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领独生子女费是否能多休产假的疑惑

刚看到如果领取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妈妈,同意三年内不领取独生子女费(每月10元),经单位允许,就能多休三个月的产假。

我符合独生子女这一项,也想放弃这三年的独生子女费多休三个月,不知道我们单位同意不同意,想做一个实际大调查,看看有多少单位同意放这个产假的。

个人认为,应该把这一条中的经单位允许直接删掉,改为只要放弃三年独生子女费的都能多休三个月,除非产妇自己放弃才对,不然有些单位人性化有些单位不人性化,太不公平了。

关于不领独生子女费是否能多休产假的疑惑

网友经验分享:

网友hongj1204说:“我们单位是股份制的,前两天问过人事,虽然总公司的休假制度上明明写着各地方按当时要求可多休独生子女假,到了北京,人事部说已问过北京市主管这方面的政府部门,这个不是强制的,所以北京分公司就不执行了。太可恶了,让人生气。”

网友微笑泡泡说:“私企,不让休,连四个月都没有休满就让我来了。”

网友sunrch说:“我们是合资企业,据说是有这个政策的,虽然要有书面申请,不过奇怪的是居然有人偏偏不多休那三个月,搞不清楚是怎么回事。反正我是坚决要争取的!”

小编点评:这个政策不是企业必须实施的,所以每一个企业实施的状况都不尽相同,如果准妈妈想争取多几个月产假的话可以去申请,不过每一个公司要求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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