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妈咪就业零歧视(附图)

许多职业女性不敢生孩子的原因,有很大一部分是担心在职场遭受怀孕歧视,或者是担心怀孕影响到考核和升级,这就使怀孕这件美好的事情变了调,成了令人忧虑且让人裹足不前的绊脚石。

下面的职场困境,您是否遇到过呢?看我们邀请的专家,给您支招,如何应对职场歧视!

歧视一:遭遇职场上的“禁孕条款”

讲述人:王丽丽职业:公司职员年龄:28岁

3年前我研究生毕业,由于专业不是太好,在找工作时我遇到了困难。等了好久,才有公司要招我们专业的,经过一层层选拔,我得到了这分工作,专业对口,待遇也不错。可到了签合同的时候,我才发现,合同中竟然有这样的条款:5年之内职员不能怀孕,否则便以自动离职处理。当时,我心里有点担忧,也有不服,可到底是求职心切,合同就这么签了。

可今年5月份我发现,我怀孕了!我28岁,按说也算晚育了,老公及家人也一直想要个孩子,可一想到合同上的“禁孕条款”,我就很害怕,害怕因为怀孕,失去这个来之不易的工作,我,该怎么办?

专家支招

目前,中国女性就业人口有3.3亿,然而因为怀孕生育问题,女性在就业和工作中常常受到歧视。根据全国妇联调查显示,有40%的妇女在孕期没有受到特殊保护,因生育等正常生理行为受到权益侵害,要工作,还是要孩子,已经成为困扰许多职业女性,甚至家庭的两难问题。而一些企业要求女职工在一定期间内不得怀孕已成为不成文的规矩,因为考虑到生育子女而离岗、抚养孩子影响企业工作的连续性,会增加了用人单位的成本支出。

如果真的存在这种女性就业后在一定期间内不得怀孕的协议,那么它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企业虽然有用工自主权,但是必须在合乎法律的前提之下。用人单位无权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要求签署此类协议,女职员最好先向劳动保障部门反映,最大限度地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即使您签署了这样的合同,如果因为怀孕而丢失工作,也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诉或采取法律手段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歧视二:我怀孕后,被调离原来的工作岗位

讲述人:周萍职业:教师年龄:30岁

我原来是我们学校的英语老师,还是一个班的班主任,也算是骨干吧。可这一切,随着我怀孕,而发生了改变。

以前我怀孕过几次,都是不明原因地流产了。今年5月份我又怀孕了,为了安胎,我就请了一个月的假,正好又接上了暑假,我就在家休息了3个月。等我回到学校,却发现我原来的办公室里没有了我的位置。一问,才知道,学校领导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把我安排到资料室去上班了,而原本那里都是快要退休的老教师才呆的地方。

我就去找学校领导,问他们,是不是我休完产假后,就可以回我原来的岗位。他们说看情况再定。虽然资料室的工作很清闲,对我怀孕有好处。可我不能在这里一直呆下去啊,因为现在学校里的教师本来就有点多,竞争也越来越激烈,有几个教师已经“下岗”待分配了,等我生完孩子,那里还会有我的位置吗?并且,在资料室上班,没有课时费,没有奖金,收入也减少了很多……

专家支招

1992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了这样的明文规定,很多用人单位在辞退怀孕女性的问题上,有所忌惮。但现在依然有很多的用人单位,特别是一些国家机关或是一些事业单 ,他们不会把怀孕后的女性辞退,但把她们调离原来的工作岗位,这实际上也是一种歧视,从某种程度上,也损害了孕妇的一些权益,甚至,还有将来失去工作的潜在威胁。

女性在怀孕后,首先要恪守“职道”,把工作做好。比如不要办公室里老是谈论自己怀孕的体验,也不要以怀孕为由经常请假等等。还是要专心专意、尽职尽责地工作,这样,领导或老板会对您有一个好印象,想要调动您的工作也就没有了理由。

