药:异戊巴比妥(C)、戊巴比妥(C)、苯巴比妥(B)、水合氯醛(C)、乙醇(D/X)、安定(D)、硝基安定(C)

6.安定药:氟哌啶(C)、氯丙嗪类(C)

7.抗抑郁药:多虑平(C)

六、心血管系统药物:

1.强心甙:洋地黄(B)、地高辛(B)、洋地黄毒甙(B)、奎尼丁(C)

2.降压药:可乐宁(C)、甲基多巴(C)、肼苯达嗪(B)、硝普钠(D)、哌唑嗪(C)

3.血管扩张药:亚硝酸异戊酯(C)、潘生丁(C)、二硝酸异山梨醇(C)

七、利尿药

双氢克尿噻(D)、利尿酸(D)、速尿(C)、甘露醇(C)、氨苯蝶啶(D)

八、消化系统药:

复方樟脑酊(B/D)

九、激素类:

1.肾上腺皮质激素:可的松(D)、倍他米松(C)、地塞米松(C)、氢化泼尼松(B

2.雌激素:已烯雌酚(X)、雌二醇(D)、口服避孕药(D)

3.孕激素:孕激素类(D)

4.降糖药:胰岛素(B)、氯磺丙脲(D)、甲磺丁脲(D)

5.抗甲状腺药物:丙基硫氧嘧啶(D)、他巴唑(D)

孕妇用药:孕妇用药指南及孕妇用药禁忌

关于孕妇用药指南及孕妇用药禁忌是准妈妈们特别紧张的一个问题,十月怀胎期间就算是自己努力不生病,可有时候还是避免不了一些小毛病。怀孕期间不仅孕妈妈所吃的东西都会对胎儿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尤其是药物更是如此。为了宝宝的身体健康和将来的幸福,孕妇应特别小心用药。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份孕妇用药禁忌与指南,供妈妈们作个参考。

孕妇用药指南及禁忌

1、妊娠期可安全选用的药物:青霉素类、头孢素类、大环内酯类(除酯化物)、磷霉素等;

2、妊娠期避免选用的药物:四环素、红霉素酯化物、氨基糖苷类、喹诺酮类、磺胺类、呋喃类。

3、抗菌药物在孕妇和乳妇中的应用

1抗菌药物在孕妇中的应用

妊娠期,母体除维持自身的需要外,还要供给胎儿生长发育的需要,并为分娩作好准备。因此,全身各器官都要发生一系列解剖和生理变化,细菌感染机会增多。抗菌药物是妊娠期常用药物之一。在选用抗菌药物时需注意药物对母体和胎儿两方面的影响,根据孕妇和胎儿的药理学特点合理应用药物。

(1)孕妇的药物代谢动力学改变

根据孕妇生理学特点,药物在体内的吸收、分布、消除和代谢过程均有一定程度的改变,尤以分布、消除过程影响较大。

①吸收过程妊娠期胃酸分泌减少,肠胃蠕动减慢,肠张力降低,肠胃排出速率减慢,口服药物吸收可能减少、延迟并降低血药峰浓度,但最终所达生物利用度变化不大,因此吸收过程的影响不太重要。

②分布过程孕妇血浆容量增多,比孕前增加40%—50%,血浆蛋白量减少,在使用常用剂量情况下,血药浓度较正常人均低。特别在剖腹产妇女应用庆大霉素时,其血药浓度可较非妊娠妇女应用相同剂量时约低50%。因此,应根据情况适当增加药物剂量。

③消除过程妊娠期间血容量和新陈代谢增加,血流量增速,肾血流量及肾小球滤过率比孕前增加30%—50%,肌酐清除增加,使主要经过肾脏排泄的庆大霉素、丁胺卡那霉素等以及大多数青霉素和头孢菌素类消除加快,血药浓度降低,因此,在妊娠期间应用上述药物的剂量宜根据情况略高于一般常用量。但有妊娠毒血症肾病变的患者,也可使药物的消除半衰期延长而使药物在体内聚积应注意。

④代谢过程妊娠期间由于生理变化肝负荷增加,应用某些药物易发生肝脏损害,当四环素每日达2g以上时,可发生严重脂肪变以致死亡:无味红霉素应用于妊娠妇女肝损害发生率明显增高.孕妇服用3周以上时出现血清转氨酶升高者可达9.9%,发生亚临床型可逆肝毒性反立者可达10%—15%。因此,妊娠期应避免应用上述有肝毒性的抗菌药物。

