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龄女厕所产婴男婴儿险被冻死

武汉市第十一医院连续5天,收治了3名在家糊涂分娩的年轻产妇,分娩时她们有人不知所措,有人浑然不觉,这可苦了她们的宝宝,大冷天里因保暖不当全部患上新生儿肺炎。

22岁的马女士与丈夫来汉打工,租住在新华下路。24日下午13时小雪飘飘,临近预产期的马女士突然阵阵腹痛,4个多小时后她独自在家中厕所产下一名男婴,其间不慎打碎浴盆,划伤了婴儿的脸。初为人母,马女士一时不知如何是好,任其赤身裸体在便盆里嗷嗷大哭。

待12救护人员赶到时,这个稚嫩的小生命已经哭得奄奄一息,浑身冰凉僵硬。救护人员赶忙将他裹进包被保暖,并立即将母子送往第十一医院就医。

该院妇产科护士长陈艳说,这名冻僵的男婴体重6斤4两,在温箱里复温1个多小时后仍然不见起色,又冲了5分钟的温水浴,依然嘴唇乌紫,只得又转送至武汉市儿童医院抢救。

据介绍,23日至27日,这5天里该科收治了3名急产妇。除马女士外,还有一名糊涂妈妈,羊水破了两天,甚至变得粘稠后才就医。医生说,这3名产妇全是外来打工者,生产前未定期产检,孕产知识匮乏,导致意外发生。

她提醒,如遇家中急产,应将房间温度调至3℃左右,用棉被将婴儿包裹好,防止新生儿体温下降,或将包裹好的婴儿贴身抱在怀里用体温为他保暖。

未婚先孕女子厕所产下男婴

假如你是一个母亲,你会残忍到亲手杀害自己的亲生骨肉吗?亲爱的,你肯定不会。但是近日江西石狮却出现了一个这样的母亲,禽兽将自己刚出生的儿子甩出窗外,致其死亡。没有人能想到,一双冰冷的手会抓向刚出生男婴的脖子,而且是母亲的手。年仅18岁的江西女子小伦(化名),未婚先孕却称自己全然不知。在上厕所时生下了孩子,不知所措的她,抓着婴儿的脖子,强行将孩子扔出窗外,并直接导致婴儿死亡。昨日,小伦因故意杀人罪,被石狮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未婚先孕女子厕所产下男婴

初中毕业后,小伦来到石狮蚶江镇,在姨父开的一家点漆加工厂里打工。2011年9月,17岁的小伦认识了老乡姚某,两人开始交往。姚某大她3岁,交往没多久,两人就发生关系,直到去年春节时分手。"分手后,我就把他的电话和QQ都删了。"小伦说,她从2011年10月份就一直没有来月经,却"一直都不知道自己怀孕了。"随后几个月,小伦的肚子越来越大。"别人问我是怎么回事,我都说是吃胖的。"就连与她朝夕相处的阿姨贺某兰也没有怀疑。

直到去年7月28日,已怀胎十月的小伦觉得肚子痛。那天下午,姨父贺某听说她肚子不舒服,便带她到当地的诊所看医生,随后开了一点药。

回到宿舍后,小伦上了多次厕所,当天下午4点多,她便后在马桶里发现了一个小孩子。"当时我很害怕。"小伦说,她用手抓住小孩子的脖子,把孩子从马桶里提出来,仔细一看是个男孩。

这时,孩子的脐带还没有断,小伦赶紧又把他放在地上。她先是急着倒水把厕所洗干净。随后,她又抓住孩子的脖子,但是孩子没有任何反应。"我想小孩是死了,可是我又不敢让人知道这件事情。"

遗弃孩子扔出窗外致其死亡

后来,她把孩子的脐带扯断,将孩子装到一只塑料袋里。小伦说,她发现厕所的窗上有个洞,她又抓住孩子的脖子,放在窗户的洞口,另一手托住孩子的腿,就这样把婴儿从洞口塞了出去。

当天傍晚6点多,邻居洪先生到外墙浇花,突然发现了小孩,"当时孩子还有呼吸,并有轻微的哭声。"洪先生急忙叫来贺某兰,贺某兰想起了外甥女,立即跑到她房间里询问。此时,小伦还在睡觉,她醒来后回答说不是又睡觉了。

洪先生报警,男婴也很快被送到医院,可惜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孩子的颈部有损伤,死因则是受较大的钝性外力作用,致重度颅脑损伤而死亡。

石狮刑侦大队的民警介入调查后,很快确定了孩子是小伦所生,7月31日,民警将小伦抓获。经过审讯,小伦承认自己把孩子扔出窗外,但坚持认为孩子生下来已经死亡。

庭审:一审判定犯故意杀人罪

昨日庭审,小伦表现得很平静。她起初不承认知道自己怀孕,法官反复询问,她才说当时月经没来,就想到已经怀孕了,但是怕家里人知道后会责怪,所以不敢说。她一再声称,是在以为孩子出生时就已经死亡的情况下,因害怕被人知道,才将婴儿从窗户扔出去。

石狮法院审理认为,证据证实孩子被发现时,还发出轻微哭声的事实,后因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死亡原因系因头部受较大的钝性外力作用致重度颅脑损伤而死亡。其次,小伦在生产下男婴后,并未对孩子进行听心跳、测呼吸等详细检查行为,即实施扼住孩子颈部,又将孩子从厕所的窗户塞出扔掉的遗弃等行为,致使婴儿死亡的后果而且追求该结果的发生,具有杀人的故意,鉴于小伦是出于怕被他人发现其未婚先育,而杀害自己的亲生 婴儿,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可予酌情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4年。

