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洗澡时应遵守3大原则

注意水的温度

据近代医学研究表明,过高的温度会损害胎儿的中枢神经系统。

据临床测定,孕妇体温较正常上升2℃时,就会使胎儿的脑细胞发育停滞;如果上升3℃,则有杀死脑细胞的可能。而且因此形成的脑细胞损害,多为不可逆的永久性的损害,胎儿出生后可出现智力障碍,甚至可形成胎儿畸形,如小眼球、唇裂、外耳畸形等,有的还可导致癫病发作。

一般来讲,水的温度越高,持续时间越长,损害越重。所以,孕妇沐浴时,水的温度应掌握在38℃以下,并最好不要坐浴,避免热水浸没腹部。

孕期洗澡时应遵守3大原则

时间不宜过长

在浴室内沐浴,孕妇容易出现头昏、眼花、乏力、胸闷等症状。这是由于浴室内的空气逐渐减少,温度又较高,氧气供应相对不足所致。加之热水的刺激,会引起全身体表的毛细血管扩张,使孕妇脑部的供血不足。同时胎儿也会出现缺氧、胎心率加快,严重者还可使胎儿神经系统的发育受到不良影响。

因此,孕妇在进行热水浴时,每次的时间应控制在20分钟以内为佳。

应该采取立位

怀孕后,机体的内分泌功能发生了多方面的改变,阴道内具有灭菌作用的酸性分泌物减少,体内的自然防御机能降低,此时如果坐浴,水中的细菌、病毒极易随之进入阴道、子宫,导致阴道炎、输卵管炎等,或引起尿路感染,使孕妇出现畏寒、高热、腹痛等症状,这样势必增加孕期用药的机会,也容易留下畸胎或早产的隐患。

(兼职编辑:Irene)

孕期洗澡应遵守3大原则

  

  怀孕以后,由于机体内分泌的改变,新陈代谢逐渐增强,汗腺及皮脂腺分泌也会随之旺盛。因此,孕妇比常人更需要沐浴,以保持皮肤清洁,预防皮肤、尿路感染。可是,如果在沐浴时不注意方法,有可能对母体和胎儿的健康造成影响,对胎儿来说,有些甚至是永久性的损害。那么,孕妇沐浴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注意水的温度

  据近代医学研究表明,过高的温度会损害胎儿的中枢神经系统。

  据临床测定,孕妇体温较正常上升2℃时,就会使胎儿的脑细胞发育停滞;如果上升3℃,则有杀死脑细胞的可能。而且因此形成的脑细胞损害,多为不可逆的永久性的损害,胎儿出生后可出现智力障碍,甚至可形成胎儿畸形,如小眼球、唇裂、外耳畸形等,有的还可导致癫病发作。

  一般来讲,水的温度越高,持续时间越长,损害越重。所以,孕妇沐浴时,水的温度应掌握在38℃以下,并最好不要坐浴,避免热水浸没腹部。

  时间不宜过长

  在浴室内沐浴,孕妇容易出现头昏、眼花、乏力、胸闷等症状。这是由于浴室内的空气逐渐减少,温度又较高,氧气供应相对不足所致。加之热水的刺激,会引起全身体表的毛细血管扩张,使孕妇脑部的供血不足。同时胎儿也会出现缺氧、胎心率加快,严重者还可使胎儿神经系统的发育受到不良影响。

  因此,孕妇在进行热水浴时,每次的时间应控制在20分钟以内为佳。

  应该采取立位

  怀孕后,机体的内分泌功能发生了多方面的改变,阴道内具有灭菌作用的酸性分泌物减少,体内的自然防御机能降低,此时如果坐浴,水中的细菌、病毒极易随之进入阴道、子宫,导致阴道炎、输卵管炎等,或引起尿路感染,使孕妇出现畏寒、高热、腹痛等症状,这样势必增加孕期用药的机会,也容易留下畸胎或早产的隐患。

孕期用药应遵守九大原则

孕妈妈常因一些异常情况或疾病而需要用药物治疗。用药对胎儿的影响随药物种类的不同而有差别。因许多药物可以自由地通过胎盘,有些药物可能会引起胎儿的发育异常,甚至造成胎儿畸形,所以,原则上最好不用药,但如有用药的必要,则应注意以下九项原则:

一是怀孕就诊要注意月经期。应告诉医生自己已怀孕和妊娠时间;有受孕可能时,用药需注意月经是否过期。

二是不能自行用药。孕妈妈的疾病同样会影响胎儿,因此既不能滥用药物,也不能有病不用。不能自选自用药物,一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已证明对胚胎与胎儿无害的药物。

三是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应尽量不用或少用。尤其是在妊娠的头3个月,能不用的药或暂时可停用的药物,应考虑不用或暂停使用。

四是用药必须注意孕周,严格掌握剂量、持续时间。

五是坚持合理用药,病情控制后及时停药。

六是两种以上的药物有相同或相似的疗效时,考虑选用对胎儿危害较小的药物。有A、B类药可用,则应选用A类药。在无A、B类药可以选时慎用C类药。D类药只有无其他药可选且孕妈妈病重急需用药时才选用。对于未经动物实验及临床资料报道证实有无危害的药物尽量不用。因为无资料证实不等于无危险。

七是肯定的致畸药物禁用。

八是能单独用药就避免联合用药,能用结论比较肯定的药物就不用比较新的药。

九是孕期禁用试验性用药,包括妊娠试验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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