(2)抗菌药物对胎儿的影响

有些毒性较大的抗菌药物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循环,使胎儿成为间接的药物受害者。所以,妊娠期合理选用抗菌药物是关系到胎儿安全和健康的重要问题。现将抗菌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分为以下几类。

①绝对禁忌的抗菌药物

妊娠期间禁用四环素类抗生素,因四环素类易透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各组织,与钙络合成复合物,沉积于胎儿全身骨骼,并持续存在,使骨骼发育延迟,以及正在形成的乳齿黄染,牙釉质发育不全和乳牙形成异常。在动物试验中.四环素可引起肢体畸形.肝肾损害,死胎增多。故四环素类抗生素对孕妇列为禁用:磺胺类药物禁用于妊娠后期,因妊娠后期使用磺胺类,可使新生儿胆红素从血浆蛋白中置换出来,使游离胆红素浓度升高,出现黄疸和核黄疸。

娠早期不可应用甲氧苄氨嘧啶和乙胺嘧啶,因可抑制叶酸代谢,并可有致畸可能。在妊娠期,尤其在近分娩时禁用氯霉素,因氯霉素可迅速透入胎盘,短时间内即可达到高峰,在胎儿肝中浓度较高,对造血系统有毒性,可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更严重的是可引起早产儿、新生儿“灰婴综合征”。妊娠期间禁用灰黄霉,因妊娠期间服用可致畸胎或流产。

②有相对危险的抗菌药物

此类主要指对胎儿有一定影响,应避免在妊娠期应用,但临床有绝对的指征时则可充分权衡利弊予以应用。属此类药物者有氨基糖甙类,包括庆大霉素、卡那霉素、链霉素、妥布霉素、丁胺卡那霉素、新霉素。上述氨基甙类抗生素可通过胎盘屏障,在羊水中的浓度平均约为母体血浓度的30%—60%,且半衰期在胎儿体内明显长于母体。

据有关资料报道,庆大霉素的胎血浓度与母血浓度相等,而羊水浓度可略高于母体。由于胎儿肾缺乏清除能力,故极易引起中毒,特别是母体肾功能不全时,更易对胎儿造成肾耳损害,因此在孕妇已有肾功能损害者该类药物列为禁用。此外氨基甙类抗生索还有神经肌肉的阻滞作用,孕妇临产期应用可引起新生儿出生后发生呼吸窘迫症的可能。

甲硝唑和5—氟脲嘧啶动物试验有致突变、致癌、致畸作用,虽在人体目前尚未证实,但还是避免使用为好。喹诺酮类药物如氟哌酸、环丙沙星、氧氟沙星等作用于DNA旋转酶,同时某些品种可致动物软骨损害,妊娠期间均应尽量避免应用。呋喃咀啶、呋喃唑酮在妊娠后期(7~9个月)应用,可使红细胞中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和谷胱苷肽还原酶的新生儿发生溶血性贫血。异烟肼易通过胎盘屏障,干扰维生素B6代谢,引起中枢神经系统损害,故应避免应用,如有指征应用异烟肼时需加用维生素B6。

利福平有细胞毒性,在妊娠3个月内应用可致畸眙.应尽量少用;多黏菌素类可透过胎盘屏障,对生物膜有破坏作用,并具有神经毒性和肾毒性应尽量避免应用。妊娠期口服无味红霉素约10%的孕妇可引起血清转氨酶升高和胆汁淤积性肝炎而对胎儿造成损害.故妊娠期应避免应用。

③妊娠期可以使用的抗菌药物: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大环内酯类(不包括无味红霉素)和林可霉素类及磷霉素

孕妇用药九原则

一是怀孕就诊要注意月经期。应告诉医生自己已怀孕和妊娠时间;有受孕可能时,用药需注意月经是否过期。

二是不能自行用药。

孕妈妈的疾病同样会影响胎儿,因此既不能滥用药物,也不能有病不用。不能自选自用药物,一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已证明对胚胎与胎儿无害的药物。

三是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应尽量不用或少用。尤其是在妊娠的头3个月,能不用的药或暂时可停用的药物,应考虑不用或暂停使用。