沉重的孽债

□李有余

2009年10月3日凌晨5时许,晋江陈埭一鞋厂宿舍卫生间,16岁少女洪某,如厕产下女婴,心慌之下将其扔下楼摔死。晋江法院一审以犯故意杀人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2年。

2012年7月,未满20岁务工女子谢某,在莆田一公司宿舍产下女婴,因害怕被人发现,将婴儿从窗口抛下致死。莆田城厢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其批捕。

结婚生子,本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但提前到来的美好并不是美好,它只会让生命更加无光。

频频出现的少女未婚生子,折射出的是整个社会教育的缺失,其中,最关键的,还是家庭教育的一些做法出了问题。

你能说是孩子们"无知"吗?如今的网络世界,早让90后的他们"知识渊博"了;你能说他们是"无助"吗?现在大多是一个孩子,都是全家人的"中心",含在嘴里怕化,捧在手中怕摔。

但孩子总归是孩子,他们就像是一棵小树苗,最终会长成什么样,完全在于培养。

社会环境我们一时无法改变,教育制度也不是我们所能左右,但有一点我们是可以改变的,那就是家庭环境。

以本文为例,不管是涉嫌故意杀人罪,还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女子小伦固然有两错在先,一错在没有必要的性防护意识与措施,二错在未婚产子后,没有意识到婴儿是一个独立的生命,谁也无权剥夺。

在孩子们年少的时候,父母们应该尽到自己的责任,不能让懵懂年少在社会上随便尝食禁果。作为父母,毫无理由地必须为这类悲剧事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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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女子厕所产下男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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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毕业后,小伦来到石狮蚶江镇,在姨父开的一家点漆加工厂里打工。2011年9月,17岁的小伦认识了老乡姚某,两人开始交往。姚某大她3岁,交往没多久,两人就发生关系,直到去年春节时分手。"分手后,我就把他的电话和QQ都删了。"小伦说,她从2011年10月份就一直没有来月经,却"一直都不知道自己怀孕了。"随后几个月,小伦的肚子越来越大。"别人问我是怎么回事,我都说是吃胖的。"就连与她朝夕相处的阿姨贺某兰也没有怀疑。

直到去年7月28日,已怀胎十月的小伦觉得肚子痛。那天下午,姨父贺某听说她肚子不舒服,便带她到当地的诊所看医生,随后开了一点药。

回到宿舍后,小伦上了多次厕所,当天下午4点多,她便后在马桶里发现了一个小孩子。"当时我很害怕。"小伦说,她用手抓住小孩子的脖子,把孩子从马桶里提出来,仔细一看是个男孩。

这时,孩子的脐带还没有断,小伦赶紧又把他放在地上。她先是急着倒水把厕所洗干净。随后,她又抓住孩子的脖子,但是孩子没有任何反应。"我想小孩是死了,可是我又不敢让人知道这件事情。"

遗弃孩子扔出窗外致其死亡

后来,她把孩子的脐带扯断,将孩子装到一只塑料袋里。小伦说,她发现厕所的窗上有个洞,她又抓住孩子的脖子,放在窗户的洞口,另一手托住孩子的腿,就这样把婴儿从洞口塞了出去。

当天傍晚6点多,邻居洪先生到外墙浇花,突然发现了小孩,"当时孩子还有呼吸,并有轻微的哭声。"洪先生急忙叫来贺某兰,贺某兰想起了外甥女,立即跑到她房间里询问。此时,小伦还在睡觉,她醒来后回答说不是又睡觉了。

洪先生报警,男婴也很快被送到医院,可惜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孩子的颈部有损伤,死因则是受较大的钝性外力作用,致重度颅脑损伤而死亡。

石狮刑侦大队的民警介入调查后,很快确定了孩子是小伦所生,7月31日,民警将小伦抓获。经过审讯,小伦承认自己把孩子扔出窗外,但坚持认为孩子生下来已经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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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庭审,小伦表现得很平静。她起初不承认知道自己怀孕,法官反复询问,她才说当时月经没来,就想到已经怀孕了,但是怕家里人知道后会责怪,所以不敢说。她一再声称,是在以为孩子出生时就已经死亡的情况下,因害怕被人知道,才将婴儿从窗户扔出去。

石狮法院审理认为,证据证实孩子被发现时,还发出轻微哭声的事实,后因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死亡原因系因头部受较大的钝性外力作用致重度颅脑损伤而死亡。其次,小伦在生产下男婴后,并未对孩子进行听心跳、测呼吸等详细检查行为,即实施扼住孩子颈部,又将孩子从厕所的窗户塞出扔掉的遗弃等行为,致使婴儿死亡的后果而且追求该结果的发生,具有杀人的故意,鉴于小伦是出于怕被他人发现其未婚先育,而杀害自己的亲生 婴儿,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可予酌情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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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有余

2009年10月3日凌晨5时许,晋江陈埭一鞋厂宿舍卫生间,16岁少女洪某,如厕产下女婴,心慌之下将其扔下楼摔死。晋江法院一审以犯故意杀人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2年。

2012年7月,未满20岁务工女子谢某,在莆田一公司宿舍产下女婴,因害怕被人发现,将婴儿从窗口抛下致死。莆田城厢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其批捕。

结婚生子,本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但提前到来的美好并不是美好,它只会让生命更加无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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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本文为例,不管是涉嫌故意杀人罪,还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女子小伦固然有两错在先,一错在没有必要的性防护意识与措施,二错在未婚产子后,没有意识到婴儿是一个独立的生命,谁也无权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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