其次,要和单位领导或老板有一个良好的沟通。在怀孕后,可以找他们好好谈一谈,表明自己的态度,说明自己不会因为怀孕而影响工作,用您的诚恳态度和敬业精神打动他们。

如果已经做出了调动的决定,就要在新岗位上好好工作和表现,争取获得领导或老板的肯定,这样,您的职业生涯就有了一个新的良好的开端。

歧视三:我怀孕,我失业

讲述人:李茗职业:公司会计年龄:29岁

我学历不是太高,中专毕业后就一直在这家小公司工作,开始做出纳,后来做会计。原本做得挺好,可今年1月份我怀孕后,老板竟然把我解雇了!我也曾经去和老板理论,可也实在拿他没有办法。

我开始还想找个工作先做着,可发现怀着孕找个工作太难了,用人单位一看我怀孕了,什么也不说,根本不给我机会。后来,我也放弃了,干脆在家专心“怀孕”,现在,我的工作就是这个了,不过,还是有点发愁,等生完孩子,工作就一定好找吗?

专家支招

女性在就业时,要争取一些自己措施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在就业时签订工作合同,当然这更多地需要全社会,特别是一些政府部门的监督,特别是要监督一些小型的私人企业和职工签订工作合同,以保障职工特别是女性职工的合法权益。

如果因为怀孕被解雇,您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诉,或采取法律手段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怀孕就业零歧视

其实生育是人类个体一生中对社会、家庭的一种责任,这种责任总有人要去承担的,所以生育带来的问题,不是由女性个人造成的,它是社会的一种整体需求,应该由整个社会来共同承担。

也有专家指出,我们目前对保护职业女性生育权的社会责任分配不合理,妇女生育权保护是全社会受益,责任应由全社会承担,企业是妇女劳动的受益者,但也是其就业的提供者。我们应设法让招收并负担女职工生育的企业获得一些社会补偿,调动其吸纳并保障育龄女职工的积极性。

总之,生养下一代不止是父母亲的责任,更是全社会的责任,我们希望国家建立更完善的保障系统和配套措施,给女性提供安心待产的就业环境。我们更希望,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最终建立起,未来职场怀孕就业零歧视的美好社会!(文/施名玥模特/陈彦君采访咨询/梁正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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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政策让妈咪就业受歧视

网友米米妈说:最近有新闻说,某地一位妈咪生完孩子,在孩子10个月后重返职场,却遭遇这样的问题:“你是独生子女吗?”“你会生两孩吗?”一直以来,已婚已育又有工作经验的职场女性是企业招聘中的“强势群体”,但现在,面对“两孩”可能性,女性真的要再次遭遇“性别歧视”吗?

看到这个问题,小编大为气愤,听到到这则新闻,小编心中冒火。作为一名资深女青年,对于女性在工作中受歧视的问题,一直尤其关注。

二孩政策让妈咪就业受歧视

一.“你会生两孩吗?”已婚已育优势变劣势

还记的《咱们结婚吧》中的大龄女青年高圆圆因为未婚,而被一个已婚已育的姑娘挤占了自己的工作位置。

曾经,女性找工作的难易程度是这样的:

未婚年轻>已婚已育>未婚大龄>已婚未育

(此排名源于网友贡献,无科学依据,无任何歧视意见)

在这个排名中,已婚已育而又有工作经验的女性,被众多企业青睐。理由是:不会休婚假;不会休产假。二孩政策来了你还生吗>>[立即注册]

现在,从这则新闻中这位妈咪的遭遇来看,已婚已育貌似已经不再那么具有优势。因为,如果你符合生育二胎的政策,谁能担保你不会怀个二胎再次休一轮产假呢?