四是用药必须注意孕周,严格掌握剂量、持续时间。

五是坚持合理用药,病情控制后及时停药。

六是两种以上的药物有相同或相似的疗效时,考虑选用对胎儿危害较小的药物。有A、B类药可用,则应选用A类药。在无A、B类药可以选时慎用C类药。D类药只有无其他药可选且孕妈妈病重急需用药时才选用。对于未经动物实验及临床资料报道证实有无危害的药物尽量不用。因为无资料证实不等于无危险。

七是肯定的致畸药物禁用。

八是能单独用药就避免联合用药,能用结论比较肯定的药物就不用比较新的药。

九是孕期禁用试验性用药,包括妊娠试验用药。

孕妇用药禁忌:孕妇用药对胎儿生长发育的影响

孕期妈妈是个特殊人群,此时的健康对于胎儿来说,非常重要。但是往往孕妈妈在十月怀胎期间,特别容易生病。像感冒发烧这些是常见的小毛病,千万不要以为小小的感冒,吃点感冒药什么的就可以了哦,对于这个特殊人群来说,用药是很值得妈咪小心谨慎的哦。困为药物对于胎儿的影响那是非同小可的哦。

在这里小编将为各位麻麻介绍孕妇用药对胎儿生长发育的影响以及孕妇用药禁忌,准备怀孕的你或者是正怀孕的妈妈你可一定要认真的看完哦。

妊娠妇女服药率较高,据统计,孕妇在妊娠期间曾服用过至少一种药物者占90%,至少10种者占4%,某些药物可以通过胎盘屏障,即胎儿经胎盘从母体吸收和排泄药物,大多数均属被动转运。因此,孕妇用药不当则有可能影响胎儿发育甚至发生畸形。

1药物对胎儿发育的影响

孕妇患病可以危及胎儿,应用药物治疗可间接地对胎儿生长发育有益,但有些药物也可对胎儿产生不利的影响。

1.1药物对胚胎期的不良影响

药物的致畸作用大多发生在胚胎期,既可使婴儿出生时已经畸形,具有形态上的缺损,如外形、体内器官以及某种组织因素或生化产物的缺损;也可使婴儿在出生后在发育过程中产生畸形。

妊娠头三个月中胎儿生长发育极其活跃:受精后20天胚胎头尾部开始分体节(骨骼肌肉的前身);30天发生感官和肢芽,初步建立胚胎血液循环;60天肢芽伸长,颜面形成,心、肝、消化管和生殖器官形成和发育。因此在妊娠头三个月中给孕妇用药不当就有可能致畸,例如应用雌激素、孕激素、糖皮质激素、抗癫痫药、抗肿瘤药等。对于某些在实验动物具有致畸作用的药物,虽尚无临床致畸报道,但也以避免应用为宜。有些药物的致畸,如抗甲状腺药、降血糖药等,可能与其疾病本身有关。

1.2药物对胎儿的不良影响

从妊娠3月后至出生前,已经形成的胎儿器官继续迅速生长发育。孕妇用药后,如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可能影响胎儿组织器官的发育和功能。实验研究表明胎儿在药效学方面,即胎儿对药物的反应,与新生儿或儿童者并无差异,但在药物代谢动力学方面有某特点(见下),因而容易受到药物的影响。

如四环素可积蓄于骨和牙齿,使胎儿骨生成延迟及牙釉质发育不全;链霉素可使听神经功能减退;抗癫痫药及地西泮可使胎儿慢性中毒,产生中枢抑制、凝血功能障碍等。

2胎儿的药物代谢动力学特点

2.1吸收

大多数药物经胎盘转运进入胎儿体内;也有一些药物经羊膜转运进入羊水后而被胎儿吞饮,随羊水进入胃肠道被吸收入胎儿体内;从胎儿尿中排出的药物又可因胎儿吞饮羊水重新进入胎儿体内。形成羊水-肠道循环。经胎盘转运的药物进入脐静脉,脐静脉血在未进入全身循环前大部分先经过肝脏,故亦有首过效应。

2.2分布

胎儿的肝、脑等以体重比与成人者相比相对较大、血流多。药物进入脐静脉后,有60%血流进入肝脏,故肝内药物分布较多。胎儿的血脑屏障功能较差,药物易进入其中枢神经系统而较易受影响。胎儿血浆蛋白含量较母体为低。可使进入组织的自由型药物增多。

