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离婚先签amp;"育子方案amp;"

新加坡从2000年6月开始,所有想离婚的夫妇都必须向当地家事法庭提出一份详尽规划孩子未来的计划书。这项被称为“育子方案”的新措施,要求把夫妻双方离婚后应对孩子负的责任以法律文件的形式确定下来,作为离婚申请获得批准的先决条件。新的“育子方案”非常具体,其中包括孩子的监护权如何行使,孩子将入读哪一种或哪一类幼儿园、学校。离婚后双方应尽的责任和享受的权力,如教育、经济、探望、辅导等。“方案”载明孩子的详情,也要附上父母的资料,如是否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是否有犯罪记录,是否有吸毒史等。鉴于父母离婚后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可能更多地介入孩子的生活,方案通常也要求列入他们的基本情况。(《报刊文摘》2000年8月10日)

本文Hash:09e99b2239a2b46b1d6db17973d73a9fb5839aed

声明:此文由 cliff 分享发布,并不意味PCbaby育儿网赞同其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