二.单独二胎政策对女性找工作影响有多大

产假、保险、工作:企业实实在在的硬成本

有专家表示:在一孩政策下,企业对女性员工休产假带来的损失是可预期的,毕竟绝大多数女性职业生涯中只休一次产假,休完了就可以安心工作。但两孩政策放开后,短短几年内企业可能要承受女性员工休两次产假,一些中小企业出于用人成本考虑恐怕难以接受。

企业不会明确歧视,但性别要求是“隐形门槛”

虽然企业没有考虑到法规,招聘单位大多并不会明目张胆地提出“只招男性”的要求,性别要求往往成为一个“隐形门槛”,一些公司“女性简历看都不看”的筛选方法,让不少女性求职者“躺枪”。

有人力资源的主管私下表示:对于生二胎的女员工,公司既要给很长时间的产假,又要交各种保险,还要找人顶替她们的工作,这对公司来说都是实实在在的硬成本。

三.用法律监管性别歧视用处不大

有人说:用法律监管性别歧视。但据了解,目前我国没有出台专门的“反就业性别歧视法”,相关的立法主要是《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和《就业促进法》等行政法规,但法律体系存在缺陷,并没有具体可行的实施机制,也就不能真正起到反就业歧视的作用。

而且比如什么行为构成‘歧视’,如何举证等,执法主体是谁,这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仍然是空白,直接导致受害者维权难。

这么看来,妈咪们重返职场受歧视是无解。

小编在此,除了呼吁和发声以外其实于事无补。只能是建议妈咪们重返职场上,或可选择自己有多年经验的行业,增加个人竞争力;或可选择对已生育妇女有特别偏好的行业,比如母婴、教育行业等。

希望妈咪们斗志昂扬,坚韧不拔,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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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政策让妈咪就业受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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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问题,小编大为气愤,听到到这则新闻,小编心中冒火。作为一名资深女青年,对于女性在工作中受歧视的问题,一直尤其关注。

二孩政策让妈咪就业受歧视

一.“你会生两孩吗?”已婚已育优势变劣势

还记的《咱们结婚吧》中的大龄女青年高圆圆因为未婚,而被一个已婚已育的姑娘挤占了自己的工作位置。

曾经,女性找工作的难易程度是这样的:

未婚年轻>已婚已育>未婚大龄>已婚未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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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排名中,已婚已育而又有工作经验的女性,被众多企业青睐。理由是:不会休婚假;不会休产假。二孩政策来了你还生吗>>[立即注册]

现在,从这则新闻中这位妈咪的遭遇来看,已婚已育貌似已经不再那么具有优势。因为,如果你符合生育二胎的政策,谁能担保你不会怀个二胎再次休一轮产假呢?

二.单独二胎政策对女性找工作影响有多大

产假、保险、工作:企业实实在在的硬成本

有专家表示:在一孩政策下,企业对女性员工休产假带来的损失是可预期的,毕竟绝大多数女性职业生涯中只休一次产假,休完了就可以安心工作。但两孩政策放开后,短短几年内企业可能要承受女性员工休两次产假,一些中小企业出于用人成本考虑恐怕难以接受。

企业不会明确歧视,但性别要求是“隐形门槛”

虽然企业没有考虑到法规,招聘单位大多并不会明目张胆地提出“只招男性”的要求,性别要求往往成为一个“隐形门槛”,一些公司“女性简历看都不看”的筛选方法,让不少女性求职者“躺枪”。

有人力资源的主管私下表示:对于生二胎的女员工,公司既要给很长时间的产假,又要交各种保险,还要找人顶替她们的工作,这对公司来说都是实实在在的硬成本。

三.用法律监管性别歧视用处不大

有人说:用法律监管性别歧视。但据了解,目前我国没有出台专门的“反就业性别歧视法”,相关的立法主要是《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和《就业促进法》等行政法规,但法律体系存在缺陷,并没有具体可行的实施机制,也就不能真正起到反就业歧视的作用。

而且比如什么行为构成‘歧视’,如何举证等,执法主体是谁,这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仍然是空白,直接导致受害者维权难。

这么看来,妈咪们重返职场受歧视是无解。

小编在此,除了呼吁和发声以外其实于事无补。只能是建议妈咪们重返职场上,或可选择自己有多年经验的行业,增加个人竞争力;或可选择对已生育妇女有特别偏好的行业,比如母婴、教育行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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