2.3代谢

胎儿的肝脏是代谢药物的主要器官,在肝中有催化氧化、还原和水解反应的酶类,以前一反应较活跃,但与成人相比,其代谢能力甚低。胎儿的使药物与葡萄糖醛酸结合的能力缺如,故对某些通过这种结合而解毒的药物,如水杨酸盐,易产生中毒。

2.4排泄

胎儿的肾小球滤过率甚低,肾脏排泄药物的功能甚差 ,更易延长药物及其代谢产物在胎儿体内的停滞时间。某些经过代谢后降低了原有脂溶性的药物,如地西泮、沙利度胺,不易通过胎盘屏障而使转运到母体血中的速度降低,以致在胎儿体内积蓄。

但究竟有哪些药物能影响胎儿发育呢?下面就最常用的一些药物做一介绍。

首先以抗生素最为多见,有氯霉素、四环素、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新霉素、灰黄霉素、制霉菌素、克霉陛、多粘菌素E、多粘菌素B、万古霉素、磺胺类、利福平、雷米封等。以四环素为例,常规剂量就可致胎儿牙齿、骨路发育不良、牙釉质缺损、灰色牙、棕色牙或黄色牙及短肢畸形、先天性白内障等,大剂量还可诱发致命的肝脂肪变性。

解热镇痛药如阿斯匹林、非那西丁,孕妇用后很可能造成胎儿的骨路畸形,神经系统或肾脏畸形,有的导致新生儿溶血引起头部血肿等出血倾向。

镇静安眠药如安定可引起胎儿先天性畸形;眠尔通致胎儿发育迟缓,先天性心脏病;巴比妥类引起指趾短小、鼻孔通联。

激素类如雌激素造成上肢短缺,女婴阴道腺病,男婴女性化。孕激素可造成女婴男性化,男婴尿道下裂。考地松可致无脑儿、兔唇腭裂、低体重畸形。甲状腺素也可致畸形。

降糖药如优降糖、达美康、甲苯磺丁脲等可导致胎儿畸形或死亡。

抗疟疾药如奎宁、氯奎、阿的平等可导致胎儿先天性耳聋、神经损伤及血小板减少。

抗癌药环磷酰胺导致四肢缺损、腭裂;抗精神病药氯丙嗪会造成视网膜病变;抗癫痫药苯妥英钠致手指畸形、胯裂;抗过敏药扑尔敏、苯海拉明能引起肢体缺损;避孕药能造成胎儿先天性心脏病及肢体短缺。

许多人把维生素当成安全药、营养药,但维生素能致畸胎则往往被人们忽视。维生素A可破坏胎儿软骨细胞导致骨路畸形、指趾畸形、腭裂、眼畸形、脑畸形;维生素D使胎儿血钙增高,易致胎儿智力发育低下。据报道,孕期内大量服用维生素C、B也可致畸胎。

中草药用之不当对胎儿发育也有不良影响。如红花、枳实、蒲黄、麝香、当归、人参等,尤其是人参作为“补药”,各种复方制剂名目繁多,如人参蜂王浆、人参精、人参膏、人参酊、人参酒、人参养荣丸、人参大补九、参茸精、青春宝等等;还有人参枸杞汤、人参银耳汤等,孕妇加强营养本无厚非,其不知这些中草药具有兴奋子宫的作用,可导致胎儿宫内缺血缺氧,致使胎儿发育不良或畸形。大黄、芒硝、大戟、商陆、巴豆、牵牛子、甘遂等,通过刺激肠道,反射性地引起子宫强烈收缩,导致胎儿流产、早产。

有些中草药本身有毒性,如斑蝥、生南星、附子、乌头、一枝蒿、川椒、娱蚣、朱砂、雄黄等,可直接或间接对胎儿发育造成影响。还有些中成药如七厘散、小活络丸、牛黄解毒丸(片)、牛黄上清丸(片)、再造丸、苏合香丸、活血止痛散、冠心苏合九、龙胆泻肝九、附子理中丸等也应禁用或慎用。

综上所述,对胎儿有影响的药物确实不少(本文列举仅为常用部分),听起来很可怕,事实也如此。意在引起孕妇的重视,对有孕妇禁用或慎用字样的药物,一律避免使用,但许多中草药或中成药是以复方形式出现的,这就要高度警惕。

首先掌握的原则是不要有一点小毛病就服药,当然,也不是说得病不吃药,正确的态度是有病及时就诊,向医生说明自己已经怀孕,医生会权衡利弊,选择安全无毒副作用的药物,确保胎儿平安、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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